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不仅指出了未来农业政策的发展方向,更是揭示了中国农业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和矛盾。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提高农民的组织化水平
从上面的数据看,即使转入土地的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依然处于小规模、分散经营状态,必须进一步提高组织化水平,把农民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高度组织起来,才能实现社会化服务基础上的规模化水平,即服务规模化。
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最重要、基础性的组织化载体。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带动农户增加收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组织形式,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把合作社进一步办好。”从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身份的构成看,78%为农民,13%为村干部,这就告诉我们,首先要发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等农村能人的作用,他们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力军;其次要发挥村“两委”的作用,这些人是农村中的精英分子。
从这个角度看,过去10年来快速发展的土地流转,尽管没有明显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但却正在明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水平。
2发挥政府农技推广体系作用
有条件的地区构建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农民提供基础性、公益性的社会化服务,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道路建设、农业技术培训以及其他公益性服务。
由于政府系统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服务能力有限,对于一些社会力量可以提供商品化服务的领域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如山东、河南一带对于机械化耕、种、收等环节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试点,已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3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作用,为农民提高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为其成员提供服务,龙头企业主要为其基地农户提供服务,社会化服务机构则通过收费的方式为用户提供服务(如机耕、机收作业等)。
据我们粗略计算,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业的整体价值可达3-4万亿元,这是一块巨大的“蛋糕”,足以吸引各方面社会力量进入这个领域,关键是要加以正确引导、规范,使其很好地服务于农民而不是坑农、害农。
山东省供销社在改革中充分利用自身具有一定政府信用的特殊身份,有效地把社会上相关为农服务资源统筹起来,打造为农服务的主力军品牌。
山东省供销社的做法
具体做法是:依靠农村基层党组织,与村“两委”共建农民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和干部队伍,促进村集体和农民“双增收”、供销社基层组织向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村生活服务“双覆盖”,使供销社从最基层实现了“姓农”的要求。
有了村社共建,特别是村社共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后续发展起来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才成了有本之木,故村社共建是供销社改造自我的源头和基石。
其次,在村社共建的基础上,依托基层社,以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为核心成员社,联合本区域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相关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共同组建实体性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在县级供销社的支持下,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打造“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构建了乡镇层面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这一改造彻底重构了基层供销社的工作机制,全面强化了基层社“为农”“务农”的服务功能,并且对社会上为农服务资源进行吸收和重组,打造了一支为农服务的专业化队伍。
实践中看,山东省供销社以土地托管、信用合作乃至生活服务的全方位社会化服务的经验具有很强的推广价值。
来源:中国乡村发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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