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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故荆南尚书张公二夫人丁氏墓志铭》考释

陈程 陈灵

《明故荆南尚书张公二夫人丁氏墓志铭》出土于荆州,现藏于荆州博物馆。志及盖高、宽均为55厘米,盖篆书4行16字,为“明故荆南尚书张公二夫人丁氏墓志铭”,盖四周有双线边框,工整精细。志文楷书,竖32 行,满行31字,合831字。全篇墓志保存完好,字迹清晰可辨。撰者邹文盛,书丹者郑元,篆盖为向廷玺。

志文

志文详细记载了丁氏生平及与张纯的婚姻状况。志文未见著录,现录之如下,以补史书之缺载。

明故荆南尚书张公二夫人丁氏墓志铭

赐进士通议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郡人邹文盛撰文/

赐进士中顺大夫江西庐州府知府郡人向廷玺篆盖/

赐进士登仕郎礼部主事郡人郑元书丹/

夫人姓丁,讳玉贞,南京锦衣卫户侯丁辅之长女也。张公讳纯,南京兵部尚书,荆/州江陵人也。因妻一子,闻夫人贤美,求娶为侧室。夫人温柔慈惠,动闲礼义于夫/也,尭相有道,善宜其家,不味酒不私蓄而言行端谨,待正室待同辈而交接谦和,/常行仁义之德,略无妒忌之心,及夫致仕还家,遘疾三载,奉侍左右,不离朝夕,见/疾日久,舆子彷徨,尝粪朝斗,无所不至,惟求疾之早愈,夫疾竟不起矣。夫人脱首/饰修斋醮以资荐,拔营葬事步远途,葬完方回。虽同辈之多子孙之众,各尽其心/耳,岂敢辞其劳而倚托于人哉。其处夫如此于子也,压妒于正室,诞子于陋地,艰/苦百端,辛勤万状,抚育少怠,感格神明,梦赐警语,恐怖不暇,遂提携抱负,心劳力/瘁而痼疾成矣,及子稍长,夫忽患疾,正子年十之有一,夫疾而终,正子年十之有/四。夫之遗财先有所归,此时此际夫人年方三纪,囊橐空虚,零丁孤苦,内无应门/之童,外无朞功之亲,母子二人相为倚命。人不堪其忧,夫人处之泰然坚守节义/甘心澹泊教子,读书务求成效,殷勤纺绩以助不足,子果食廪郡庠,累科未遂,拜/儒官于蜀之大足。九年秩满,辞职养亲,母子相守又团圆六载。此人之深愿而岂/可以必得哉,人皆奇之,其处子又如此,呜呼!诗自关雎以至麟趾,皆著后妃之贤/万世仰之,今夫人处夫处子始终全节,而各尽其道,其贤岂不有光于前人哉。得/子之贤,禄养终身,正书云作善降之百祥,天道又有征矣。夫人生于宣德戊申九/月初一日丑时,正德乙亥二月初六日丑时无疾而终,享年八十有八,生子一人/名曰銮,儒官是也。子妇二人,苏氏生而不育,辛氏生三女,俱幼小未婚择。今正德/丁丑闰十二月初七日未时,葬夫人于荆城西门外寸金堤,民人曹李庆地,癸丁/南向兼丑未三分。因夫张公先茔在西门外秘师桥北无余穴也,子銮思母之劳/痛母之切,泣血奉状来求志铭,予忍辞乎,志矣乃铭曰:/“淑德懿行,美玉良金,女中君子,青史垂名。/天相之吉,牛眠佳城,山还水选,体魄安宁。/阴佑儿孙,世代兴隆,桑田沧海,悠悠斯铭。”/

旹/正德丁丑岁闰十二月初七立。/

买到西门寸金堤民曹李庆地一段:东抵曹家地旧路,西抵曹家地旧路,/南抵大官路,北抵曹家屋场地,自东至西十二丈,自南至北十三丈。

志文撰者邹文盛,字时鸣,弘治六年(1493)进士,是明代荆州籍名臣,曾先后在河北、山西、福建、云南、贵州、南京等地做官,因在边疆治理、吏治整顿、军事平乱方面多有功勋,于嘉靖六年(1527)晋升户部尚书,后追赠太子少保,为一代廉吏,有《琐围奏议》《黄山遗稿》等著作。据志文可知,墓志的写作年代为正德十二年(1517),时邹文盛任职正三品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并主管貴州一省之军政、民政。

篆盖者向廷玺,曾任庐州知府,为正四品官阶。

书丹者登仕郎礼部主事郑元,文献并无详细记录。

墓主

墓志主人姓丁,讳玉贞,是南京锦衣卫户侯丁辅之长女。丁辅为江西吉安府人,洪武四年(1371)进士,授南京刑部主事。对于丁辅,史载不多。从墓志看,丁辅与张纯皆在南京任职,丁氏与其夫的联姻并非偶然,而与二人的官宦家族背景有关。张纯是荆州人,任官南京,娶丁辅之女为二夫人。张纯有两子,长子为正妻所生,名为张铭。次子为丁氏所生,名为张銮。张銮与其妻苏氏“生而不育”无子女,与妾辛氏生有三个女儿。《南雍志》卷三载,正统十年(1445),“冬十月辛酉,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张纯奏乞以子铭入监读书,许之”。后张纯为南京兵部尚书,为长子张铭祈恩,自此张铭任职南京户部主事。张纯南京仕途的顺利不仅恩及家人,同时也是其与丁氏婚姻的基础。正是因为张、丁两家都为官宦家族,有着共同的阶层背景和共同的仕途经历,才决定了两家的联姻,并非志文中简单的“因妻一子,闻夫人贤美,求娶为侧室”。

志文突出描写了墓主的忠、义和坚强。撰志者邹文盛以“处夫处子始终全节,而各尽其道,其贤岂不有光于前人哉”来赞扬这位官宦家族的女性对于丈夫和儿子的忠与义,将对儿子的抚养和教育归功于丁氏,同时以“女中君子”来赞颂其面对窘困生活而不屈服的坚强精神,肯定了丁氏的情操和品性及对家庭的重要贡献。

张纯

张纯,字志忠,湖广荆州府江陵县人,永乐十九年(1421)进士。《国朝列卿纪》卷四十九载张纯“初以乡举试礼部,下第例授教职,纯疏求入太学,登永乐辛丑进士,寻擢四川道监察御史”。宣德元年(1426),其授四川道监察御史。宣德四年(1429),在吏部选用,屡奉差遣,风裁甚著。正统元年(1436),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协理院事。正统三年(1438),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景泰元年(1450),升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兼提督江防操军;三年(1452),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掌院事;五年(1454),升任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在部。天顺元年(1457)致仕。《国朝献征录》卷四十二《张大司马纯传》也对张纯家世、生平事迹及官职履历做了较为详细的记载。

文献对张纯的描述与志文的记载是相符的。张纯官至二品,为官期间上言拔隽罢贪,整肃风纪,革新吏治,多陈述民间疾苦、社会之弊,并提出改进方案,其主要官绩可归纳为两个方面。

捐资助贫,体恤民生

明宣德初,张纯因母亡,家中守制。是年正值大旱,多饥民,张捐献银两并换粮食,以赈济灾民,还倡导官僚救困安民,免除灾民之赋役。明代过庭训《本朝分省人物考》卷七十九云张纯于“宣德初,授监察御史,值岁大旱,乃捐银带簪珥,易粟为粥,活民”。《万姓统谱》卷四十亦载:“张纯,江陵人永乐辛丑进士,宣德丙午升御史,丁内艰,值大旱。公自出银带簪珥为粥以倡官僚,多捐资以食,饥人复除,有謇谔风,升右佥都御史。”

除了捐资助贫赈济灾民外,张纯以民为本,考量法度,维持正义。明朝立国初,有一项法律为“官吏军民犯罪听赎”,即犯罪可以用赎买方式减轻罪行。在洪武朝,这种赎买方式包括屯田、劳役、运米输边等,至洪武三十年(1397),增加以钱钞赎买的方式,建立起以役和钞为主的赎罪形式。宣德年间(1426—1435)由于钞法遭到破坏,纳钞变为纳银、纳米。因此,对于有米可纳的富人来说赃罪即可不死,极大减轻处罚,而对于没有米粮的穷人来说则是“虽笞杖久系不释,往往至死”的结局。这种处罚机制造成“军储仓拘系罪囚,无米输纳,自去年(正德二年)二月至今(正德三年八月),死者九十六人”的恶劣情况,御史张纯向朝廷上奏:“言贫人罪轻者,始免追系”,对于贫穷罪轻的人免除其追系,并且遣还其所隶州县,缓和了赎刑制度造成的不良影响。

针砭时弊,整肃风纪

正统中,时任南京右副都御史的张纯针对明王朝政治之弊端,上谏朝廷,“言十三事:迎复圣驾,广开言路,分兵耀武,考察文官,激劝武职,禁革仓弊,弭除盗赋,拔擢旧臣,选任风宪,旁求豪杰,增俸养廉,斟酌漕运,练将训兵”。张纯十三言,从大局出发,针砭明王朝之时弊,被朝廷接纳并推行。翰林编修廖道南在《楚纪》中评价张纯曰:“臣观荆志,谓纯以忠爱为心,及校国史,则又列其章奏,朴而不浮,介而有体,其辞艰、其事核、其风朴以直,其亦有敢言之气也哉。”

墓地位置

志文最后提到丁氏葬地在“荆城西门外寸金堤,民人曹李庆地一段”,张纯先葬在“西门外秘师桥北”,由于“无余穴”二人并没有合葬。次子张銮买民人曹李庆地一块安葬其母丁夫人,据《曹家洲曹氏族谱》,荆州曹氏始祖曹永仕于“建文元年(1399)随辽王徙荆州,后殁,葬荆州西关外秘师桥,又名曹家大坟”。这里的曹李庆应为荆州曹氏支脉,丁氏葬地与其夫張纯先茔秘师桥北墓地应相距不远。

(作者陈程为荆州博物馆文博馆员;陈灵为荆州博物馆助理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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