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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2-10-18 16:10:08      文章来源:  中国反腐倡廉网      作者: 湖北省孝感市纪委     阅读1252 次 

    近年来,国家围绕加强、支持和服务“三农”,先后推出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和配套资金,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如何管好用好强农惠农资金,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今年7至8月,湖北省孝感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农机局、市农办等单位组成7个专班,对七个县市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办和实地调研,结合检查、调研情况,对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作了一些初步的思考。
 
    一、当前强农惠农政策的基本情况
    经过多年不断地增补和完善,当前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涉及农业、林业、畜牧业、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农机、日用品等多个领域。以孝感为例,2011年共实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22项,发放各类惠农补贴资金21.4亿元。总的来说,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补贴种类繁多。如孝感市2011年共有22项,大致可分为五大类:一是农业生产类。包括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二是社会保障类。包括新农合补助、新农保补助、农村低保补助、农村五保户供养补贴等。三是基础设施建设类。包括通村公路建设补贴、农村沼气池建设补贴、农村人饮工程补贴等。四是公益事业类。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雨露计划”和“阳光工程”补助资金等。五是日用商品类。包括“家电下乡”(彩电、电冰箱、手机、洗衣机、热水器、电脑)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
 
   (二)兑现形式多样。一是通过“一折通”到户。在确定补贴对象的基础上,通过商业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打进农户个人银行账户。目前粮食补贴、退耕还林补贴、低保金等大部分补贴均通过此种方式发放。二是提货直接抵扣。签订购货合同,在提货时按照扣除补贴金额后的差价交款提货。如农机具购置补贴发放。三是承保机构兑付。保险公司根据承保合同,在勘查现场认定事故损失后,对投保农户予以现金赔付。如水稻保险、能繁母猪保险等通过此种方式发放。四是工程验收报账制。工程竣工后,经上级验收合格,再拨付资金。如通村公路建设、人饮工程建设等补贴通过此种方式发放。
 
   (三)审核方式各异。一是以实物为依据进行审核。如农机购置和家电下乡补贴,只要按规定购买了相关型号的农机或家电即可享受不超过价款30%或13%的补贴。二是以核实数据为依据进行审核。如粮食“三补”、油菜良种补贴等按农户种植面积数进行补贴,移民后扶补贴按移民人口数发放补贴。三是以验收结果为依据进行审核。如通村公路建设、危房改造、退耕还林补贴等,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按照一定标准拨付资金。四是以相关指标为依据进行审核。如农村低保补贴,综合上级下达指标数、家庭或个人收入、特定情况等相关指标综合确定。
 
   (四)发挥作用不一。有的政策发挥作用较明显,如家电下乡、低保、通村公路和人饮工程建设等大部分政策,在拉动农村消费、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效果显著。以通村公路建设为例,“十一五”期间全市共下拨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7.5亿元,带动建设乡村公路6124公里,全市基本实现“村村通”目标。有的政策还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如粮食直补、“三农”政策性保险等。以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贴为例,近几年全市每年发放两项补贴资金2.5亿元以上,而全市实际种粮面积并没有明显增加,稻谷年产量也在170万吨上下徘徊。
 
    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强农惠农政策是国家农村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因政策执行过程中“跑冒滴漏”等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其作用的有效发挥。
 
   (一)政策宣传不够深入。近年来,特别是湖北省开展“三万”活动以来,通过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以及电视、报刊等宣传,农民群众对强农惠农政策的知晓率有所提高,但宣传效果仍不够理想。如在某村调查发现,149户在家种田的农户中有31户不知补贴金额如何计算,占在家种田农户的20.8%。一是重群众轻干部。大多将宣传对象定位为农民群众,而作为执行主体的镇村干部仅通过会议等较窄途径学习政策知识,相对于多达数十项的惠农政策,缺乏系统培训,导致自身政策掌握不全、不准、不深,影响政策执行。二是重在家轻在外。虽然每年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但大量农民外出务工经商,看不到资料、听不到广播,难以掌握相关政策。三是重“补多少”轻“怎么补”。宣传补贴项目、标准、金额较多,对于如何申领、向谁申请等操作性、程序性的宣传较少。四是重形式轻实效。满足于大张旗鼓地宣传,忽视群众看不看得懂、满意不满意;基层干部宣传政策避重就轻、区别对待、随意性较大,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关系好才说,关系不好就隐瞒。
 
   (二)政策执行不够规范。从调查了解情况看,大部分地方都能按政策规定,将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基层,但也有少数地方存在违规执行政策、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一是审核把关不严。如粮补资金的发放,由于人手、精力和经费的限制,相关部门大多未实地核实面积和农作物种类,仅以农户申报为准,报多少算多少,许多农户存在虚报、多报的问题。如这次剖析的一个村,2011年虚报粮补面积308.26亩,占总面积的26%。二是公示环节不到位。少数基层干部由于心虚、图简便等原因,不公开、假公开、缩短公开时间、在不显眼位置公开等问题存在。三是附加执行条件。如新农保试点政策规定,年满60岁的农村老人每月可免费领取50元的基础养老金,但少数地方规定只有家庭其他成员都参保的情况下老人才能免费领取。四是自由裁量权滥用。少数基层干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区别对待、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如少数基层干部违纪将自己的亲属、关系户等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纳入低保范围。据统计,2012年以来,全市经核查共取消农村低保对象7406户、14235人。
 
   (三)政策监督不够到位。近年来,从上到下,各级政府对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越来越大,措施越来越多。2012年上半年,全市共清查虚报冒领强农惠农补助资金238.9万余元,查处典型案件62件,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7人,党内严重警告26人,撤销党内职务5人,开除党籍1人,行政记大过3人。但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出现此种情况,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监督不到位是一个重要原因。一是部门自查走形式。由于身兼“运动员”和“裁判员”双重身份,属于“自己检查自己”的部门自查,往往发挥作用不大。二是专项检查不深入。虽然每年都会组织强农惠农政策专项检查活动,但由于各部门检查分散、各自为政,且时间紧、任务重、人手不足、情况不熟悉等原因,往往难以真正扑下身子、深入检查、发现问题。三是责任追究不严肃。每年强农惠农政策专项检查都会发现一批问题,但基层出于影响不好、问题不大等考虑,往往选择不报、瞒报或少报,最终受到责任追究和纪律处分的总是极少数,对违纪者的震慑不足。
 
    三、推进强农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的几点建议
    强农惠农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关心、支持农业、农村、农民的一项好政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种有效途径。要使党的好政策落实好、执行好,发挥强农惠农政策的应有作用,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方式,加大力度。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强农惠农政策的透明性。一是加大基层党员干部政策培训力度。当前,强农惠农政策项目较多、标准不一、操作各异,作为落实、执行强农惠农政策主体的基层党员干部,其政策熟知度和政策水平直接关系到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效果。要建立基层党员干部强农惠农政策培训制度,每年定期特别是新政策实施前,组织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专门的强农惠农政策培训,包括强农惠农政策出台的背景、意义、标准、操作程序以及纪律要求等,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政策意识、政策水平和廉洁意识。二是构建全方位的惠农政策宣传体系。通过在政府网站、报刊、电视台开辟强农惠农政策专栏,印发《强农惠农政策一览表》、《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农民负担监督卡》,强化村务公开等途径,广泛宣传强农惠农政策内容、标准、申报程序等;开发强农惠农政策短信和电话查询系统,方便外出农民随时随地查询,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体系,不断提高政策宣传的广度、深度。三是建立强农惠农政策满意度调查制度。通过聘请第三方调查机构,定期对农民群众强农惠农政策熟知度、满意度以及意见和建议等情况进行调查、汇总,形成有针对性的调查报告和工作建议,帮助修正政策、改进工作,努力提高政策宣传效果和执行效果。
 
   (二)创新制度设计,提高强农惠农政策的科学性。一是适度整合补贴项目。将类别同一、操作相似、作用相近的政策和补贴进行合并,适度减少项目数量,提高补贴标准。如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合并为一项,即粮食补贴,并提高补贴标准,增强激励作用。二是实行差别化补贴率。针对粮食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农机大户等,适当提高政策补贴率,促进现代农业、规模农业大发展。三是改革政策资金管理机制。将项目审批权和资金管理权进行分离。同时,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方向的前提下,赋予县级政府一定的资金整合使用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完善和细化相关政策。进一步对强农惠农政策进行修订和完善,不断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和操作性。如完善新农合、新农保政策中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接续规定,简化新农合住院病人转院审批程序,放宽在外农民工住院报销条件,增加土地流转过程中和开荒地上粮食补贴资金发放的具体规定等。
 
   (三)完善落实机制,提高强农惠农政策的操作性。一是落实经费保障。针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中工作量大、人手不足、召开会议多、材料印制多、业务费用支出多的实际,要配套一定数量的工作经费,如政策宣传经费、办公经费、村干部的交通和通讯补贴等,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二是改革审核方式。对一些审核操作性不强、难以把关的政策,可因地制宜适当做些调整。如粮食补贴核实工作,改普查为随机抽查,不定期随机对农户种植面积进行抽查,对于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的,除追回多领补贴资金外,还要扣发应领补贴资金,通过加大处罚力度,促进个人自律。三是规范资金发放程序。按照“整合资金、规范程序、集中打卡、社会化发放”的工作思路,实行资金一户管、服务一站办、补助一折发、核算一本账的“四个一”发放模式。涉农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集中管理,并设立“财政涉农补助资金发放窗口”,负责收集和整理各种涉农补助基础资料,对每个补助项目和补助范围、对象、标准进行审核,编制财政涉农补助资金发放清册和账本,并将所以补贴资金集中统一打入农户个人银行账户,且每笔补助资金要用全称注明种类,便于群众了解,政策宣传、清册编制、张榜公示、通知发放、资金兑现“五到户”。
 
   (四)强化监督问责,提高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性。一是强化全过程公开。事前,对项目及资金安排的条件、标准进行公示;事中,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来源、资金额度、实施时间、实施方式、受益情况等进行公示;事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到位情况、检查验收情况进行公示,确保项目及资金安排、使用全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加强财政与编制政务信息公开网等平台建设,增加补贴资金查询网点,将补贴资金查询服务延伸到村组,方便群众查询、监督。二是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督促制度。村一级聘请纪检小组成员为督查员,对政策的实施、进度和管理进行全程监督;乡(镇)成立督查小组,对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发放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县(区、市)成立由纪检、监察、纠风、财政、民政、农业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督查组,检查项目和资金是否足额、及时、真实地用到项目实施上,是否足额及时安排到乡、到村、到农户;市级督查组定期对项目和资金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或重点督查,形成无阻断、无盲点的督查网络体系。同时,注重加强对督察组和督查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检查的专业性、有效性。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建立强农惠农政策资金典型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属实的问题,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铁的纪律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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