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八月十五中秋节,
大家团圆饭都吃上了吗?
借着这个难得的假期,
在家好好陪陪父母,
没回家的,也要抽空给爸妈打个电话,
毕竟在外的你是他们最大的牵挂。
而我们做儿女最大的心愿,
就是希望父母能有个安详的晚年,
期待养老上能有更好的政策变化。
近日,有消息称:
上海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启动了!
国家出台多项改革措施,
完善养老服务业体系建设!
这每一条都事关我们的父母!
具体有哪些?
头条菌带你一探究竟!
上海政府官方网站日前发布消息称,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社局、
市民政局等8部门通知,
医保支付居家医疗护理费用政策开始试点。
参加试点计划的要求
本市户籍
70周岁及以上
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保
经评估达到一定的护理需求等级等
居家医疗护理费用
▲医疗照护员收费标准为65元/次。
▲执业护士收费标准为80元/次。
居家医疗护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
其余部分由个人医疗账户结余资金支付,
不足部分由个人自负。
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
由医保经办部门按照医保有关规定,
与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结算。
对符合民政医疗救助条件的个人,
个人自负费用,
由个人居住地所在区县政府给予50%补助。
护理服务的提供时间和频次
每次上门服务时间为1小时,
经经老年医疗护理需求等级评估,
或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
▲轻度或照护二级老人每周上门服务3次
▲中度或照护三四级老人每周上门服务5次
▲重度或照护五六级老人每周上门服务7次
在我国,
养老服务业尚处于发展的阶段。
针对这种落后的情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有相关报告指出:
各部门将研究出台相关政策,
完善养老服务业体系建设。
未来会进一步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
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基本养老金合理增长机制等措施,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到420元。
加快推进异地就医医疗费用
直接结算,
告别跑断腿报销医疗费。
2016年基本实现
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2017年基本实现
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空巢老人”一直是社会热点问题,
子女在城市打拼,
年迈的老人只能驻守在家中,
略显凄凉的晚年让人痛心。
为了缓解这样的社会问题,
未来,公安部将进一步推动
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
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本人及共同生活的父母在当地落户。
另外,住房城乡建设部还在加紧编制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等,
促进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
截至2015年底,
全国共有农村敬老院2.7万余所,
床位249.3万张,
日间照料服务设施已覆盖50%以上的农村社区。
未来将继续推进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将农村居民养老问题
纳入城乡统筹体系一并考虑。
加快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
完善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健全城乡统一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
逐步将农村低收入家庭老年人、
因病致贫家庭老年重病患者等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未来政府会通过
税费、用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鼓励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让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养老领域。
为满足快速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对现有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改革势在必行。
“公建民营”是推动改革的重要方式之一。
公建民营,即前期由政府投资建设,
后期通过招标交由社会组织运营,
重点保障中低收入人群的养老服务模式。
衰老,
是每一个人生命中的必经阶段。
正如诗人所说:
“总有一天衰老和死亡的磁场,
会吸走人间的每一颗铁钉。”
而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与人们对待老人的态度息息相关。
上海的文明与先进,
也与这座城市对待老人的态度有关。
生活在上海的我们,是幸运的,
生活在上海的我们的父母,是幸福的。
期待以后的养老政策越来越好。
不仅关系到我们的父母,
也关系到我们每个上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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