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十四中学
青年教师专业发展纲要
一、总则
第一条 青年教师是中学教师队伍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的素质、业务能力等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育质量问题;关系到十四中能否成为在南宁市、在广西具有一定影响的示范性学校的问题。因此,要求学校各级领导、年级组、教研组教育发展的高度认真地、坚持不懈地抓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第二条 制定本纲要的目的是使青年教师的培养制度化、规范化,并形成竞争机制以促进青年教师更快成长,并且鼓励他们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上冒尖。
第三条 通过实施本纲要,力争在“十一五”发展阶段,使青年教师人人合格并涌现一大批优秀德育工作者、学科骨干教师。
第四条 培训形式:立足本校,以学科教研组和年级组为依托,培训与实践相结合。
第五条 本纲要运用于本校正式教职工中3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并根据入校1~4年内和入校4~8年内青年教师的实际情况分为两个阶段提出不同的要求。
二、发展目标
第六条 十四中青年教师的素养要求
㈠入校1~4年内的青年教师的素养要求:
1.专业发展的素养要求:
⑴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树立新时代教师形象。在继承和发扬十四中优良教风的基础上,注入时代精神——关爱学生、同事,关注社会;做真正的“四心”教师,即安心、爱心、专心、虚心;具有遵循规律、追求卓越的敬业奉献精神和不断进取的拼搏精神。
⑵教育能力:自觉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打好基础,熟悉教育教学常规工作;有扎实的学科教学功底和相关学科的整合能力;初步理解本学科所体现的人文精神,关注培养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达标要求:
经过3~4年培养与实际工作的锻炼,青年教师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聘约,同时要努力达到以下目标:
⑴专业标准:达到职初教师专业标准,即:体验并建立教育教学常规,初步具有课堂意识和教学反思能力,初步进入职务教师专业标准要求阶段。
①熟悉本校的教学常规与各种规章制度;
②能按时转正,并达到二级教师标准,评上二级教师;
③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熟悉本学科教材与教学要求,能够承担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在有经验的教师指导下进行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能够完成一个小循环的教学任务,并取得较好成绩;
④每学期要在学校或教研组中作教学大纲或教材分析中心发言。每学年至少承担以一次校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
⑤能初步胜任班主任工作;在有经验的教师指导下,做好初(高)中班主任工作,班级管理有序,学风纪律较好。
⑵科研能力:积极参加各项教研活动,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不断调整教学策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能写出有一定质量的工作总结和论文(或案例)。
⑶在老教师的指导下学会开设选修课或知识讲座,指导学生开展学科综合实践活动。
⑷继续教育:
①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学习和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每年继续教育学习时间要达到规定的要求;
②学习并掌握现代教育信息的理论和技术,能够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来整合学科教学。
㈡入校4~8年内的青年教师的素养要求:
1.专业发展的素养要求:
⑴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终身学习的进取心,对教育事业有深刻理解,并有教育信仰和教育理想,勇于拼搏、不崇拜权威、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
⑵教育能力:继续深入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深刻理解本学科所体现的人文精神,并注重培养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常规化向人性化发展,逐渐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和教学风格。
2.达标要求:
经过培养与实际工作的锻炼,本阶段青年教师应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努力达到以下目标:
⑴专业标准:达到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标准,在教育教学中应有自己的个性。
①胜任中学教学工作,认真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管教管导,能够独立完成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能使学生对所教学科感兴趣,有学习热情,学习成绩有较大提高,能够完成一个大循环(或两个小循环)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成绩有明显进步,及格率、优秀率在本年级处于较高水平;
②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基本掌握教育中学生的原则和方法,独立胜任班主任工作,在课堂教学中能进行德育渗透教育,有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的能力。所带班级学风纪律和精神面貌表现较好,获得一次以上校级先进班级荣誉称号,或本人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
⑵科研能力:能组织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运用适当教学方法进行教学,每学年参与一项教学改革研究试验工作,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并完成以下工作:
①每学期要在学校或教研组中作教学大纲或教材分析中心发言。每学年至少承担以一次校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
②积极参加市赛课和研讨课活动。
③每学年度至少获得以下其中一项科研成果:
Ⅰ.写一篇以上经验总结、论文(或案例、科研报告、实验项目等),并能够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报刊上发表或在学会学术会议上进行宣讲交流或在论文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
Ⅱ.编写的教育教学资料经自治区以上(含自治区级)有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⑶能够独立开设选修课或知识讲座,指导学生开展学科综合实践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⑷能够指导入校1~3年的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初步学会审阅、修改教案,提供资料,听课、评课,督促受指导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及业务知识,使受指导的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有较大提高。
⑸继续教育:
①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学习和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每年继续教育学习时间要达到规定的要求;
②学习并掌握现代教育信息的理论和技术,熟练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来整合学科教学。
⑸有专业追求和专业发展目标,并能有计划、步骤地实施,初级教师任职期满,能够评上中级职称。要以学科专家或教育专家为典范,争取成为南宁市本学科青年骨干教师。
三、工作措施
第七条 建立《南宁市第十四中学青年教师专业发展报告册》,记录青年教师培训及成长历程。报告册重点设立以下几个项目:
㈠青年教师基本情况表
㈡教师专业发展现状自测
㈢教师专业发展计划
㈣自学自评
㈤集中培训记录
㈥同事互评
㈦案例分析
㈧五个一活动记录
㈨本学年度获奖情况记录表
㈩教师专业发展年度总结
(十一)教研组、年级组、教务处、政教处审评表
(十二)校级领导导评表
第八条 青年教师入校第一年一律参加各级教育研究部门组织的有关进修培训,学校予以支持。
第九条 青年教师入校第一年安排实习班主任,学校指定有经验的班主任作指导教师。实习期间应协助原班主任做一些具体工作,并在原班主任指导下组织1—2次主题班会活动,主持1—2次班级干部会,家访3—5次。实习结束,要以教育理论为指导写出工作总结,并填写考核表。
第十条 在教学上,各教研组要建立指导教师制度。由部分中老年教师(由教研组提名,学校批准)承担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培养工作。
㈠指导教师的任务:
1.具体指导青年教师如何驾驭教材,如何写教案,如何选择教法和如何突破难点,如何命题,如何做好班主任工作等;
2.引导青年教师进行现代教育手段与课堂教学的有效整合;
3.指导青年教师正确处理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4.听被指导教师的课(每学期6~8节);
5.关心青年教师的思想与生活,并及时反映他们的要求。
㈡青年教师的任务:
1.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抓好本科教学工作;
2.做好实习班主任工作;
3.每学期听中老年教师的课12~15节(指教龄两年以内者);
4.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评课、备课活动;
5.参加以研组为依托开展的青年教师“五个一”活动,即每个学年完成:一次汇报课、一个中心发言、一篇案例(论文)、读一本书、独立完成(或参与)一套测试题的命题。
第十一条 本校与外部相结合,邀请本校教育教学骨干教师和校外教育家每学年针对青年教师举办两次以上的培训讲座。
第十二条 分期分批安排教育教学成绩较突出的青年教师外出进行教育考察。
第十三条 青年教师转正时,要交教案本、实习班主任总结、个人工作总结与考核表,三年成长报告册,教研组根据本人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进行评议。并提出是否予以转正的意见,交校长审批。
第十四条 学校党政主要领导重要的青年教师的成长,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与工作。
四、奖励
第十五条 学校在每年科研大会期间组织举行青年教师评优课活动,对优秀者予以表彰并记入个人业务档案,每2—3年出版一期青年教师论文集,并评选优秀论文。
第十六条 对于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的青年教师,不受年限限制,学校将其高聘一级使用。
第十七条 学校每两年开展一次专门表彰活动。设新秀奖与优秀指导教师奖,专门表彰青年教师中的优秀者和在青年教师培养工作中,认真负责,无私奉献,成绩突出的中老年教师。
第十八条 对优秀的青年教师学校在梯队建设、输送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
五、组织机构
第十九条 设立青年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组织机构。
组长:校长、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各处中层领导、团委书记、年级组长、教研组长
六、经费保障
第二十条 学校为培养青年教师的培训经费提供保障。
七、实施阶段
第二十一条 本纲要从2005年9月起实施,至2010年结束,纲要内容可不断完善。
二00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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