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香港的社会福利

    六十年代以前,香港的社会福利一直是由民间志愿机构办理的,六十年代以后,港英政府才真正开始策划全港的社会福利;进入七十年代以后,香港的社会福利事业逐渐建立并向多元化发展,这主要是因为香港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生活方式的变化产生了对社会福利服务的强烈需求。另外,青少年和老年人口的上升,使政府的福利政策着重向青少年服务、老人服务、家庭服务和社区建设方面转化。政府积极地为志愿机构提供经济资助,不仅与志愿机构结成了亲密的“伙伴关系”,而且也直接办理一些社会福利事务。在社会福利立法方面,香港地区颁发过有关儿童福利、妇女福利、贫困与疾病对策、对不良行为的预防与监护等方面的法规。1970年制定了儿童养护设施标准,1973年制定了保育所标准和家庭服务机构标准等等。为了做好社会福利工作,香港在社会福利署之外还专门设立了社会福利咨询委员会,该机构的任务就是评价并监督有关福利政策的实施,向各个设施发放补助金,同时起草有关福利设施标准的草案。

    香港的社会福利主要以提供各种津贴补助和服务为主,并以社区为中心开展各项福利活动。其实施者包括公办、民办、公助民办三种形式,工作人员达1万多人。社会福利事业出现了政府与志愿机构相结合、专职和义务社工人员相配合、公众共同参与的全社会共同办福利的局面。

    香港地区社会福利的具体项目名目繁多,但主要可以概括为儿童福利与服务、青少年福利与服务、老人福利与服务、家庭服务、康复服务、感化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和公共房屋。1985——1986年,政府在社会福利补贴志愿机构方面的支出为4.485亿港元,1991——1992年度为15.876亿港元,7年间就增长2.54倍。(《中国统计年鉴》(1993)第867页。)

    1、儿童福利与服务

    香港的儿童福利事业主要体现在1980年8月香港政府推行的“幼稚园减免学费计划”。任何香港居民,如果有3岁或三岁以上的子女在教育署注册的幼稚园就读均可以申请,但不包括接受公共援助的人士。减免学费的金额视其家庭成员人数和家庭总收入而定,分为减免幼稚园平均学费的百分之二十五、百分之五十、百分之七十五及全免四种。减免学费的款项不发给申请人,而是由政府直接拨给有关幼稚园。
    香港的儿童服务有悠久的历史,服务机构也很多,其目的主要是为一些特殊儿童创造良好的环境,以帮助他们成长;对一些收入低的家庭子女提供收费低廉的幼儿教育机构,使一些因父母工作而无暇得到照顾的儿童能够受到较好的照顾。
    其中,由社会福利署设立的儿童院、儿童之家是专门负责收容那些因家长去世、病残、犯罪入狱、有不良嗜好、离弃而失去依靠的儿童,为他们提供生存条件和安全保护。对于孤儿,政府还实行了领养服务。香港人可以通过社会福利署申请领养、寄养子女。海外人士须由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协助办理领养手续。
    男、女儿童院专门收容不良儿童。这里的儿童一般是由政府惩教部门直接送来的;儿童院负责教育、辅助他们成长,服务形式分为住院和非住院照顾、学校课程教育、职业先修训练、社会工作辅导、康乐、体育、医疗等等。
    幼儿中心是专为六岁以下的幼儿,包括部分伤残、弱智儿童和破碎家庭的儿童提供的一种服务设施;幼儿在这里可以游戏、学习。服务方式有日托、全托,按政府规定收费。幼儿中心提供的日间和住宿服务为职业妇女解决了困难。
    暂托幼儿服务是为了避免因家长临时外出,幼儿独自留在家中发生意外,政府资助部分幼儿中心向家长提供的一种半日或全日制的暂托日间幼儿服务。
    1985年,港英政府设立了中央虐儿档案室,以便有关机构查询和关注,更好地保护儿童。

    2、青少年福利与服务

    在香港,各中、小学有百分之二十五的学生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学校书本津贴”,每名小学生可领的津贴金额为每年304港元,每名初中生每年可领536港元。津贴不发给学生本人,而是通过银行拨入小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帐户。
    “学生车船津贴”根据各学生所居住地区与其学校所在地之间的公共交通平均收费来计算。一经批准,申请人即可获得学生车船津贴,由教育署以自动转帐方式存入申请人的银行帐户。
    “学生保健计划”只限于小学至中三学生参加。参加的学生以自愿申请为原则,每人每年交纳二十元保健费,即可由家长从当局核准的医生名单中选择医生,前往就诊,次数不限,每次看病只交十六元;政府每年资助每名学生136元。其它费用也由政府承担。
    除此之外,还有向家境贫穷的大学生提供的助学金及贷款、英国和香港政府共同拨款实施的“留英助学金”。
    香港的青少年服务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为一般青少年提供的康乐服务,另一类是针对“问题”青少年的辅导教育。
    康乐服务的设施和项目非常多,例如,各个公共屋村分布着一些青少年中心,利用业余时间开展文化康乐活动和组织青少年参加社会服务活动。青少年学习辅导服务专门帮助学习成绩不佳的青少年补习功课,为升学作一些咨询,还可以帮助那些因恋爱和交友等产生困扰的青少年解答问题。
    “制服团”为青少年提供各种训练课程,训练他们的坚强品质和领导才能,培养青少年成为有责任心、自立和关心社会的好公民。
    野外营舍服务机构有五十多个野外营舍,供青少年宿营,以锻炼体魄、增强适应恶劣环境的能力。
    家庭生活辅导是由社区服务中心开展的家庭教育,主要是利用各种展览、讲座、宣传等活动教育青少年热爱家庭,正确处理家庭中的人际关系,创造和谐的家庭生活。
    对有问题的青少年的服务是在校内校外同时进行的。学校里有专门做学生社会工作的人员和辅导主任,他们与教师互相配合,对有不良行为或离群的青少年进行教育。在校外,一些志愿机构派出专门人员到青少年经常聚集的场所对青少年的闹事打架、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进行劝阻和教育。
    保良局还设立了“未婚妈妈之家”,为未婚而怀孕的少女提供住宿、辅导和生产小孩的各项服务。

    3、老人福利及服务

    香港政府为60岁以上的老人提供的福利待遇主要有高龄津贴和公共援助津贴。
    1988年政府规定凡单身老人每月收入不超过1700元、资产少于十万元,或夫妇每月收入不超过2800元,资产少于十五万元,便可申请高龄津贴。目前,六十至六十九岁老人每月可享有高龄津贴413元左右,七十岁以上老人无论是否有收入每月都可享有高龄津贴约470元。
    香港的退休保障制度一直没有建立,只有一部分企业向退休人士发放退休金。1994年7月,在社会公众的强烈呼吁下,政府公布了老年退休金咨询文件,提出由政府出资一百亿港元,雇主和雇员分别按雇员收入的百分之一点五提取款项,建立基金,使每位六十五岁以上的老人每月可领到一笔老年退休金。
    近年来,香港老龄人口增长很快,已占到总人口的百分之十以上,老人独居的现象非常普遍,因此,香港政府和志愿机构为老人提供了各种服务。
    首先,香港老人享有优先分配公共房屋的权利。3名无亲属关系的老人可以合住一间房屋,每年房屋署都拨出一千个单元分给老人。
    政府还在公共屋村为因各种原因不愿与家人同住的老人提供独立生活的“老人宿舍”。这些宿舍还为不能完全独立生活的老人提供膳食和洗衣服务。
    其次,建立老人中心(按每3万人口社区设置一个)、老人社区服务中心(按二十万人口社区设置一个)、日间护理中心、老人日托中心等为老人提供各种文娱、技能、康乐、社交活动,以及日间饮食护理照顾、膳食服务、洗衣服务、浴室服务、探访服务(定期探访一些独居老人,与他们接触交谈,解除孤独)、家务处理服务等等。老人中心举办各种康乐活动和团体游乐活动,为老人提供社交场所和机会。
    香港政府和志愿机构还开辟了许多老人院和安老院。目前这些老人院和安老院可提供1万个左右的床位,为一些生活不能自理又无人照顾的老人提供住宿和各项服务,不收或只收少量的费用。
    香港私营的安老院有四百多家。其中,高级安老院设备豪华,保健条件好,收费也很高,单人房每月收费高达1万1千港元;中级安老院,设备较好,护理人员配备相当;设备条件较差的安老院,住房比较拥挤,护理人员严重不足。

    4、家庭服务

    社会福利署设立了20多个家庭服务中心,许多志愿机构也提供家庭服务。家庭服务中心的工作内容主要有:家庭及人际关系咨询服务;协助居民解决入学、居住、就业等困难以及家务助理的介绍服务等等。向愿意接受帮助的露宿者提供援助,包括提供住房、医疗等服务。设立特别宿舍,为露宿和无家可归的人提供二十四小时服务。为需要提供支援服务的妇女解决临时住处,为十三至二十一岁的少女提供支援,帮助解决疑难问题。还包括失业、入狱、遗弃、患病或死亡造成的困难,严重身心缺陷、弱智或年老者的照顾扶助,以及料理家务、护送服务(去医院、学校)、膳食服务(购物、送饭、上门煮食)等。

    5、康复服务

    为弱能人士提供的康复服务是多方面的,其目的是使弱能人士得到生活上的照顾和基本生活和工作的训练,从而发挥弱能人士的体力、智力上的潜能,协助弱能人士自强自立、适应社会生活。
    康复服务是由多个机构配合共同进行的。其中医疗署负责提供医疗服务,卫生署负责推行健康教育和防止出现伤残弱能儿童的防疫计划,教育署负责弱能儿童的教育和训练以及为特殊学校的学生提供交通和住宿护理的条件,福利署负责提供资金服务和资助各种康复服务机构等,工业教育及训练署为弱能青年提供职业训练,劳工处为弱能人士解决就业问题。
    弱能人士的范围包括盲人及弱视者,聋人及弱听者,肢体残缺者,弱智者,精神病患者。香港地区的弱能人士约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四以上,构成了一个需要社会特殊照顾和帮助的阶层。
    康复服务的内容具体包括识别和诊断服务,例如眼科诊所、聋度检查、智商检查等等;开办各类盲校、聋校、弱能学校,为各种弱能人士服务,将特殊教育与康复工作相结合;开办少量收费的康复服务,主要为失明、伤残、弱智及精神病患者提供康复服务,全港设有约九十个规模不等的康复中心和院舍, 为弱能人士提供经济援助、体恤安置、庇护工场等等。例如全港伤残人士不论有无职业和贫富积度,都发给伤残津贴。盲人辅导会所属的盲人工厂,伤残人比例高达百分之八十三,该会还为社会盲人提供短期居留场所;香港康复会专设“康复巴士”为伤残人士服务。

    6、感化服务

    感化服务是为罪犯提供的一种自新服务,使罪犯能够悔过自新,重返社会,大多由政府机构进行,也有部分志愿机构提供服务。其中,感化督导是对犯罪较轻的罪犯实行的一种惩罚,罪犯可以留在社会,但必须接受感化官的督导,遵守法庭规定的行为准则,或参加一定量的义务工作服务。拘留所则为罪犯提供教育、职业训练,目的是将罪犯改造成为自食其力、奉公守法的公民。尤其是对青少年罪犯制订了有效的自新计划,使他们能在改过自新重返社会时有生活和就业的能力。

    7、医疗卫生服务

    香港的医疔卫生服务分为医疗和卫生保健两部分,由政府投资,对市民只收低廉的诊费和住院费用,生活贫困者还可接受免费治疗。政府对医疗卫生的支出一般占生产总值的百分之十一左右。
     香港的公立医院主要是政府办的公立医院和政府资助的非牟利团体主办的医院组织,在一些人口稠密的地区还设有诊所。
    在公立医院的诊所和医院接受治疗,包括药轸,X光检验和化验在内,每次收费低廉。患结核病、性病接受治疗时免费。母婴保健、免疫服务也不收费用。一切急诊治疗也同样不收费用。
    在公立医院普通病房住院的患者,每日治疗及膳食费用大约为四十三元,病人如果无力支付,可以不收任何费用。
    由流动诊所组成的“水上诊所”和“飞行医生”,为新界和较偏僻地区的居民提供定期的医疗服务,在车船都难以到达的地区,由直升飞机载医生为这些地区的居民提供医疗服务。
    政府除了设立医院和诊所外,还对全体市民提供卫生保健服务。其中,家庭保健服务主要包括三项内容:对生育年龄的妇女提供产前、产后的指导和服务,对儿童进行疫苗防疫注射,为孕妇提供健康保健教育和咨询,或通过电话解答疑难,或通过家庭计划指导会就婚育等方面的问题提供服务。
    由八个机构、四十五个医院和服务中心组成的康复护理服务网,为老弱病残人士提供家庭康复护理服务。
    由学生保健委员会主办学生保险服务,主要是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三年级学生自由参加,每年交费二十元即可前往选定医生的诊所就诊,政府每年资助每名学生一百三十六元,其他行政费用也由政府承担。
    戒毒服务为吸毒者提供戒毒,为自愿戒毒者提供住院治疗。
    由劳工处职业健康科负责调查职业病危害健康的情况,并采取预防措施保障劳工健康。政府成立艾滋病顾问委员会,组织抵抗艾滋病的政策研究工作。并通过新闻媒介宣传艾滋病的预防办法,为易受感染的人士提供医疗指导。
     由于香港政府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视,使香港市民的健康状况、生活素质不断提高,平均寿命已经提高到男七十八岁、女八十三岁。政府近年来还不断地新建和扩建医院,提高医疗现代化水平,大力发展医学教育事业,使面对广大市民的基础医疗卫生和保健服务和攻克尖端医学技术同时向前发展。

    8、公共房屋

    在香港1074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居住着6百多万人口。地少人多使香港的地价和房价十分昂贵。如何解决普通市民的住房问题,一直是香港政府致力解决的一个问题。
    香港政府的公共房屋政策是从五十年代开始的。当时香港经济萧条,大量难民涌入使香港人口由六十万人急增到两百万人。大多数人无力购买房屋,居住在自己用木板和铁皮搭建的屋中。1953年12月25日,一场火灾使五万多灾民无家可归,流落街头。在灾民的强烈要求和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下,香港政府开始着手解决贫困阶层的住房问题。有步骤地实施以低收入者为扶助对象的公共房屋政策。香港政府的“公屋计划”实施四十多年来,非常有成效。目前约有三百万人入住公共房屋,占全港人口的一半左右。
    香港的公共房屋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廉租屋”,即以低廉的租金租给收入低下居民居住的房屋。一种是“居者有其屋”,即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卖给中小收入者的一种房屋。其中租住“廉价屋”的居民较多,约占百分之八十左右,其余的人居于 “居者有其屋”的自置房屋内。
    一九五八年政府开始建造“廉租屋”。这时的“廉租屋”每单元面积约二十四平方米,有独立的厕所和厨房设备,很受收入低下的居民欢迎。六十年代以后,政府又提高了兴建标准,居住面积提高到三十五至四十一平方米,厨房和卫生设备也比较好,还有电梯。
    1978年,香港政府开始推行“居者有其屋”计划。这一计划的提出来源于孙中山先生的“耕者有其田”的大同思想,并参照新加坡的经验而形成,简称“居屋”。
    “居屋”的售价相当于私人楼宇的百分之七十。购买居屋的家庭享有房委会的财政担保书,可以在银行和财务公司获得仅比香港最优惠的贷款利率高0.25厘的按揭贷款,贷款成数可达百分之九十五,年期为二十年。
    “居屋”的建筑标准比“租廉屋”好。大部分有二到三个卧室,有客厅、厨房和卫生设备。面积也较大,一般为四十至止六十平方米,也有的甚至达到八十到九十平方米。
    香港政府的公共房屋政策除了解决居民居住问题外,还在促进经济发展,稳定社会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公共房屋使居民用于房租的消费较少,其收入转向其它方面的消费,因此也促进了这些行业的发展。例如饮食、服装和其他文体娱乐服务等等。
    公共房屋一般建在新兴工业区附近,使居民就业得以便利,工厂也有了稳定的劳工资源。
    公共房屋小区内的学校教育设施齐备,居民子女上学问题得到改善,对提高居民文化素质有很大的作用。
    公共房屋小区内的社会服务事业发展很快,促进了邻里团结和居民参与意识,带来了社会治安的稳定。
    申请购买“居屋”者必须符合政府规定的申请资格,按规定的手续办理契约,并分期付款。申请资格主要有:家庭成员不少于二人,申请人必须年满二十一岁,申请人及其最少一位家庭成员必须为香港一永久居民,同时最近七年在香港居住,任何家庭成员不能拥有各类楼宇,住公屋的居民必须同意迁出并交出现住的公屋,家庭总收入不超过规定的最高限额,1991年政府规定家庭总收入最高限额每月1.4万港元以下。

    9、教育福利

    香港地区从1978年9月开始,实施九年免费强迫普及教育,公立学校和部分私立学校直接接受证府的专项资助。例如,1986年用于教育的各项经费达44.86亿港元,占港英政府年度总支出的13.54%。此外,还为伤残、弱智人员开办特殊学校70余间,都由政府设立或给予资助。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在香港如何养老:养老模式、关键问题与经验借鉴
农村上了60岁的老人,不能去外面打工赚钱了,靠什么来养老?
香港福利制度:住公屋的居民超过居民总数一半_
美国的公寓式养老模式
赴香港学习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考察报告
关于促进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