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村霸增强基层群众幸福感
何为“村霸”?“ 村霸”只是一般对横行乡里的恶势力的民间称呼,不属于正式称谓,不存在认定村霸的问题,对于恶势力公检法将视其罪行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在广大农村“村霸”目无法纪,有的暴力抗法、煽动滋事,有的强拿强要、欺行霸市,有的横行乡里、残害无辜,还有的倚财仗势、操纵选举。近年来,各地各部门严厉打击损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一批横行乡里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打黑除恶”各种专项行动在社会上已经产生了很大震慑作用。但是村干部沦为“村霸”,或者让“村霸”混入了村干部的队伍中,他们欺行霸市、横行乡里、操纵选举、煽动滋事、欺压百姓,霸占资源……破坏力极强、影响极坏,严重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导致基层政权被这些人架空、滥用,公共权力成为他们谋取私利的工具。对农民群众的伤害,对党和政府形象的杀伤力,不可低估。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深入推进,铲除老百姓深恶痛绝的“村霸”,成为今年各地各部门的重点工作。
今年1月8日,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公报中强调要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
要加强农村基层法律宣传教育帮助村民树立起法治信仰和理念,畅通村民举报通道,主动参与“村霸”问题治理;选准用好带头人,做好大学生村官和选派到农村的“第一书记”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基层党建发挥应有作用;健全基层选举制度,反思村官的任职条件,积极发挥村级监督委员会在治理“村霸”中的作用;严厉打击“村霸”背后的保护伞,只有上下联动、齐心协力铲除“村霸”生存土壤,使“村霸”无处藏身。如此以来,“村霸”的末日将指日可待。(安康市汉滨区纪委 郑时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