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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汝昌“史湘云就是曹雪芹的妻子脂砚斋”是一个伪命题

 

      “史湘云就是曹雪芹的妻子脂砚斋”是一个伪命题

——与周汝昌先生商榷

   胥惠民

周汝昌先生一生的《红楼梦》研究的精粹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史湘云就是曹雪芹的妻子脂砚斋。这也可以说是周先生“写实自传说”的核心内容。他最近还说:“有朋友问我,你当了大半辈子考证派,你自己觉得哪条考证是你平生最为得意的?我回答说:不做假谦虚,我最得意、最精彩的就是考证《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中的脂砚斋即史湘云。”(《谁知脂砚是湘云》,《中华读书报20081015)得意的话这里只说了一半,更核心的是另一半:史湘云是曹雪芹迷失稿子中贾宝玉的妻子,脂砚斋是生活中曹雪芹的妻子。

周先生在《红楼夺目红》曾说过一段精彩的话:“世有以‘治学’为招牌而专谋一个‘私’字的,并非无有。这种人也会涉足‘红学’,以私代学的结果,必然就会扭曲了《红楼梦》,实质上是反雪芹之道而行。”(245页)周先生要证假为真,他采用的方法就是为捍卫“私”家之说而百般扭曲《红楼梦》,与曹雪芹反其道而行之!

周汝昌现在以这种毫无根据的“龙门红学”把不少读者引向迷路上去了,我们有责任向热爱《红楼梦》的广大读者说明事实真相。

 

周汝昌先生的“史湘云就是曹雪芹的妻子

脂砚斋、畸笏叟”观点述略

周先生在1949年发表在第37期《燕京学报》上的《真本石头记之脂砚斋评》提出这个观点。他第一步提出并论证脂砚斋、畸笏叟是一个人,他说:“我的结论是:从首至尾,屡次批阅的主要人物,原只有一个脂砚斋,所谓‘畸笏’ 这个怪号,是他从壬午年才起的,自用了这个号,他便再不称脂砚了。”(此文用“他”兼指男女)。

第二步他批驳了裕瑞“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斋之批语”的历史记载,他说脂砚斋、畸笏叟是个女的,就是《红楼梦》中的史湘云,脂砚斋就是曹雪芹的妻子。他针对“能解者方有心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这条批语说:“试问除去父母,谁能深情伤逝到这般地步呢?而且‘芹’之称呼,单字成文,若非至近最亲,又谁能如此亲呢?还不是个妻子与丈夫的关系是什么?” “总之,畸笏即是脂砚,即是‘湘云’,毫无疑义。”他后来径直说:“雪芹脂砚夫妇,后来落拓,仍旧傲骨崚嶒,感于世情冷暖,不肯下气求人”。从而证成了史湘云就是曹雪芹的妻子脂砚斋、畸笏叟这个观点。

他的棠棣出版社1953年版《红楼梦新证》全文收录了这篇论文,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年版《红楼梦新证》不仅保留这篇论文,而且进行了扩充,反复论证了这个观点。

他的《红楼梦的真故事》就是按照这个观点为曹雪芹80回《红楼梦》写续书,写史湘云怎么历经风波终于和贾宝玉结为夫妇的。

近几年他出版的《红楼夺目红》、《红楼别样红》更是倾其全部之力来论证这个观点。

周先生反复说“所以湘谐香,湘云是红的代表”(《红楼夺目红》44页),所以他的《红楼夺目红》、《红楼别样红》书名中的“红”其实就是指的史湘云。他说“我讲湘云才是一部《红楼梦》的真正女主人公”(《红楼别样红》 73页),“所以,书到‘后之三十回’,湘云才是真主角,文章的精彩也全在后边”(《红楼别样红》214页)。匪夷所思的是,他还说:“近日觉得有一新意:《红楼梦》可称为‘云之梦’”(《红楼别样红》146页)。为了突出他的龙门红学,连《红楼梦》的书名都想改成《云之梦》!

周先生论述说:“总结一句:在雪芹笔下与宝玉意中,只有湘云方是相当于正妻的身份品味——而并非‘续弦’之可比”(《红楼夺目红》93页)。“书到一半了,这才大笔点醒了一大奥秘,原来:玉佩金麟,才是一对儿——才是真的‘金玉’之姻缘”(《红楼夺目红》121页)。

他认为十二首《菊花诗》就是湘云宝玉的爱情故事诗,史湘云的《对菊》“数去更无君傲世,看来唯有我知音”,“这就是十二首的精华之首唱了。这是湘云赞宝玉——其实也是脂砚识雪芹,二人的投契,全在此处。一个‘傲世’,一个‘知音’,《红楼》的精神,也合盘托出,骊龙有珠,灵龟负宝,世间无价,纸上腾光!”她的《供菊》诗“这写的是宝、湘(芹、脂)二人重会之后的清苦而高雅的生活实况,字字真切动人。”(《红楼别样红》 69)他一连写了六篇《菊谱——湘史》,解读十二首菊花诗怎样表现了湘云和宝玉的爱情故事。“所以说这十二首‘菊谱’,实即暗咏一部‘湘史’。”(《红楼别样红》85

按照周汝昌先生的研究,《红楼梦》的人名都表现着湘云与宝玉的爱情,连林黛玉的名字表现的都是湘云同宝玉的爱情。他说:“所以要问‘林黛玉’三字,是暗寓何音何义?若以拙见,此三字至少有两种 ‘读法’:一是‘麟代玉’,二是‘麟待玉’。”“然而林黛玉独无佩物,她只能妒忌带麟的史湘云。确实,湘云是佩麟而等待宝玉重会的后半部书的主角;而湘云见了宝玉,又得一金麒麟,真是二人奇缘——已都‘聚焦’在双麟佩上——玉佩的作用反而要逊色了,是故又谓‘麟代玉’。宝玉有了麒麟,可以不再强调所谓‘金玉因缘’是真是假的烦恼心事了。是之谓‘林黛玉’。”( 《红楼别样红》第47 48页)

经周先生研究,柳湘莲的名字更是与湘云的爱情故事密切相关。他说:“‘柳湘莲’何义?柳郎‘相怜’?‘柳’与‘湘’相‘连’——有义侠救湘的经过?湘云是多次落难之人,终与宝玉重聚,应是柳郎之大力。”(《红楼夺目红》 237

他否认宝玉和黛玉有“木石前盟”,以为“木石前盟”实际是描写雪芹、脂砚的爱情。他举脂批的作者记不记得二十年前“以合欢花酿酒乎”下结论道:“这是说:合欢酿酒,实乃雪芹、脂砚二人幼时情事——即是一种‘前盟’;写入书中,就名之为‘木石前盟’了,这‘盟’,果然历尽艰辛苦难,终于成为‘姻缘’。”(《红楼别样红》267页)

周先生在《红楼别样红》中指出:“我总纳闷:有些人的‘思维逻辑’确实特别,超出常理之外!”(《红楼别样红》183页)这在红学界是确实存在的现象。我们知道周先生是影响很大的“红学泰斗”,遗憾的是他的“史湘云就是曹雪芹的妻子脂砚斋、畸笏叟”也没有例外,他的论据、论证方法、思维逻辑太“超出常理之外”了!为了正确理解曹雪芹的《红楼梦》,我们出于不得已才与周先生争鸣的,并情周先生不吝指正。

 

曹雪芹堵死了史湘云嫁贾宝玉的所有通路

在曹雪芹笔下的八十回《红楼梦》中没有给“湘云嫁宝玉”留下一丝丝证据,相反的证据倒是有许多。《红楼梦》的结构博大而严密,它又名《金陵十二钗》。曹雪芹对书中十二个重要女子的未来命运作了精心安排,这就是第5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通过十余首判词和十二首“红楼梦曲”,把书中十余个女孩子的命运、关系预示得清清楚楚。

己卯、庚辰两本中的第1718回前有一条总批说:“宝玉系诸艳之贯”;庚辰本第46回有一条脂批说:“通部情案,皆必从石兄挂号,然各有各稿,穿插神妙。”“皆必从石兄挂号”可以说是“宝玉系诸艳之贯”另一个说法罢了。这表明曹雪芹安排十二钗次序的根据是“诸艳之贯”贾宝玉:她们和贾宝玉的关系,即“必从石兄挂号”,以及贾宝玉对她们品德才能的评价。

湘云与宝玉缺乏血脉灵肉的撞击。宝钗之所以坐首席,因为她是宝玉的妻子,她还有美好的品德和丰富的知识。黛玉之所以坐次席,因为她是宝玉用生命所爱的意中人。元春之所以坐第3席,因为她是宝玉的亲姐姐。探春坐第4席,因为她是宝玉的亲妹妹,德才兼美,有组织才能,还是海棠诗社的发起人。湘云最前也只能坐第5席,妙玉坐第6席,这两人和宝玉的关系远远不能同以上四人相比。

金陵十二钗又副册的排名存在着类似的情况。晴雯之所以坐首席,是因为她是宝玉在丫鬟中最要好最纯洁最亲近的朋友,她最后用自己的生命大胆向宝玉表白了自己的爱情。袭人坐次席,因为她与宝玉有过灵与肉的碰撞。

宝钗是宝玉姨妈的女儿,黛玉是宝玉姑妈的女儿,存在着一定的血缘关系;那湘云是宝玉什么亲戚的女儿?恐怕八竿子也打不着吧。为了抬高或者拉近湘云和宝玉的关系,周先生说:“黛、湘是并列对举的——一个是老太太的外孙女,一个是她的内孙女,难分亲疏远近。(《红楼夺目红》83页)周先生这里犯了常识性错误:所谓“外孙女”,是指一个人的女儿的女儿;所谓“内孙女”则是指儿子的女儿。黛玉是贾母女儿贾敏的女儿,是外孙女一点都不错;那湘云是贾母那个儿子的女儿?是贾赦的女儿,还是贾政的女儿?假若湘云是贾母的内孙女,那元春、迎春、探春成了什么孙女?黛、元、迎、探和贾母有血液的承传,湘云和贾母有什么血液关系?把侄孙女说成内孙女,未免太强词夺理了。湘云之所以坐第5席,就是因为他同宝玉缺乏这些血脉灵肉的关系。

在“金陵十二钗判词”和“红楼梦曲”中,湘云与宝玉没有任何感情的纠葛,没有一丝丝夫妻关系的暗示。“红楼梦曲”在序曲〔红楼梦引子〕之后分别写坐首席和次席的曲子是:

 

终身误〕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枉凝眉〕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两支曲子分别通过宝玉的人生态度来表现宝钗、黛玉未来的悲剧命运。〔终身误〕描写薛宝钗虽然得到了贾宝玉的人,成为他的妻子,但没有得到宝玉的心;她虽然具有“山中高士”“齐眉举案”般的美好品德,但贾宝玉不爱她,落了个悲剧命运。〔枉凝眉〕描写林黛玉虽然和贾宝玉一个有情,一个有意,但两人对于相爱着的对方而言,一个如同“水中月”、另一个如同“镜中花”,可望而不可即,最后没有得到贾宝玉,也是悲剧命运。在这首曲中,插不进第三人,但周先生硬说:“是故,〔枉凝眉〕一曲‘水中月’所以暗指黛玉,‘镜中花’则所以暗指湘云——作曲时湘云的‘原型’脂砚女,下落尚未探知,后情难卜,故有镜花之叹恨。” (《红楼夺目红》 218页)周先生知道,史湘云进不了“红楼梦曲词”的首席或者次席,就不可能成为宝玉的妻子,所以他尽力要使湘云进入〔枉凝眉〕。但这是徒劳的。这两句曲词的意思是,对贾宝玉来说,林黛玉是“水中月”;对林黛玉来说,贾宝玉是“镜中花”:只要思维逻辑不超出常理之外,谁都不会误解这两句词义的。

与此相反,在描写湘云悲剧命运的判词“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和〔乐中悲〕“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 在这里找不到宝玉一丝一毫的影子,更找不到湘云与宝玉感情与婚姻的任何暗示。周先生曾说只有宝玉配称“才貌仙郎”,这暗示的就是湘、宝婚姻爱情。须知“才貌仙郎”是指湘云的原配丈夫,美貌多才,可以准折幼年的坎坷生活,谁料“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劳燕双飞,婚姻落了个悲剧结局。“才貌仙郎”绝不是宝玉的代称,宝玉在判词中的特有名称是“公子”。在金陵十二钗判词中宝玉只在四个人的判词中出现,除过宝钗、黛玉外,就是晴雯、袭人的判词。“寿夭多因毁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这是晴雯的判词;“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这是袭人的判词:“公子”是宝玉的专有代称,暗示了晴雯临死前对宝玉勇敢的爱情表白,以及宝玉与袭人的“初试云雨情”。这一切在湘云的判词中都看不到,说明在曹雪芹的笔下,湘云与宝玉既无爱情纠葛,更无婚姻关系。

黛玉、宝钗幼时都有癞头和尚出来与之交往,暗示她们将来的命运,湘云却没有。黛玉初出场,就对贾母等人说:“那一年我三岁时, 听得说来了一个癞头和尚,说要化我去出家,我父母固是不从。他又说: ‘既舍不得他,只怕他的病一生也不能好的了。若要好时,除非从此以后总不许见哭声,除父母之外,凡有外姓亲友之人,一概不见,方可平安了此一世。'疯疯癫癫,说了这些不经之谈,也没人理他。

这个癞头和尚就是大展法力,把顽石变成扇坠大小一块美玉的茫茫大士,他还给上面镌刻上“莫失莫忘,仙寿恒昌”八个字——就是宝玉降生时口中所含的那块美玉。他在黛玉家的所作所为,预示着黛玉未来和宝玉的爱情悲剧命运。

宝钗金项圈上也有八个字“不离不弃,芳龄永继”,连宝玉都说“姐姐这八个字倒真与我的是一对”。莺儿笑道:“是个癞头和尚送的,他说必须錾在金器上。”这个癞头和尚也就是要化黛玉出家的那个和尚,都是茫茫大士的化身,“不离不弃,芳龄永继”之所以和“莫失莫忘,仙寿恒昌”对仗得很工稳,因为都是他的作品。他说的宝钗将来要找有玉的配,预示着宝钗将来和宝玉的婚姻悲剧。

周先生说:“宝钗也是被播弄者,因为她本人并不晓得金锁是家里人伪造的,她是无辜受枉者,遭到了轻薄者的猜忌与讥嘲。”(《红楼别样红》 101页)这是对曹雪芹《红楼梦》的曲解。薛家与贾府都属四大家族,财势相当;薛姨妈与王夫人是亲姐妹,亲情很深;宝钗的品德才貌绝不输于宝玉,假若两家结亲,那是顺理成章的事,伪造金项圈岂不多余?周先生之所以要破神界安排的金玉因缘说,目的在硬要把湘云嫁给宝玉罢了!曹雪芹没有安排癞头和尚帮助史湘云把命运和宝玉连接起来,所以她不可能有嫁给宝玉的结局。

周先生经常提说的一个例子“宝玉、湘云的‘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条线索。已有十多条前人记载,都说见的一个不同于坊间流行本(即一百二十回程高本)的‘异本’、‘真本’,其八十回后皆不与程高伪续相同,最末结尾是宝、湘各厉苦难之后复又重逢再聚。”(《红楼夺目红》第99100)这是一部没有读懂曹雪芹80回《红楼梦》伏笔的很拙劣的续书,拿来证明湘云嫁宝玉,没有一丝丝说服力的。

 

脂砚斋否定了湘云嫁宝玉,也否定了贾宝玉是曹雪

芹,从而否定了自己是曹雪妻子的说法

周先生一再宣言,“湘云才是‘后半部分’书的惟一女主角”(《红楼夺目红》161);我讲湘云才是一部《红楼梦》的真正女主人公”,“书到‘后之三十回’,湘云才是真主角,文章的精彩也全在后边”《红楼别样红》第73214页)。按照周先生的意思,湘云、宝玉的爱情婚姻描写一定是后三十回最精彩的章节,令人不解的是脂砚斋、畸笏叟涉及佚稿的大量批语中却没有一条是关于湘云、宝玉爱情婚事的。是“她们”不好意思谈及自己和宝玉即雪芹的爱情婚姻吗?“她们”在谦虚吗?恐怕都不是,因为曹雪芹在佚稿中根本就没有湘云嫁宝玉的内容,老实的评点家脂砚斋、畸笏叟不能胡编乱造啊!

周先生断定湘云日后嫁宝玉的主要根据是第三十一回的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幸亏脂砚斋关于这个麒麟还留下几条批语,而且批语于周先生的观点很不利。第三十一回出现的金麒麟使黛玉起疑。庚辰本回前总批说:“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故颦儿谓‘情情’。”脂砚斋一语道破天机,运用“间色法”造个小波澜,再让黛玉再流些“眼泪”。这还真起作用,黛玉用“他不会说话,他的金麒麟会说话”来噎宝玉;暗中跑来查看宝玉,听到的却是“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帐话不曾?若他也说过这些混帐话,我早和他生分了”的知己话。黛玉对宝玉的怀疑,证明的倒是宝玉无意于湘云,而且湘云同时也开始“大喜”,开始说婆家了。

庚辰本第二十六回,描写冯紫英的一段有一条批语说:“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丁亥夏,畸笏叟”。己卯、庚辰本的第31回回末批语:“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线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道士送给宝玉的麒麟佩在卫若兰身上,与蒋玉菡送宝玉的汗巾子勒在袭人的腰上是一个道理,草蛇灰线,隐伏的“白首双星”是卫若兰。脂砚斋、畸笏叟的批语说史湘云未来的丈夫是卫若兰,他否定了湘云嫁宝玉,难道这还有什么疑问吗?

既然周汝昌说最后嫁给贾宝玉的史湘云就是曹雪芹的妻子脂砚斋,那么脂砚斋关于宝玉、湘云的点评就是确定他们关系说一不二的最权威的意见。已卯本、庚辰本第19回在宝玉对茗烟说的“可见他白认得你了,可怜,可怜”之下有一条批:“按此书中写一宝玉,其宝玉之为人,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此人,实未目曾亲睹者。又写宝玉之发言,每每令人不解;宝玉之生性,件件令人可笑。不独于世上亲见这样的人不曾,即阅今古所有之小说传奇中,亦未见这样的文字。”脂砚说,在自己的生活中从未见过宝玉这样的人物,古今所有的小说戏曲中也没有类似宝玉的形象,宝玉只存在于《红楼梦》中。脂砚斋一再说他在现实生活中“实未目曾亲睹”宝玉这种人,假若宝玉是脂砚斋的丈夫雪芹的自我写照,脂砚决不会写下“又写宝玉之发言,每每令人不解;宝玉之生性,件件令人可笑”这样的评批了。脂砚斋这条批语权威地否定贾宝玉就是曹雪芹,也否定了自己是曹雪芹的妻子史湘云。

己卯本、庚辰本第19回在宝玉对袭人笑道“你说的话,怎样叫我答言呢。我不过是赞他好,正配生在这深堂大院里,没的我们这种浊物倒生在这里”之后又有一条批:“这皆宝玉意中心中确实之念,非前勉强之词,所以谓今古未有之一人耳。听其囫囵不解之言,察其幽微感触之心,审其痴妄委婉之意,皆今古未见之人,亦是未见之文字。”脂砚斋又一次说宝玉是“今古未有之人耳”,宝玉的言谈心思表明他是“今古未见之人”,这就把小说中的宝玉和生活中的雪芹区别得清清楚楚。倘若宝玉即雪芹的自我写照,脂砚和雪芹又朝夕相处,照周先生的说法脂砚即雪芹的妻子史湘云,她每天生活在雪芹的身边,也就是生活在宝玉的身边,天天见宝玉,她决不会写出丈夫宝玉是“今古未见之人”的批语的。形影不离的妻子说丈夫是从未见过的人,这太滑稽了。

 

脂砚斋、畸笏叟是男不是女,不会是史湘云,更不

可能是曹雪芹的妻子

梅节先生说:“周先生要给贾宝玉换老婆,宝钗也好,湘云也好,都还是女人。最搞笑的是他把脂砚斋变性,让他做曹雪芹的‘新妇’”(《红楼梦学刊》1997年第四辑15页)。这个批评一针见血。

脂砚斋、畸笏叟是男人不是女人,这是可以证明的。

一、脂砚斋、畸笏叟是两个男人,不能混同成一个女人。甲戌本第一回有一条眉批说: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後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於九泉矣。甲午八月泪笔。

 

这条批语给我们透露的信息很多,它不仅是雪芹去世于壬午年除夕的确证,而且还是脂砚斋去世的明证。“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说明雪芹、脂砚都不在世了,不然何以要“再出一芹一脂”?“再出一芹”是说去世的雪芹再生,可以继续完成《红楼梦》的创作;如果脂砚斋当时健在,“再出一脂”岂不有了两个脂砚斋,于事于理于情都讲不通。这就是从壬午年起《红楼梦》的评点由脂砚斋换成畸笏叟的原因之所在,从此再也没有脂砚斋的批语了,因为他在此前去世了。甲午(1774)年应该是畸笏叟批书的纪年,这条批语肯定是畸笏叟的批语。壬午(1762)乙酉(1765)丁亥(1767)的批语都是畸笏叟的,这明确无误地证明畸笏叟和脂砚斋是两个人,绝对不可能是一个人!而且是两个男人,绝对不可能是两个女人!

二、裕瑞说脂砚斋是男人不是女人。裕瑞是清代一个重要的红学家,著有《枣窗闲笔》,专门研究《红楼梦》的续书。他在其中的《后红楼梦书后》说:“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脂砚斋是曹雪芹的“叔叔”,“叔叔”不是男人难道会是女人吗?

裕瑞的“叔叔”说绝非无根之谈。裕瑞的舅舅明琳、明义、明仁是曹雪芹的好朋友,而且明义还是有明文记载最早看过全本《红楼梦》的诗人,他的20首《题红楼梦》涉及八十回以后迷失的内容。裕瑞从几个舅舅口中得知脂砚斋和曹雪芹的关系,而且他们都是爱《红楼梦》的人,可靠性比较大,这比周汝昌的妻子说要可靠得多了。

三、畸笏叟说脂砚斋是男人不是女人。

庚辰本《红楼梦》第二十一回前有一条批语引一首诗说:

 

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

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

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

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

 

这首诗末句“情不情”是《红楼梦》遗稿末回“情榜”中对宝玉的评语。读过遗稿的评点家只有脂砚和畸笏等少数几个人,这首诗不出自脂砚必出畸笏之手,从旁观者的身份来评价宝玉和脂砚,以出自畸笏比较合理。畸笏说:“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以“公子”称宝玉,和第五回判词以“公子”称宝玉相合;那么以“先生”称呼脂砚斋必是恰当合榫的称呼了,其性别自不会错。与裕瑞的“卷卷有其叔脂砚斋的批语”构成脂砚斋是男人的铁证。

四、脂砚斋说自己是男人不是女人。

庚辰本第1718回试才题对额前,贾珍先去园中知会众人,见了宝玉笑道:“你还不出去,老爷就来了。”这时作品写道:“宝玉听了, 带着奶娘小厮们,一溜烟就出园来。”脂砚斋在此有一条侧批说道:

 

不肖子弟来看形容。余初看之,不觉怒焉,盖谓作者形容余幼年往事。因思彼亦自写其照,何独余哉?

 

脂砚斋这条批语再清楚不过地表明自己是男人不是女人!脂砚说,在大观园调皮的宝玉是雪芹“自写其照”,也是“形容余幼年往事”,可见脂砚和雪芹、宝玉的性别一样,是男人不是女人。他还把自己归入“不肖子弟”一类,也证明他是男不是女。

同回描写宝玉未入学堂之前,“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了”,脂砚斋在此处批道:“批书人领过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宝玉领受元春教授的生活原型

原来是批书人领受先姊教诲的事。同回脂砚斋在元春揽宝玉入怀而哭处批“作书人将批书人哭坏了”,此时被揽入怀的宝玉分明就是批书人。脂砚斋和宝玉的性别一样,难道还有什么疑问吗?

五、畸笏叟是男不是女。这已无须乎证明,因为他的别号已清楚表明他的性别和大体年龄了。

既然脂砚斋、畸笏叟是男不是女,这说明周先生的“脂砚斋即史湘云”是一个不能成立的伪命题,他们不会是史湘云,就更不可能是曹雪芹的妻子!

至于周汝昌先生用大量篇幅歪曲《红楼梦》的内容来为他站不住脚湘云嫁宝玉立论,其手法之离奇,只能留待以后再说了。

(刊载于《中国文艺家》200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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