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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三门

6月23日上午,我县召开全县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暨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和历史违法用地清查处置专项行动部署会。县领导李昌明、王仲媚、梁海刚、邵全建、徐礼辉、张玉明、汪勇钢、金声波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县长徐礼辉主持。

县委常委梁海刚代表县政府作全县国土资源工作报告,他指出:2016年,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部署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围绕中心、创新理念、敢于担当”的工作原则,在促发展、守红线、惠民生等方面成绩明显、可圈可点。

(一)用地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完成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积极推进盘活存量土地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606.5亩,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941.2亩,争取到2017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76亩;落实民生基础设施用地指标400亩。完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服务机制,做好省重大项目用地征地拆迁、耕地占补平衡、建设用地报批等工作,推进落实60省道、G228国道等5个省级重大项目,共保障用地3210亩。另外,下湾生活垃圾填埋场作为我县新一届领导班子第一个突破的难题工作,我们以只争朝夕的干劲争取指标,并以最快速度完成报批任务,在今年1月份拿到用地批文。    

(二)土地整治工程取得新进展。大力实施“611”耕地保护工程,加大垦造耕地工作力度。2016 年,全县垦造耕地项目验收入库3800亩,垦造水田330亩,完成市对县任务的271%,垦造耕地完成数量居全市第一。同时贡献出用于全市旱地、标准农田调剂的指标6822亩,为县财政创收13亿元。

(三)土地矿山执法得到新加强。严格土地矿山执法。开展执法保护资源“亮剑行动”,全县10 宗临时用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未依法处置历史违法用地处置率为80%。深入推进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违法占耕比控制在3%以内。对非法开采、不按照开采方案开采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12宗,罚款480万元;越界开采1宗,涉及刑事移交公安部门。

(四)服务民生呈现新面貌。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审批事项网上申请,审批效率显著提高。实行“阳光征地”,将征地信息主动、全面进行公开。率先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发放不动产权证和证明10078本。深入推进“规范宅基地管理破解农民建房难”专项行动,解决农村无房户、危房户建房用地1000余户。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全县5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分级管理、分类处置,延续15年零伤亡的地灾防治工作记录。

 对于今年的工作,梁海刚提出:

(一)做实土地要素保障工作。一要强化规划管控引领。严格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管控,发挥土地规划底盘作用。加快推进全县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统筹布局全县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二要强化计划精准配置。全面实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项目化管理,推进计划精准化配置。加强项目储备库管理,构建项目储备库统一管理平台,建立项目“有序纳入、滚动调整、实时监测”工作机制。统筹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重点保障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用地。三要强化用地项目报批及占补平衡管理。强化项目前置审查,从源头上引导建设少占或不占耕地。国土部门要提前谋划,会同发改等部门提高省级重大产业项目立项层级,尽力争取用地指标。对于东屏水库、上三高速东延、34省道等省重大项目,要主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及时组件报批。目前《三门县土地整治规划》已完成初稿,近阶段在着手开展评审工作。此项规划可以摸清我县垦造耕地潜力,建立垦造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库,切实保障建设占补需要。

(二)狠抓低效土地盘活工作。一要健全完善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有针对性、指导性地加强政策体系建设。目前,已制订出台《三门县闲置土地处置实施细则》、《三门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意见》和《三门县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应该说,政策力度相当大,大家要认真学习运用,下阶段,还将研究制订相关政策。

二要建立部门协商机制。研究建立多部门协商沟通机制。近期,将召开政府法院联席会议,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新的闲置土地。三要深入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用足用好政策红利,全年要完成盘活存量建设用地700亩以上,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550亩以上;因地制宜推进拆后土地利用开发利用,全年完成拆后土地利用150亩以上;推进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全面完成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调查。

(三)坚守耕地红线不动摇。一是实施永久基本农田特殊性保护。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4号文件精神,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根据《关于全面实施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三政发〔2017〕6号),全面实施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对永久基本农田及示范区的保护补偿在60元的基数再上浮10元/亩/年,目前县财政已落实专项资金1500万元;突出绩效导向,以上一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确定各乡镇(街道)补偿标准修正系数,将耕地保护补偿资金与耕地保护绩效挂钩,实现“谁保护,谁受益”原则。二是深入推进“611”耕地保护工程。根据省市下达的指标,全力推进垦造耕地、垦造水田、高标准基本农田、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全年力争完成垦造耕地1400亩,其中垦造水田700亩,建设高标准农田24300亩,完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648亩。

(四)加快推进地质灾害快搬优治。一要加快推进重点地灾隐患点治理,主要是省政府督查的四个点(沙柳街道东坑村,珠岙镇柿树湾村奚香娟屋前、石马村泥石流,花桥银山),以及威胁人数多的隐患点(海游街道神话小区东南侧边坡滑坡、新场小区后山西侧边坡、三门县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旁边坡、眠牛山1-13号民房后侧)。二要加强配合推进设计变更项目,在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施工过程中,极易导致二次崩塌、滑坡,新产生的工程需重新设计,县国土局要加强与乡镇(街道)、重点办之间的沟通、衔接,保证治理工程迅速推进。

(五)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一是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重点是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需求。实行最小储量规模和最低开采规模“双控”制度,新设经营性建筑石料类采矿权的出让期限一般不得低于 10 年,矿山年均开采规模不得低于100万吨。二是实施地质环境保护工程。继续抓好“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专项治理,确保原六敖镇上敖村K27+700段治理点在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加快推进健跳镇下洋潭废弃矿山、健跳镇岙口后岭山废弃矿山等施工进度,确保在年底前竣工验收。完成亭旁老仙岩矿创建绿色矿山任务。落实持证在采矿山粉尘防治各项措施,实现矿山粉尘防治达标率100%。三是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将矿政业务、管理权责下放,完善基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巡查监督管理制度,加速推进远程监控系统应用,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要加强对采矿权人业务和诚信体系建设培训,完善违法行为发现、核实、移交和查处制度。

(六)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工作。我县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及“最多跑一次”已今年328正式实施,实施内容涵盖了不动产登记的全业务、全过程。该项工作在全市起步早、措施实,成效明显,值得肯定。下阶段要继续保持领先,希望在人力财力上继续予以支持

对于全面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和历史违法用地清查处置专项行动,梁海刚提出要工作目标是:4983亩批而未供土地要全面消除无法供地因素,全部达到净地进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的要求,处置率100%,完成供地率60%以上;1272亩供而未用土地处置率100%;1608宗历史违法用地处置率100%,执行到位率80%以上。

(一)分类施策,全力推进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

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要全面清查核实掌握工作底数。重点查清2006—2017年5月31日期间的批而未供土地、供而未用,包括每一宗地的位置、面积、现状、未供地及未开工建设原因等,确保底子清、数字准、情况明。供而未用土地重点核实一年以上未开工的闲置土地,特别是2016年上海督察局例行督察发现的,但目前尚未处置到位的闲置土地。密切关注2017年上海督察局例行督察下发的疑似批而未供和疑似闲置土地图斑针对清查出来的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要逐宗制定和落实消化处置方案。县里已制定《全县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专项行动方案》,各园区、各乡镇(街道)也结合自身实际,按照“一宗地一方案”要求,逐宗制定具体消化利用和处置盘活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尤其是列入督察但至今尚未处置到位及闲置两年以上的闲置土地,要作为典型案例进行挂牌督办。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平台公开曝光典型案件,跟踪报道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进展情况,形成强大声势

三要全力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针对批而未供土地的不同成因,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消化处置。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项目监管。据初步调查,全县因项目未落实导致的批而未供土地面积约2562亩,占总数的51%。今年是县委县政府“大抓项目年”,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把项目引进落地作为中心工作,抓实抓好,着重加强项目签约后的监管,对确实难以落实项目的,统一纳入储备库,对外发布预公告推向市场。二是加大征地拆迁力度。据初步调查,由此导致的批而未供土地306乡镇(街道)作为征地拆迁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强化工作力量,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联系、专人负责。公安部门要结合打黑除恶活动,重点打击强行插手工程项目、强买强卖、敲诈勒索、阻碍重点工程进场施工的“村霸”“地霸”等黑恶势力。三是重新调整明确规划。初步调查,因规划调整原因导致的批而未供土303亩。规划部门要抓紧梳理、重新明确批而未供地块的规划用途,需要调整规划的限时进行调整。

四要加快供而未用土地处置利用。项目供地后,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开工建设。据初步调查,全县供而未用土地共57宗面积1655亩,其中疑似闲置土地共41宗面积1328亩。针对未按约定时间开工建设的不同成因,要分类施策。一是关于因政府原因造成的供而未用土地。据初步调查,全县因政府原因造成供而未用土地299亩,其中超过约定开工时间一年构成闲置土地的56。各乡镇(街道)、园区要积极采取措施,限期消除不利因素,推进项目尽快开工。对政府机关相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有意拖拉,主动帮助企业圈地囤地行为,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二是关于因企业原因造成的供而未用土地。据初步调查,全县因企业原因造成的供而未用土地1356亩,其中构成闲置土地的1272亩。对这部分闲置土地,要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大处置力度

(二)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历史违法用地清查处置

重点做到“三个一批”:

一要依法补办一批。全县1210亩历史违法用地中,包括道路在内的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等,部分已通过土地变更调整为建设用地。对这些符合用地条件并具有合理用地要求的违法用地,在处罚到位的前提下,应予以补办用地审批手续。一是明确补办对象。将公益、公建及民生类项目(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社会公益、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和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村个人建房等作为重点补办对象,应办尽办。二是简化报批程序。对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的政府投资项目用地,因报批税费未落实而没有办理供地手续的,可采取无偿划拨方式供地,报批税费在农转用环节由县政府统一缴纳。这类项目不能因为报批税费没有落实而不予办理供地手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建设规划、水利、国土等部门可采取表格式审批单、会签等方式简化手续、简化程序,限期办理。三是从轻处罚村级公益性项目。对村办公楼、村文化礼堂等公建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资的公益事业违建项目,考虑其公益性,在处置时可从轻或免于处理。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在补办用地时,经县政府批准,可视情无偿返还。四是缓缴或分期缴纳罚款。县里已成立历史违法用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违法建设项目涉及罚款,违法用地地上建(构)筑物已处置到位,但罚款尚未缴纳到位的,经申请,报县历史违法用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认后,由作出行政处罚的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罚款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二要强势拆除一批。虽然县政府考虑对符合补办条件的尽量补办,但并非所有违法用地都能补办。对不符合补办条件的,要旗帜鲜明进行拆除。对发生在2006年8月31日前的5亩以下工业用地,原则上予以拆除,其中低小散部分,坚决予以拆除。拆除一户多宅、建新不拆旧、占用基本农田等不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村个人建房,起到拆除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三是对非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建自用或未经公开招投标与私营企业合资合作建设的村留地项目,以及村留地外其它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经营性项目,要予以没收或拆除。四是拆除妨碍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顶风作案、造成恶劣影响的违法用地。五结合“治危拆违”行动,坚决拆除存在地质灾害、房屋质量、消防安全等各类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这里,我再强调下,全县历史违法用地拆除工作由“三改一拆”办公室牵头负责。

三要合理疏导一批。处置违法用地不能手软,但也要考虑企业群众生产生活现状,疏堵结合,灵活处置。一是异地搬迁。对生产状况正常、成长性较好、用地面积在5亩以下且不宜补办手续的违法工业用地,要专门安排用地指标,或者利用低效用地建设小微企业工业园区,把违法用地上的小微企业搬迁入园。二是协议出让。对2006年8月31日之前的违法用地,可以按照《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历史违法用地处置工作的意见》(2017〕45号)、《三门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意见》来办理协议出让手续。三是重新安排。对不符合协议出让办理条件,但位于工业园区内,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的违法工业用地,在采取没收处罚措施后,可通过公开招拍挂出让或出租等方式重新安排使用。

(三)强化措施,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全县上下要迅速行动起来,倒排时间,打好硬仗,确保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一要周密部署行动。两大专项行动主要分三阶段:一是核查部署阶段。间为6月30日之前,县里将立由李县长担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园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方案,部署开展工作二是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从7月到11月底。针对这些地块制定具体消化处置方案,处置一宗、销号一宗。每月开展“集中强制执行周”活动,建立半月报表制度,各乡镇(街道)、园区进度每半个月报送县国土局。三是总结规范阶段间从12月到年底,乡镇(街道)、园区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报告报送府。

二要积极盘活利用。我们最终目的是把这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起来,通过大力实施拆违复垦、拆违治乱、拆违增绿等,积极拓展拆后土地利用途径,确保及时有效利用(以土地拆后复垦工作为例,据调查,全县位于复垦区内的建设用地565.17多亩,如果全部拆下来进行复垦,根据土地综合整治政策,相当于新增565.17多亩的建设用地指标,并且这部分指标使用不需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含金量很高,希望大家要高度重视)。

三要建立长效机制。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和历史违法用地问题持续存在和不断产生,说明我们在长效机制上还存在漏洞,下阶段必须要进一步完善。一是合理安排用地指标。科学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将指标优先落实到项目成熟度高、可以顺利实施征地拆迁和动工建设的地块。二是完善建设用地审批制度。严格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管理,提高建设用地审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构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长效工作机制。三是完善批后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实时监测和预警预告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闲置土地苗头、第一时间督促企业开工建设,实现对建设用地有效监管。四是完善快速执法机制。建立健全“即查即拆”快速执法机制,加强国土执法快速反应指挥中心建设,配强执法设备和人员力量,对违法用地行为露头就打、一击必中,把违法用地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实现新增控零的目标。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副书记、副局长杨正敏作了讲话,他指出

一是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今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通过加快重大项目报批进度、加强耕地占补平衡保障等举措着力提高服务和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像保护大熊猫一样做好耕地资源保护;切实加快推进民生工程建设。

二是要以“骁勇善战、攻城拔寨”的气势打好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暨历史违法用地清查处置专项行动两场硬仗。要通过进一步深化认识、进一步明确任务、进一步细化处置,进一步强化督查等举措切实打赢这两场硬仗

最后,李昌明县长作了重要讲话:他认为当前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可圈可点,先知先觉。他着重强调了对做好两项专项工作的意见,他认为开展两项行动是适应管控新常态的最终要求,是拓展发展空间的最紧迫任务,也是解决历史问题的最有利时机,对此要提高认识,坚定决心;要通过强化目标抓落实、强化问题导向抓落实、强化问题抓落实等举措精准施策、确保到位;通过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密切配合、营造良好氛围、强化督查考核等举措全力攻坚,确保两项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会上,县政府与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和地灾防治责任书。县国土资源局、海游街道、县纪委还作了表态发言。

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各乡镇(街道)镇长(办事处主任)、国土资源局全体干部职工、各国土资源所(分局)正副所(分局)长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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