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医疗器械广告禁止9种内容
时间:2009-08-27 14:38:42 来源:互联网
医疗器械广告禁止提无依据的研究发现、家庭必备以及帮助改善提高成绩等用语和内容。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局昨天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该标准将
医疗器械广告禁止提无依据的“研究发现”、“家庭必备”以及帮助改善提高成绩等用语和内容。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局昨天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该标准将从5月20日起施行。
三部门要求,医疗器械广告中禁止出现9种情形的内容,其中包括无法证实科学性的“研究发现”、“实验数据证明”;违反科学规律的包治百病;声称该医疗器械为正常生活或治疗病症所必须;明示暗示使用后能应付现代紧张生活或升学考试需要,帮助改善提高成绩;含“无毒副作用”、“无效退款”、“无依赖”承诺性用语;含“最新技术”、“填补国内空白”等绝对化、排他性的用语。同时,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宣传“家庭必备”、处于“热销”、“抢购”、“试用”内容。医疗器械广告中涉及改善和增强性功能的,不得出现表现性器官内容,并禁止在电视台、广播7时至22时发布。
标准还规定,医疗器械广告须标明经批准的医疗器械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器械注册证号、广告批准文号,在电视、互联网、显示屏等媒体发布时,出现时间不得少于5秒。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工商总局:医疗器械广告禁止出现无效退款字眼
医疗器械广告宣传的相关要求
关于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和“医疗用语” 等内容的审查要求
如何确定当事人的广告语属于医疗用语?小区住宅超市如何办照?食品生产不符合团体标准如何处罚?看这里.....
广告及公关营销素材审核指引|高杉LEGAL
【汇编】医疗类广告的审查提示及违法行为汇编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