《明实录》中记载了有
徽州女人叶氏一行文字: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旌表徽州府歙县民江来甫妻叶氏”。
明嘉靖年间修撰的《徽州府志》之《列女传》中这位受国家表彰的普通妇女的事迹赫然在列。
叶氏,名德,歙人江来甫妻,年十六归来甫,事姑惟谨。十年,来甫卒,无后嗣。以其夫从子昭为后。元末兵乱,奉其姑避寇山谷中,服劳奉养,而姑安之。洪武辛未,郡邑奏闻旌表,仍复其家。寿登百而龄终。
据查歙县斗山街一栋老宅的门楣上仍镌刻有“旌表江来甫妻叶氏贞洁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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