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未发放的工资调增?来自向阳财税00:0001:00
今天是孟老师陪伴你的第1204天
1.最近收到一个问题:甲公司2019年企业计提工资薪金60万元,一直尚未实际支付。账务处理:
2.【解析】甲公司2019年计提但未实际支付的工资薪金支出60万元不得税前扣除(如果在2020年5月31日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则可以税前扣除),应该在汇算清缴时调增(填写)。税法中可以扣除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必须是企业已经实际支付的工资、薪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