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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孟小平:林如海留给林黛玉多少钱

作者:孟小平

有研究者认为,林如海死后,其家资全部由独生女儿林黛玉承受,并且认为黛玉继承的遗产有三二百万之巨。依据就是贾琏的那句“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的话。问题出来了,在众多的版本中,有“再发个三二万财的”,也有“再发个三五万财的”等不同内容。这几组数字最多相差了百多倍,我们很难确定哪个在先哪个在后,哪个才是作者的原笔。根据小说中的情节描写,及当时(72回)故事中的语言环境,确实感觉到荣府的资金告急,一时腾挪不开了。说前日老太太的千秋,几千银子都使了,这会子竟接不上;王夫人急了两个月,弄了些没要紧的铜锡家伙,四五箱子拿出去弄了三百银子,才把太太遮羞礼儿搪过去了;金自鸣钟卖了五百六十两银子,没有半个月,大事小事没十件,白填在里头;夏太监打秋丰暂借二百两,因别处支不动,凤姐把两个金项圈拿出去押了四百两银子,一半打发夏太监,一半拿去办八月中秋节。作者一系列的情节铺垫,便引出贾琏的那句“这会子再发个××万的财就好了”的话。感觉这前后的资金缺口,也就差个万儿八千的银子,梦想着再发个二三万的财即可解决问题,又不致捉襟见肘,情节的前后呼应也是合乎逻辑的。小说中一系列的数字都不会是作者的任意填写,都是依托在小说故事中的相应情节,及当时社会生活的场景实录。

看来问题出在抄录者。若依据某一组数字展开讨论都可能事倍功半,或无功而返。或许有人认为,三二百万就是作者隐写了贾府修建大观园时,挪用了林如海的遗产。但是这个结论必须依附在真实可信的作者的原笔原意的基础上方可成立。好在我们可以根据小说中故事情节的相关内容,结合当时社会中中产家庭的收入状况,大致可以了解林如海家族的生活水准。只要不是明显超出实际收入的部分还是可以接受的。那么林如海的遗产到底有多少,女儿林黛玉是否全部继承了他的遗产呢。在现代社会中,有关财产继承的问题,已不成问题了,女儿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兄弟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包括继子女、养子女、非婚生子女等,继承老爸的遗产似乎天经地义。但生活在皇权帝制下的清朝,女子承受家资是有很多限制条件的。《会典》中有关家资(指遗产)承受(指继承)的律例条款非常之多,我只以有关的几项加以讨论。

在旗人抚养嗣子例中,有关于女儿承受家资的规定:“凡无嗣人家产,除亲兄弟承受外。若叔伯及兄弟之子承受,有亲生女者给家产三分之一。若疎族人承受,其女给家产五分之二”。什么意思呢,无嗣人指没有亲生子孙、继子、养子等,女儿不包括在内。其死亡后,(单指无嗣人)第一顺序继承人为死者的亲兄弟,可以全部承受其家资,其女不得。小说故事层面的史湘云就是很典型的例子。史湘云的父亲也是无嗣之人,其家资法定由两个兄弟史鼐史鼎承受,史湘云分文不得!承受正分家资的兄弟有义务扶养其女,直至遣嫁。侯门千金史湘云,在叔叔家生活的并不舒心惬意,一个月就那么几吊钱,还要承担家里的大部分针黹活计。又死者如无亲兄弟,家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堂族人承受,包括叔、伯及子侄。那么无嗣人的亲生女,可得家产三分之一。如果死者的疎族人,即第三顺序继承人承受,其女得家产五分之二。踈族是指嫡族、堂族以外八竿子都打不着的远族姻亲。第二回说林如海“支庶不盛,子孙有限,虽有几门,却与如海俱是堂族而己”。林如海是既无子嗣又无亲兄弟,“没甚亲支嫡派的,只有一个三岁之子,偏又于去岁死了。虽有几房姬妾,奈他命中无子,今只有嫡妻贾氏,生得一女,乳名黛玉”。林如海死时,只有一个女儿黛玉,子嗣、兄弟皆无,“俱是堂族而已”。按以上律例说法,无子嗣又无亲兄弟者,那么家资将散与几门堂族人承受,也就是说林如海的三分之二家资法定归堂族,女儿黛玉仅得家产三分之一!另外不论死者有几个女儿,均分这三分之一家产:“凡分给女子无论人数,止于应给分内分拨”。姐儿几个三一三十一吧。

《大清户律》也有相关条款:“户绝财产,果无同宗应继之人,所有亲女承受”。意思是无子嗣无兄弟无堂族无疎族的绝户,在这种情况下,亲生女儿方可全部承受其家资。如果连个闺女都没有,家资归旗。林如海不属此类绝户,故不展开讨论了。

12回林如海身染重疾,写书特来接黛玉回去,恐凶多吉少。贾母命贾琏送黛玉往扬州去,仍叫带回来。这说明贾母接受了女婿的委托,承担了抚养黛玉的义务。对黛玉的日后生活,林如海可以有两个选择,第一,随堂族过活,第二,由外祖母收养。看来林如海选择了贾府,所以贾母“定要贾琏送他去,仍叫带回来”。贾府并非觊觎林家的那点儿遗产,而是履行对死者的一个承诺。

16回贾琏处理完林如海后事,携其三分之一家资,并带黛玉昼夜兼程赶回北京。黛玉又带了许多书籍来,忙着打扫卧室,安插器具,长住荣府了。作为林黛玉的监护人,贾母将负责监管其家资,并黛玉的日常生活开销,及日后黛玉的嫁妆,这在小说中也有描写。如每月黛玉的月例银发放,还有黛玉的日后出嫁,“可以使不着官中的钱,老太太自有体己拿出来”。嫁妆所费其实也并不高,“满破着每人花上七八千银子”。这些个描写都证明了贾府确实接收了林如海的三分之一遗产。再者,处理三万两与处理三百万两银子所投入的劳务及成本相差悬殊,截然不同。咱就不说保管费用,单从运输上说,三万两银子重一吨多,雇驾驴车拉回很容易,三百万两银子重110吨!朋友们发挥一下想象,贾琏要如何处理是好呢?

黛玉回来后“又将些纸笔等物,分送宝钗、迎春、宝玉等人”。我怎么感觉,大老远带回的方物透着寒酸,就这点儿破烂货,您看像继承了三二百万家资的人吗,且才是总资产的三分之一哟!如此“巨富”的侯门千金,生活在贾府,却步步留心,时时在意,“每常闲了,替他们一算,出得多,进的少,如今若不省俭,必致后手不接”(62回)。黛玉的担心也说明了他所继承的遗产,看着总不像是三二百万之多。黛玉是不是担心贾家若“后手不接”,那我岂不“生活无着”了。又或是黛玉太有钱了,吃饱了撑的?操心别人家的事。贾宝玉看出了黛玉的心思笑道:“凭他怎么后手不接,也不短了咱们两个人的”。贾宝玉为什么不说,你有那么多钱,还怕我家“后手不接”吗?第26回,小丫头佳蕙往林姑娘那里送茶叶:“可巧老太太给林姑娘送钱来,正分给他们的丫头们呢。见我去了,林姑娘就抓了两把给我,也不知是多少,你替我收着。便把手绢子打开,把钱倒出来交给小红。小红就替他一五一十的数了收起”。我们也来算一下,黛玉抓两把铜钱能有多少?一吊制钱一千文(枚),合一两银子(顺治17年制定钱法:“每千文作银一两,严饬内外上下,画一通行”。至清中后期,银钱价比,互有低昂)。《康熙实录》上说,“毁钱一串,得铜八斤十二两”。清朝的一斤是16两进制,约等于600克。那么一吊制钱的重量相当于现今的10斤多。怀揣一两银子去购物,与扛着10多斤重的一吊铜钱去买菜,啥滋味儿。林黛玉那纤纤玉指,满攥两把铜钱至多也就三十文(枚)左右,看小红数钱的驾势,就知道多不了。三十个钱能干什么,买不了三枚鸡蛋。61回厨头儿柳家的说了:“今年鸡蛋短的很,十个钱一个还找不出来”。不要忽略的厨头儿的这句话,这是指雍正13年鸡蛋的价格。《会典》:“车驾巡幸沿涂庄头纳尚膳房鸡子每个作银一分(十文)”。黛玉真是大方,上次是拿一些纸笔送人,这次抓两把铜钱赏给了丫鬟。礼物确实有点轻,这也不能怪他,“我原是贫民的丫头”一无所有。黛玉拥有财富的多少,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他的行为意识,他所担心的贾家后手不接,正体现了无依无靠的林黛玉投奔贾府的无奈的寄居生活。贾母作为黛玉的监护人,对无依无靠的林黛玉尽到了收养义务,那么黛玉所承受的家资自然是由贾母保管,并且负责黛玉的一切生活开销,直至黛玉出嫁。

作者是否有意将薛宝钗与黛玉作了对比,宝钗是否每常闲了,也替他们一算呢。57回邢岫烟因为每月要拿出一两月例银子孝敬父母,导致零钱不够使,将正该穿的棉衣裳当了二两多银子盘缠。宝钗便知道又有了原故,“必定是这个月的月钱又没得,凤姐姐如今也这样没心设计了”。宝钗以为凤姐怎么算计起穷家敝户的岫烟来了。看来宝钗是知道王熙凤“有心设计”、克扣月例、放贷取息的。但在这件事情上,真错怪了凤姐,他是专门针对贾府里的有钱人的。邢岫烟说,他倒想着不错日子给的。衣裳当在了薛家的铺子,结果被宝钗“悄悄的取出衣裳,晚上再悄悄的送去早晚好穿”。

61回宝钗探春拿500钱找厨头儿柳家的,只是吃一个仅值二三十个钱的炒菜,薛宝钗会不知道这盘油盐炒豆芽儿的价值吗。柳家的倒觉得好笑,“二位姑娘就是大肚子弥勒佛也吃不了500钱的去。这二三十个钱的事,还预备的起,直着我送回钱去,到底不收,说赏我打酒吃”。《会典》载,乾隆十三年“农贸市场”豆芽每斤四厘(文)。

37回偶结海棠社,史湘云兴起:“明日先罚我个东道,就让我先邀一社可使得”。宝钗说他:“既开社便要作东,虽然是个玩意儿,也要瞻前顾后,又要自己便宜,又要不得罪了人。 你家里你又作不得主,一个月通共那几吊钱,你还不够盘缠呢,况且你就都拿出来,做这个东道也不够”。还是薛宝钗拿出二十多两银子,折腾了一回螃蟹宴。

刘姥姥曾感慨“这一顿的钱够我们庄家人过一年的了”。这是一句被引滥了的经典台词,读红的人凡说到刘姥姥,此句必用。但在这里我还是要多说几句,我认为作者对任何数字的使用,都包含了他对年纪朝代的坐标意义,太有心要继续探究一下,刘姥姥应该生活在百年定鼎的哪个时间段,才能满足二十多两银子过一年的消费支出?难不成百多年,草民都是这个生活水平?我们用米价作参照,即知作者之用心所在。从《明史》记载看:远的不说,崇祯朝几乎年年闹饥荒。崇祯七年“太原大饥人相食”。九年“南阳大饥有母烹其女者”。十年“浙江大饥父子、兄弟、夫妻相食”。十三年“自淮北至畿南(河北山东一带),树皮食尽,发瘗胔(yì,zì)以食”。就是挖出尸体,吃腐肉。《清太宗实录》记载了当时(1627)天聪元年的米价:“时国中大饥,斗米价银八两,人有相食者”。八两银子买一斗米,合一两银子只能买二斤多大米。刘姥姥能生活在这个“末世”吗?二十两银子别说庄户人家过一年,搭着吃点儿树皮,能撑上一个月也就阿弥陀佛了。大清入关后的顺治17年,《顺治实录》记载了云南省的米价,“每石至二十余两,兵民交敝”。但相比天聪年间,米价略有下降,合一两银子能买个五六斤大米。不过刘姥姥还是不能在这个时期过活,二十多两银子也就撑个俩仨月。到了康熙34年,“米价稍平,一斗百钱,民以不困”(《康熙实录》)。此时的米价降至一两银约得一石,便宜的很。刘姥姥可以出世了。到了康熙56年四月十三日,《实录》记载:“昔大学士张英曾奏(安徽)桐城县米价,银一两可得三石。现今四川米价,亦复如此”。有点儿“盛世无饥馁”的模样了。刘姥姥可以结婚生子了。还记得刘姥姥给宝玉讲的那个故事吗:“我们村庄上种地种菜,每年每日,春夏秋冬,风里雨里,那里有个坐着的空儿”。乖乖,在“骼无余胔,民食草树殆尽”的末世,天天还能种菜!居然成口袋的给荣府带来有枣儿、倭瓜并些野菜!从刘姥姥的那句经典台词,我们知道了《红楼梦》作者所暗示的其一时间作标,即二十两银子过一年,一定是所谓的“盛世”。

如果林黛玉所继承林如海的三分之一家资,就有三二百万之多,那么林如海全部家当恐怕要有八九百万之巨!这是个什么概念。顺治十七年,云南平西王吴三桂申请粮饷,当年“合计天下正赋(当年全国财政收入)止八百七十五万余两,而云南一省需银九百余万。竭天下之正赋,不足供一省之用”。康熙48年全北京城一年的俸银总额,需八百万两左右。林如海家资如此肥大吗?在谈到林黛玉继承所谓巨额财产前,是不是先要搞清楚林家是否有巨额财产。林家到底挣多少钱才能积蓄如此巨额财富,林如海留给林黛玉的家资会有多少呢?

林如海祖上曾袭过列侯,“列侯”是秦汉时期外戚封爵的最高等级,以一县为食邑,但无封国,新莽时即废。这又是作者的云苫雾罩。今到如海业经五世。起初时只封袭三世,因当今隆恩盛德远迈前代,至如海之父,又袭了一代,也就是说林如海祖上四代侯爵。我们按大清侯爵最高等级算一下林家的收入。按袭爵递降原则,第一代:一等侯兼一拖沙喇哈番(旧称半个前程),年俸635两。第二代一等侯610两,第三代二等侯585两,第四代三等侯560两。就算林家四代全部承袭侯爵,因无法确定每一代袭爵时间的长短,故按平均年俸600两,按国朝定鼎百年计算,林家祖孙四代侯爵的俸银总收入最多为60万两银!假设四代俱贪,想要积蓄900万两,那还真是个技术活儿呢,起码老少四辈儿,都要具备和珅的水平,都要躲过都察院左都御史(掌总理台政,整饬纪纲)的“回头看”!林如海乃殿试一甲第三名探花,现正职兰台寺大夫,当然这是作者虚拟的官职名,不必当真,品级也不会太高。大清殿试一甲前三名多任职翰林院修撰从六品、编修正七品、检讨从七品等。什么相当于图书馆馆长,我看图书馆管理员还差不多,吹牛也是要有点儿知识含量的不是。有位康熙12年的殿试状元韩菼(音tǎn:初生的荻),初任翰林院修撰,一路打拼,不断升职,到康熙39年,终于熬到了礼部尚书的职位正一品,用了27年。还有一位康21年状元蔡升元,初仕亦翰林院修撰,到康熙58年十二月,升任礼部尚书,熬了37年。所以说林如海的什么寺的什么大夫,品级不会太高。我就按一品官尽管不太可能,年俸180两计算,按他还能活五年,收入不及一千两,至于说到巡盐御史一职,因任期未完,提成收入只能在离任交代时结清(因巡盐御史均为兼职,故此职没有俸银。额外收入按盐课最低3%提成,称之为“羨余”),可以忽略不计了。

红学界落下一毛病,但凡哪位说到巡盐御史时,后面总跟一句:肥缺。就好像他当年干过这差事。具体问他为什么肥,怎么肥,一准儿他傻眼,全凭想当然,好像一扯到盐课,就一定是肥差。有谁能说说大清朝哪位巡盐御史富到不堪?(贾府的富到不堪不是指曹寅家。)一个不设工资级别的兼职税务员,属临时岗位,在盐政管理衙门中,属最末等挂职雇员,任何朝廷命官都有可能被钦点巡盐,就是十里八乡,走街串巷,面对灶户、盐商——收税。靠暴敛横征,贪腐受贿来中饱私囊,发家致富,这种可能性确实存在,但前提是先要完成正项盐课任务,再辅以贼胆儿。比如说曹寅兼职巡盐御史(合约十年期限,与郎中李煦交替巡盐),到康熙53年,是曹寅兼管巡盐的最后一年,可惜他已经死了。十年累计亏欠盐课180余万两,不但拿不到提成,反到险些被抄家、杀头。《康熙起居注》载:康熙53年八月(2125页),“先是总督噶礼奏称,欲参曹寅、李煦亏欠两淮盐课银三百万两,朕姑止之。查伊亏欠课银之处,不至三百万两,其缺一百八十余万两是真。自简用李陈常为运使以来,许多亏欠银两俱已赔完,並能保全曹寅、李煦家产,商人等皆得免死”。又覆请都察院题:两淮盐差今岁属曹寅兼管之年。曹寅已故,将曹寅之子管理织造府事,主事(衙门办事员,正六品,年俸60两)曹颙职名开列请旨,伏候上裁一疏。上曰:“两淮盐课原疏内,止令曹寅、李煦管理十年。今十年已满,曹寅、李煦逐年亏欠钱粮共至一百八十余万两,若将盐务令曹寅之子曹颙、李煦管理,则又照前亏欠矣,此不可仍令管理”。什么意思呢,都察院上疏说,今年是该曹寅巡盐,但曹寅死了,那么织造、盐课事务是否由曹顒接替,伏候上裁。康熙说当日令曹寅李喣巡盐,十年为期,结果逐年亏欠盐课一百八十余万两。织造府事务按规定应该由曹顒接管,但巡盐御史一差万万不可令曹顒、李煦接手,否则“又照前亏欠矣”!

再来说林如海,第2回说:“今钦点为巡盐御史,到任方一月有余”。咱就别指望“盐课林老爷”能在不长的任期内拿到可观的提成。林家百年60万两的总收入,去掉大部份的生活开销,林黛玉所继承的林如海的遗产,望多了说,不会超过30万两的三分之一——10万两!贾府如果真是发了一笔三二百万的外财,与林家没有任何关系。更何况这是不是作者的原笔还很难确定。从小说中贾琏的那句“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的话来看,我到是觉得各别版本中的“三二万两”应该是比较符合小说中的情境,同时也真实的反映出当时社会上较富裕家庭的生活状况。实录其事,不敢稍加穿凿,作者不会胡乱填写一个数字。从贾母对黛玉每月的生活支出,还有日后的嫁妆费用等,反映在数量的描写上,用度都不是很多。足以证明黛玉承受的三分之一家资,不会有三二百万之巨。

如果说贾琏真是侵吞了林家的财产的话,手头拮据至连个鲍二媳妇的丧葬费都出不起,区区二百两银子,还要林之孝入在流水帐上分别添补,开消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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