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用地审批
所需要件:
1、设施农业用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土地承包或承租协议复印件2份并核对原件;
4、县畜牧、农业等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意见表;
5、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大会意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用地单位(或个人)盖章、地籍科确认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复印件2份,同时标示用地位置、范围、四至等要素;
7、填写设施农用地审批表呈报表;
8、占用耕地的提供复耕承诺书。
办理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规土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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