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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郡县之争与秦始皇嗣君选择

内容提要:秦始皇以遗诏方式解决继承人问题,是郡县制王朝史上的一件大事。但出土、传世两类文献所见迥异,令这一悬案莫衷一是。事实上,秦王朝嗣君问题的背后隐伏着封建郡县之争这一重要历史线索。秦王政即位后,着意废置封区,推行纯粹的郡县制。统一之后,朝廷正式确定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的方式安置诸子功臣。此举有悖于秦国百余年来的政治传统,引起高级军功集团的不满,并波及文化领域。朝廷军政文化精英因此在战后国家事业的展开过程中,制造了一系列反郡县事件,造成始皇帝对嗣君选择的犹豫不定。由此考之,扶苏并非始皇帝属意的嗣君人选,胡亥即位具有合法性。

原文出处:历史研究2020年01期

一、问题的提出

       贾谊在《过秦论》中说:

       秦虽离战国而王天下,其道不易,其政不改,是以其所以取之也,孤独而有之,故其亡可立而待也……向使二世有庸主之行而任忠贤,臣主一心而忧海内之患,缟素而正先帝之过……而以盛德与天下,天下息矣。①

       秦王政一统六合,“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②遂号为秦始皇帝,意在政统传之无穷。但如贾谊所言,秦始皇在由“离战国而王天下”的时代变轨中,道不易、政不改。二世仍“长遭凶父之业,不能改制易法”,③错过了“历史曾经出现一次可能的转机”。④使天下苦秦久矣,身死政息,为后世所笑。

       治国之道,贵在张后有弛。始皇帝理应选择一个既懂得收揽民心,又能接手战后转型事业的嗣君。据《史记》记载,扶苏就是这样的人物。他“数直谏”始皇,有向儒的政治倾向,且“为人仁”,有改变秦政用法深刻的可能。他在始皇二十余子中最具声望,“刚毅而武勇,信人而奋士”,⑤同时也注重存抚民心,辑安天下。扶苏的这些品格,被时人称颂,倒秦势力一度打出“当立者乃公子扶苏”的旗帜。⑥

       但直到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嗣君问题才出现解决的迹象。这年十月,始皇帝最后一次东巡,途中病笃。他在临终之际赐书扶苏曰:“与丧会咸阳而葬。”⑦但这道诏书不但没有实现政权的平稳过渡,进而推动由“奋六世之余烈”的始皇之张到扶苏之弛的转向,反而引起秦统治集团内部的互相倾轧以及天下臣民对嗣君合法性的质疑,成为郡县制王朝史上首个政权交接失败的案例。

       事实上,秦始皇帝在病危之际才确定嗣君,不符合战国中后期秦室早定储位的政治习惯。秦献公以前,“秦以往者数易君,君臣乖乱”。经此教训,秦对嗣君问题不再含糊。早作预立,悉心培养。故“献公卒,子孝公立,年已二十一岁矣”。孝公之子惠文王,若非久经历练,把控住了朝局,也不会在即位之初便开杀伐,“孝公卒,子惠文君立。是岁,诛卫鞅”。⑧秦昭王鉴于其政权由其兄武王而来,更知储位的重要性,“秦昭王四十年,太子死。其四十二年,以其次子安国君为太子”。更甚,安国君本人尚且身为昭王太子时,吕不韦就为异人谋取嗣位,并刻符为约,“安国君许之,乃与夫人刻玉符,约以为適嗣”。⑨从中可见历代秦王对嗣君的重视以及早定储位的政治习惯。

       统一之前,秦王政年富力强,锐意东进。但及至战后,秦既离战国、一天下,着手推动耕战体制的转型,当是迫切需要考虑的问题。统一当年推行的各项制度中,行郡县的目标就是为了消除“天下共苦战斗不休”的体制弊端。⑩除此之外,政治军事方面推广文书行政、扩充官制以及收兵等诸多措施,经济上统一货币与度量衡,礼法层面还有群臣议尊号、采水德以正法统以及完备祭祀礼仪等,这些皆是整齐国家制度的重大改革。同时发生的还有像“毋敢曰猪曰彘”这样深入黔首日常生活的小事。(11)还要注意,战后的秦王朝也曾积极与东方文化精英合作。史载其“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12)这种做法,与其他寝兵政策一样,是始皇帝力求推动战后政策转轨的重要表现,说明他对调整耕战体制的时机与必要性有着清醒的认识。

       综上可见,秦统一之后推行的各种政策,事无巨细,朝廷都考虑到了。扶苏既有治世之才,寝兵的社会环境也已经具备,始皇帝对此有认识,也有行动。然而却不见他欲立嗣的政治迹象,这不但与以往秦储早定的政治习惯相异,也不在朝廷事业展开的范围内,而且始皇本人曾遭王弟成蟜之叛,嫪毐又依恃与秦太后的私生子作乱,他不会不明白,早日立储以及妥善安置其余皇子对稳定朝局的重要性。对此,李开元有一番感慨:

       我在整理这一段历史的时候,感到晚年的秦始皇虽然暴躁,却不糊涂。从他一生的为人行事来看,他是一个决断敢行的人,为了最大目标的实现,不惜承担巨大的风险。他性格鲜明,处理事情果断而急切,唯有在继承人问题的处理上……秦始皇的所作所为,处处显示出矛盾和彷徨。(13)

       这一切都让我们怀疑,是否其中隐有某种深刻的原因,一直制约着秦王朝嗣君问题的解决,以至于始皇帝晚到自己崩逝前,才仓促属意扶苏即位。

       这些问题已经复杂无端,近来新见的秦汉简牍,又让我们对始皇遗诏的探索莫衷一是。湖南益阳兔子山遗址出土的一枚文告中,秦二世训诫天下臣民说:

       天下失始皇帝,皆遽恐悲哀甚,朕奉遗诏,今宗庙吏及箸以明至治大功德者具矣,律令当除定者毕矣。元年与黔首更始,尽为解除流罪,今皆已下矣,朕将自抚天下吏、黔首,其具行事已,分县赋扰黔首,毋以细物苛劾县吏,亟布。(14)

       这里也提到始皇留有遗诏,但嗣君却不是扶苏。无独有偶,北大汉简《赵正书》中也有相似的记载。其曰:“'今道远而诏期宭(群)臣,恐大臣之有谋,请立子胡亥为代后。’王曰:'可。’”(15)从中可见,胡亥即位是经始皇帝同意的。

       传世、出土两种文献对秦朝嗣君问题的记载差异之大,无疑令这一悬案仍深陷迷雾之中。学界对此见识有别,大抵有三:一是肯定《赵正书》与二世文告的记载,两者可以相互印证。(16)而《史记》与《赵正书》中的嗣君纪事,可视为一场“历史记忆的战争”,前者源于秦末倒秦力量的史实遮蔽与政治宣传,与汉中期主流的秦史观契合,并最终战胜后者。(17)二是质疑新见简牍的史料价值,强调《史记》纪事的专业性与可靠性。司马迁所创错综为文的叙事笔法,将沙丘之谋的具体经过完整载述下来,“从来没有人怀疑其真实性,世世代代,一直就这样在世间流传”。(18)二世文告中的“朕奉遗诏”一语,应理解成胡亥标榜统治合法性的自我粉饰。(19)三是审慎对待两类文献纪事的差异。有学者从多个角度质疑沙丘之谋,主张“至少应以存疑的态度视之”。(20)“当时围绕秦始皇的继承人问题可能存在两个对立势力,他们分别支持长子扶苏和幼子胡亥。前者是蒙恬、蒙毅一族,后者是李斯和赵高等……总之,由于《赵正书》竹简的发现,关于秦始皇之死,我们已不能毫无保留地全面信任《史记》的记载了”。(21)但“对于一些大的史实,在无其他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并不能轻易否定《史记》的记载”。(22)

       秦始皇遗诏的核心内容是解决继承人问题。可以假设,扶苏或胡亥承继秦王朝,会是两种不同的走向。后世学者对秦代嗣君问题的探讨,既基于二世而亡的教训,也隐含着始皇帝应该将事业交由扶苏,进而由他开拓新局面的政治期许。(23)所以,与其质疑秦二世矫诏即位,不如详细考察秦统一之后的政局赓演,找出左右始皇事业展开的核心线索,以此探寻他属意的嗣君究竟是谁。

二、封建郡县之争中的“请立诸子”事件

       鹤间和幸将十五年的秦朝历史划分成三个时段:“和平时期”(前221—前216)、“对蛮夷战争时期”(前215—前210)、“帝国崩溃时期”(前209—前207)。(24)前已论及,“和平时期”也是秦事业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此后秦在南北边疆又开战局,取得了“略取河南地”、“陆梁地”以及逐戎设郡县的辉煌战绩。(25)借此良机,始皇三十四年朝廷置酒咸阳宫。博士70人前为寿。仆射周青臣颂曰:

       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26)

       但博士齐人淳于越却不合时宜地说道:

       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27)

       此论遭李斯驳斥。朝廷随即有焚书之举。翌年,始皇帝又因卢生之谤,迁怒于咸阳诸生,复起坑儒事。扶苏对此持有不同看法。始皇闻之大怒,遂使扶苏赴上郡监军。

       咸阳宫事件导致了秦朝文化政策的转变。李振宏将秦朝此举视为思想上“定于一”的需要,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环节。(28)卜德认为“它使后世的文人对秦帝国产生了持久的反感”,进而将这种“摒弃传统”的做法,视为导致秦朝崩溃的五大因素之一。(29)田余庆以“亡秦之迹”分析汉武帝时期的嗣君问题:“秦代统治思想是单纯的没有韧性的法家思想,反映在政治上则是有张无弛,不允许有任何转折出现。”(30)

       这些见解都很深刻。但有个重要的问题值得究及:战后双方的合作关系已维系数年,若无其他深刻矛盾长期积累并左右事态发展,仅凭淳于越之言,秦廷的态度何至于骤变?更不会以之为契机,又起焚书坑儒事,继而累及扶苏,以至于将秦王朝战后体制转型的多年努力付诸东流。

       这一切,要从始皇二十六年说起。秦甫一统,新王朝面临着一系列的制度安排,钱穆谓“其政治措施之重要者,当首推废封建而行郡县”,(31)它直接拉开了此后两千余年郡县制王朝的序幕。但实际上,在封建郡县之变背后,还隐伏着一条秦王朝政治演进的重要线索。当时,丞相王绾等奏请封建始皇诸子为王:

       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32)

       王绾提议的依据其实有两个:摆在明处的是一种现实考虑,他认为燕、齐、荆地远,推行封建制便于管控新秦地;但其背后隐伏的实则是一种制度传统——周曾在东方分封,并且实现了几个世纪的长久统治。

       对于这个建议,始皇帝并未立即表态,而是令群臣共同商讨。李斯反驳说:

       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置诸侯不便。(33)

       相比于王绾等人的委婉建议,李斯十分尖锐地指出周代分封制对社会长久稳定的潜在破坏。而这一点,也是古今学者用来解释秦最后决定推行郡县制的缘由。李斯言罢,始皇帝当即表示赞同。

       事实上,王绾等人所言,表面上是“请立诸子”,实则不然。其间有一个尤为精妙的细节。当始皇将这个建议放在宫廷讨论时,竟然是“群臣皆以为便”。(34)钱穆隐约注意到了这个现象,“观此,则秦之群臣,有昧于时变,而欲恢复古代封建之旧制者”。(35)但他最终没有揭开其中的曲妙。其实,这一个“皆”字,就“说明在秦廷高级官吏中,赞同分封的人也很多”。(36)

       这句话背后的内涵十分丰富。秦自商鞅变法后,形成了以军功爵为主要晋升通道的社会结构,即便身为宗贵,没有军功也不得属籍。历经数代秦王的铁血历练,及至始皇,朝廷“皆天下累世名贵人也,积功劳世以相传久矣”。(37)可是,此番封建动议的对象是始皇诸子,这与功臣集团又有什么利益牵连呢?

       答案要从李斯的话中细细品味。他说:

       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38)

       王绾等人提议时,只是请立诸子。但李斯的回应,却变成了诸子以及功臣。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细节。流行的看法认为“李斯只是根据西周分封子弟同姓造成诸侯混战局面的教训,反对分立诸子为王”,(39)从而忽略了其所答的真正意指。事实上,秦王朝的这次封建郡县之争,是在以封建皇子之名商讨对高级军功集团的安置问题。

       秦国国家体制的成型是一个渐趋演进的过程。自商鞅改革后,秦国形成了对高级军功集团分土的政治传统。彼时,秦孝公任用商鞅改革地方政制,“并诸小乡聚,集为大县,县一令,四十一县”。但他对于宾客群臣能够献策强秦者,也说“吾且尊官,与之分土”。(40)“分土”展现了秦国纳贤的极大诚意,也说明孝公与商鞅合力主导的国家体制转型,给封建保留了制度空间,而不是径直建设成单一的集权体制。商鞅本人就是因军功而为列侯,并受封十五邑。据学者粗略统计,战国时期秦国封君已有20余人。(41)且多是实封,如秦昭王令泾阳、华阳、高陵诸君出就封邑,再如秦王政令文信侯就国河南。这些封土与郡县实为两种性质。

       当然,秦廷赐封的主要凭依是军功。群臣客卿或出战,或内谋,或两者结合,目标皆是使秦多获地。如商鞅在内主持秦国改革,对外亦领兵攻魏;张仪周游诸国,以“横”破“纵”,助力秦国的军事行动,使秦地广拓,亦曾领兵作战,“为秦将,取陕。筑上郡塞”;(42)司马迁评价魏再说:“而秦所以东益地,弱诸侯,尝称帝于天下,天下皆西乡稽首者,穰侯之功也。”(43)吕不韦除了内谋“招致宾客游士,欲以并天下”,(44)对外亦有灭国之功,“东周君与诸侯谋秦,秦使相国吕不韦诛之,尽入其国”,(45)吕氏封侯也正在此时。庄襄王虽曾对吕不韦说:“必如君策,请得分秦国与君共之。”(46)但军功亦为其封侯提供合法性。秦昭王之后,孝文、庄襄两代秦王的施政重点出现了惊人的相似性,“修先王功臣,褒厚亲戚”,“修先王功臣,施德厚骨肉而布惠于民”。(47)这实际上是对封建军功与扩张郡县同时并举传统的认可与承袭。

       商君、穰侯等人战功虽大,不过仅是蚕食东方,从而让秦国成为七雄之首而已。但始皇时代的军事精英,却以鲸吞之势将整个东方社会都收入秦舆之中。《史记·白起王翦列传》言:“秦始皇二十六年,尽并天下,王氏、蒙氏功为多,名施于后世。”(48)秦授王翦以“武成”二字为封号,(49)典出《尚书·武成》,该篇记载武王伐纣后,“乃罢兵西归。行狩,记政事,作《武成》”。(50)周秦皆居西土,且都将征服东方视为武功既成之时。但不同的是,周以“武成”言王者之功,秦则以“武成”示高级军功集团之劳。

       所以等到战争结束后,基于封赐功臣的传统,王绾等人委婉地将封建提议说了出来。群臣“皆以为便”的初衷是,他们本想借封建皇子之名为求封赢得时机。这种求封,有借鉴周制的一面,也有受到战国封君制影响的一面。(51)但随着兼并战争与军功获地规模的扩大,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不能与两者完全等同。实际上,战后秦朝廷出现的封建郡县之争,内涵在于裂土分治,(52)即始皇口中可以“树兵”、“立国”的“侯王”。(53)柳春藩说这种主张“尽管不能理解为是企图恢复西周时期奴隶制性质的裂土分封制”,但亦是“使同姓子弟独立统治于所封的地区”。(54)这源于“战国历史所呈现出来的政治文化和社会习俗的地域性差异还有强大的生命力,尽管统一是历史的潮流,但统一的观念远没有深入人心”,且楚汉复封的事实也证明“必须由类似于战国地域化的政治势力实施地域化的行政管理,建立完全统一的、完全由中央集权控制的郡县制的时机还不成熟”。(55)而贾谊所谓“缟素而正先帝之过”的首要内容就是“裂地分民以封功臣之后,建国立君以礼天下”。(56)李斯正是意识到了众臣附议的真正意图:借商讨安置皇子之名,透露出日后对军功集团的安排也应如诸子那般。试想,朝廷虽罹惧分封制之流弊,但制度败坏必不在朝夕。可吕、嫪为乱的情形,或仍鲜活地浮现于始皇脑海间。此时封建始皇诸子或为远虑,但若树藩于军功,则必成近忧。因此,朝廷背后想“易制”的实则正是功高震主的军功集团。

       所以始皇在亲政之初,就意欲推动封区的郡县化。秦王政八年至十二年,他先是击杀王弟长安君,震慑宗室反抗势力,“八年,王弟长安君成蟜将军击赵,反,死屯留,军吏皆斩死,迁其民于临洮”。(57)随后,又果断利用了嫪毐之乱的时机,以非常规手段一并将其他封区收回设郡。对此,张荫麟说:“而秦变法以来新设的少数封区,自从嫪毐和吕不韦的诛窜已完全消灭,秦遂成为一个纯粹郡县式的大帝国。”(58)

       这种形势转变的暗流或已被当时的高级将领察觉:

       王翦行,请美田宅园池甚众。始皇曰:“将军行矣,何忧贫乎?”王翦曰:“为大王将,有功终不得封侯,故及大王之向臣,臣亦及时以请园池为子孙业耳。”始皇大笑。(59)

       王翦为了消除秦王政对他带兵远征的顾虑,就以索要田宅厚禄为掩盖。但他也提到“有功终不得封侯”的实况。这里的“封”字,实为“裂土”,与求田宅厚禄显然不是同一性质。

       但是,秦灭六国之后,事情迎来了翻转的良机。彼时东方社会的制度尚未划一,反叛随时可能再次发生。朝廷功臣借由“请立诸子”镇守远地,再次表达求封的政治诉求。但始皇内心的郡县主张由来已久。我们可以察觉到,李斯提出“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的安置方案,完全契合始皇帝的过往实践与政治期望。这显非临时起意的对策,而是有准备的应对。始皇借此不再顾及“群臣皆以为便”的情形,也不再像当初以“大笑”那般回避王翦的不封之怨,而是决意彻底解决功臣安置问题。

三、始皇首次东巡与文化精英的反郡县思潮

       矛盾持续发酵。“请立诸子”事件后的第三年,始皇帝首次巡视东方。除了威加海内的目的之外,这次东巡还隐有扩张国家祭祀格局,进而谋求政权合法性的深层意图,具体表现为封禅泰山与打捞周鼎这两件事。

       封禅泰山的事情,后来汉武帝也做过。他一并将年号改成了“元封”。对于这个年号,田余庆有一段精辟的论述。他说:

       元封是一个具有特定意义的年号,它是以举行封禅典礼而得名的。封禅典礼盛大隆重,时人非常重视。《史记·太史公自序》谓司马谈不得参预大典,“发愤且卒”。封禅的意义,据《汉书·武帝纪》注引孟康所说,是“王者功成治定,告成功于天”。汉武帝认为自己该办的事都已经或都将办完,可以说已经到了“功成治定”的时候,才于元封元年举行封禅大典,并使用元封年号。这就是说,在元封年间实行政策的转变,应当是汉武帝考虑过的。(60)

       秦始皇时还未行年号之制,但两人在相似的时机做着几乎同样的事情。当然,政策上也都出现了转变的迹象。始皇着意在东方寻求支持他的力量,尤其是在文化领域,应该说,始皇帝表示合作的诚意还是很大的,在统一之初,便与他们共议封禅大事,“与鲁诸儒生议,刻石颂秦德,议封禅望祭山川之事”。(61)这等让司马谈“发愤且卒”的礼遇可谓隆盛。但他们在议定祭祀礼仪时却出现了一些意外情况:

       诸儒生或议曰:“古者封禅为蒲车,恶伤山之土石草木;埽地而祭,席用葅稭,言其易遵也。”始皇闻此议各乖异,难施用,由此绌儒生。(62)

       表面上看,始皇因儒生所议“乖异”而未取用,但从儒生言仪式“易遵”的说辞来看,“难施用”的原因似非程序繁缛,而是于情理不合。同样的情形,此前在议定名号时,也曾出现:

       臣等谨与博士议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责。”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63)

       始皇朝廷在议尊号的过程中,显然参考了宫廷文化精英的意见。他们建议秦王政取“泰皇”名号,原因是在“古有”的三皇中,“泰皇”的地位最尊贵。可始皇推动的“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是“自上古以来未尝有”的政治变革,这并不是“古有”的事物。用他自己的话说:“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64)所以,他断不会取用一种回归传统圣王名号的方案,而是“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65)而一“始”字,隐有以他为源,传至万世的是一种新的政治体制。(66)

       在王朝郡县体制业已推行三年之际,(67)东方文化精英又一次提用“古者”简约、易遵的封禅仪式行于纯粹、强大的郡县制王朝,此举更不足以彰显始皇的政治成功,难免让他接受不了。因此,始皇力排众议,在东方祭祀圣地上,“其礼颇采太祝之祀雍上帝所用”,此外亦有“世不得而记也”的新规范。(68)这是秦王朝文化象征转换的需要,其“重新规定了文化符号,完全更新了文化形象。'封禅’,也是表现这种新的政治体制成立的文化形式之一”。(69)

       如此一来,双方的合作,出现了方向上的不同。于是,始皇帝不再让他们参与封禅大典,东方士人难免因此对其产生“发愤且卒”般的芥蒂。以至于封禅中的些许自然现象,都成为他们讥笑始皇帝的谈资,“闻始皇遇风雨,则讥之”。(70)此后,始皇捞鼎不成,还至湘山,发生了一件让人颇感费解的事情:

       逢大风,几不得渡……于是始皇大怒,使刑徒三千人皆伐湘山树,赭其山。上自南郡由武关归。(71)

       巡行途中难免偶遇恶劣的自然环境。始皇最后一次东巡时,身心每况愈下。他那时“临浙江”,遭遇“水波恶”,也未震怒,而是“乃西百二十里从狭中渡”。(72)那么,仅逢大风的始皇帝为何要“皆伐湘山树,赭其山”呢?

       近来有学者将之视为“对大自然行使惩罚刑杀之权,依然表现秦始皇征服自然的主题”。(73)而对这种行为的解读,要以始皇本人的性格特征、内心积淀的文化理念以及秦文化的风格为基底。(74)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还可从始皇伐树赭山前与博士的对话中品出一些蹊跷:

       上问博士曰:“湘君何神?”博士对曰:“闻之,尧女,舜之妻,而葬此。”(75)

       表面上看,博士是在回答湘水大风的原因,但实际上并不尽然。始皇原本是问湘君是哪路神祇,能兴起大风。但博士所答,却着意强调湘君的政治身份,是“尧女,舜之妻”,并未直言是“何神”。其中的曲妙就在此。基于双方已有的芥蒂,这个回答可能会被理解成阻碍皇帝返途,乃至于阻碍郡县集权体制展开的并不是恶劣的自然环境,而是古代圣王的政制传统。因为“尧女,舜之妻”葬此阻碍皇帝旅途的说法与始皇“为暴风雨所击,不得封禅”的讹传,其实同出一脉,意在强调始皇乃“所谓无其德而用事者”。(76)始皇正是察觉到了其中深意,才会骤然大怒。他在盛怒之下想要皆伐的湘山树,何尝不是生长在东方文化精英心中反郡县思潮的杂草。

       而始皇帝对此暗讽行为坚决抵制的背后,实则还有一番政治用意。始皇帝这次东巡所携朝臣,主要是一众高级军事将领。其中居首的便是“夷六国”的王翦,而他恰恰曾对“有功终不得封侯”的政治转变抱有微词。此外,还有首倡“请立诸子”的王绾。随后,这班军政精英共同署名了一段刻文。其曰:

       古之帝者,地不过千里,诸侯各守其封域,或朝或否,相侵暴乱,残伐不止,犹刻金石,以自为纪……今皇帝并一海内,以为郡县,天下和平……群臣相与颂皇帝功德,刻于金石,以为表经。(77)

       这段话与统一当年李斯请求郡县东方的说辞同出一辙。柯马丁在比较青铜铭文与始皇石刻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看法。他说:“它们明确提及器主之名,通常也署有日期,显然是为了成为一种历史的产物(historical artifacts),它们在一个重要时刻制作而成,以纪念、凝固某一特殊的历史事件,同时也将之传达给神灵……无疑,秦始皇所立石刻也同样如此……石刻铭文的历史叙事彻底消除了各个地方统治者的多视角记录,并代之以一个最高统治者的单一的中心视角。”(78)也就是说,始皇帝这次携军功重臣与郡县之臣李斯一并出行的深刻意图,是想以金石为纪的方式,与高级军功集团就皇帝“以为郡县”这件大事,达成一种政治约定。(79)同时他亲巡远方的行为,也向军政精英传递了一个信息,即燕、荆、齐地虽远,不为置王,也可填之。

       分析到这里,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始皇为何在东巡期间,尤为忌讳文化精英的反郡县行径。也不难推知,“置酒咸阳宫”事件何以会引发一连串的变局,更由焚书走向坑儒的极端。事实上,秦汉王朝由封建而郡县的时代变局,并非一蹴而就。仅以秦代论,摆在明面上的便已有两次:第一次是由高级军功集团发起的封建诸子动议,而后一次则是东方文化精英的反郡县思潮。

       与前一次被动应对“请立诸子”动议不同,始皇帝在“置酒咸阳宫”前,已在各个方面作了充分的准备。他虽然在封禅泰山以及湘君事件上,与东方文化精英产生了很多矛盾。但这些矛盾尚匿于暗处,并未达到公开对立的程度,也不影响始皇帝“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的合作态度。而且,在始皇三十二年,秦廷重开战局,向南北边疆的外族夷狄动手,这显然是“一次将六国残余势力的视线引向外族的机会”。(80)

       这种转移内部矛盾的做法,最终是为了凝聚人心,整肃国家意识形态领域中的体制争议。始皇想让东方社会看到,通过王朝郡县体制组织起来的国家力量,不但能够平定内部纷争,还能压制南扰的游牧势力。而周青臣率先恭贺的祝酒词,不失为在这一系列的准备后,始皇帝的一次主动试探。他当时的职务是仆射,也就是宫廷博士的领事官员。(81)我们可以察觉到,周青臣说话的重点很明确,想要引导的舆论风向也十分清楚。就是以始皇治下“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来证明“以诸侯为郡县”的体制正确。

       对于周青臣的这番话,《史记》清楚记载了始皇当时流露出来的神情,即“始皇悦”。(82)这个细节很重要,对于“怛而不信人”的始皇帝来说,这是难能可贵的态度外显。也是《秦始皇本纪》中仅有的一次“始皇悦”。他大概以为,经过这些年的努力以及最近两年对外作战的辉煌成就,足以让文化精英对王朝郡县制产生认同感。而且,周青臣开篇已经奠定了这次宫廷酒会的政治基调,他也流露出欣喜骄傲的神态。接下来应该不会出现大的争议。

       然而,东方文化精英再一次无视这种成功。淳于越丝毫不加掩饰地批判郡县制。更甚,他将周青臣对郡县制的认同说成是“谀”,将支持郡县制的行为说成不忠。而这一切的过错,都在于始皇帝一人,“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83)对于两者间的交锋,钱穆曾评论说:

       今试平心衡论,始皇、李斯在当时,能毅然推行郡县新制,不复封建旧规,此自一时之卓识。而并世之拘士,尚复称古道昔,哓哓争辩。政制是非,久始得定;急切相争,无可晓喻。此自可资惋叹,而无奈何者。(84)

       面对这种突发状况,始皇又一次不即时表态。如同先前那般,他还是先让群臣讨论这件事,李斯再次觉察到了这次事件的严重性。文化精英已经将双方积累多年的矛盾摆上了台面,两者原本脆弱诡谲的合作关系,很难再继续下去了。所以,他一方面批判东方文化精英的体制反动,“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85)另一方面,李斯有意将这次事件上升到禁绝东方文化的高度。其目的,乃是清洗主张封建体制的政治文化势力。

       因此,焚书之后又复坑儒。翦伯赞敏锐察觉到这两件事并不在秦国战后事业的规划之中,“秦代的政府不是一开始就准备对于古典文献,不分青红皂白,非秦者烧;对于知识分子,不问轻重首从,反秦者坑。反之,他们曾经从六国的宫廷和民间搜集了几乎是全部的古典文献,我们因知焚书坑儒并不是秦代政府预定的计划之执行,而是逐渐演进出来的”。(86)事实上,焚书坑儒前发生的诸多事件,前后相衔、因果相扣、层累叠加,政治风向愈发趋紧,形成了一条反郡县势力从暗喻讽刺到公开指责的关键线索,双方关系也由怀柔合作一步步走向破裂与对立。

       谈到这里,我们有必要对嗣君问题与封建郡县之争间的联系作出分析。可以这样说,最具求封资格的高级军功将领与儒生、博士等东方文化群体是倡议封建的主要势力,与以始皇、李斯为核心的郡县力量或暗中较量,或争锋相辩。由他们附议或发起的两次封建与郡县之争,已由政治军事领域发展到意识形态领域,愈发深刻。而带有特殊政治身份的诸子的任何政治表态都有可能被卷入其中。把握住了这条关键线索,就不难洞悉朝局变化的底蕴。

       这点不难理解。诸子无论成为嗣君与否,他们在政治格局中的位置都很微妙。对于东方文化精英来说,他们当然希望能在始皇时代重返旧制。但即便这个问题被暂时搁置,只要封建的思潮不灭,出现一个能够重建封建制度的嗣君,随后翻转体制也就有了可能。而对高级将领来说,无论他们有多么盛大的军功,秦王朝首要且主要的封建对象还是皇帝诸子。诸子能够获封,封建的大门就不得不向他们敞开。不然的话,情理与法理上都说不通;若始皇帝不行分封而以其他替代性方案来安置诸子,那么,就会以同样的方式安置高级军功集团。始皇二十六年军功集团“请立诸子”以及李斯针锋相对地提出“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隐含的就是这层深意。

       而且,始皇帝担心的另一个问题是,诸子是不是,或是他们中有多少人同样怀有封建的想法。毕竟,嗣君只有一个,其余皇子谋求建藩,也是人之常情。只要他们当中一部分人动了封建的念头,那么,就可能会有朝臣以他们为中心结成求封势力。这些都是造成始皇对嗣君选择犹豫不定的原因。

四、嗣君问题与始皇晚年政局

       封建郡县之争中,秦始皇的生死观念也逐渐发生变化。始皇三十五年,靡费以巨万计的宫廷方士竟在诽谤始皇后外逃。始皇大怒,复起坑儒之事。而卢生在叛走前,曾向皇帝解释他求药不得的原因:

       臣等求芝奇药仙者常弗遇,类物有害之者。方中,人主时为微行以辟恶鬼,恶鬼辟,真人至。人主所居而人臣知之,则害于神。真人者,入水不濡,入火不燕,陵云气,与天地久长。今上治天下,未能恬倓。愿上所居宫毋令人知,然后不死之药殆可得也。(87)

       卢生认为,只有“真人”能与天地久长。对此,始皇帝紧接着说:“吾慕真人,自谓'真人’,不称'朕’。”由此可见,始皇帝为了扫除长生道路上的阻碍,甚至可以变更他一直坚持的皇帝体制中的部分礼仪规定。这是一种对长生的巨大渴望。此外,还应留意,卢生表面上将始皇不得长生药的原因归结于有“恶鬼”在干扰,但他提出的解决办法,却是要求始皇“微行”,以避免人臣知其所居,并将这样做的原因归为“上治天下,未能恬倓”。即在颇受始皇尊异的卢生看来,因始皇治理天下急进的缘故,他需要以改造宫廷制度的方式来“辟恶鬼”、求长生。

       我们无法得知,卢生临别前的这种暗示,是推卸职责的自保之辞,还是确实观察到了一些不认同始皇治理方式的政治暗流。考虑到他随后诽谤始皇的说辞主要是“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贪于权势至如此”,故难说这种不认同与集权过度无关,文化精英“特备员弗用”,军政重臣“皆受成事”、“倚辨于上”,说的就是这个意思。(88)而求药方士的叛走,与日益恶化的社会舆论环境一道,迫使始皇郑重考虑嗣君问题。前已论及,扶苏确实是接手秦国战后转型事业的合适人选。但他却因坑儒之事与始皇公开发生冲突:

       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89)

       如果没有封建郡县之争这层深刻的历史背景,扶苏的这番话,可能仅会被理解成他是为秦王朝事业展开谋求一个稳定友好的舆论环境。

       始皇帝这次之所以舍弃多年的努力,决定整肃意识形态领域的封建思潮,正是因为朝廷中日益兴壮的势力,已经到了公开否定现行体制的程度,这样发展下去。虽可能保持安定的社会环境,但必然会改变专制集权的郡县制,回到封建的老路。因此这件事的利害之处,自始至终就不在于朝廷是否应该以善待东方文化精英的方式来安抚天下,而在于需要表明立场,对任何反郡县制的行为做到零容忍。

       还应留意到,两次率先驳回封建动议的都是李斯,始皇帝均立刻表态支持。这是一种紧密的政治配合。朝臣一反前态,在这次封建郡县之争中一片哑然,便是洞悉了其中微妙。有了这个前提,扶苏还公开质疑始皇政策的可能性或只有两种:其一,扶苏的政治嗅觉不敏锐,他的这个建议只是单纯地想维持战后稳定的社会环境;其二,他明知道其中利害,却依然站出来反对的原因,有可能是出于他认同东方文化精英的政治主张。

       如果第二种可能性成立的话,就不排除扶苏或已成为东方文化精英在朝中的代表人物的可能。后世选择以扶苏为旗帜反抗暴秦,背后可能涉及他与始皇帝相异的政治主张。更为严重的后果是,即便扶苏只是出于第一种可能,但始皇帝未必会这样想。这件事情的微妙之处在于,朝中任何对此提出异议的势力,都会被贴上反郡县的标签。朝廷重臣一致保持沉默的原因即在此。当扶苏站出来反对时,他自然就站在了“今上”与“现政权”的对立面。

       那么,扶苏以容忍体制非议的方式来维系朝廷同文化精英合作关系的行为,是否会被始皇视为一种缺乏郡县自信的表现呢?若他承嗣,是否还隐有重新讨论这次事件的可能性呢?无疑,这些都触碰到了始皇选择嗣君的原则与底线。

       接着,扶苏被派往上郡监军。流行的看法认为这是始皇对扶苏的一种历练,“出京不远到上郡,让扶苏就近掌控了秦帝国最重大的军权,又是一种温存的布局,事实上为扶苏造成一种实力继承的态势”。(90)要解释这个历史现象,其实先要探明一点,即始皇帝在经历这一系列变局的震动后,会不会在晚年重新思考制度调适的问题。这是事关扶苏重回政治权力中心的关键,要从他被外放后的局势赓演中分析。

       扶苏被外放的次年,出现了“荧惑守心”的天文现象。这被认为是针对国运的大凶之兆,反抗力量把握住这个绝佳的时机,东方社会进而涌现了大量针对始皇帝的政治凶象:先是,“有坠星下东郡,至地为石,黔首或刻其石曰'始皇帝死而地分’”;随后又“有人持璧遮使者曰:'为吾遗滴池君。’因言曰:'今年祖龙死。’”(91)这种带有惩罚性的政治预示意在强调以秦始皇与丞相李斯为首的统治集团应该负主要责任。

       对于这些反抗行为,始皇帝一手严厉镇压,“遣御史逐问,莫服,尽取石旁居人诛之,因燔销其石”;一手积极化解,“使博士为《仙真人诗》,及行所游天下,传令乐人謌弦之”,又“卦得游徙吉。迁北河榆中三万家。拜爵一级”。(92)他意在破除这些反郡县制的政治预言,但也难免会因此心生芥蒂。《史记》说秦始皇听到“今年祖龙死”的流言后“默然良久”,后人可能并不清楚他当时听到这些事情后的具体表现,但经此一系列的变局之后,他应该会对当时的反体制思潮有很大的震动。

       三十七年,始皇帝最后一次东巡。《赵正书》与《史记》皆将之视为始皇“变气易命”的后续行动。考虑到始皇帝此前对长生的执着与努力,此说不能轻易否定。但除此之外,始皇帝也借祭祀大禹的时机,再次表明了郡县自信:

       秦圣临国,始定刑名,显陈旧章……六王专倍,贪戾慠猛,率众自强……义威诛之,殄熄暴悖,乱贼灭亡。圣德广密,六合之中,被泽无疆。皇帝并宇,兼听万事,远近毕清。(93)

       细观始皇在东方留下的石刻铭文,无一不是从秦灭六国的合法性以及郡县事业具有光明前景的角度来构建秦王朝主流的意识形态体系。这种“义兵”与“圣德”的组合,是秦始皇时代执政合法性宣传的主体内容。(94)虽然体制问题屡遭非议,但始皇最终也没有改变这种态度。这次也是如此,他对“皇帝并宇,兼听万事”的郡县集权体制依旧自信,未起丝毫调适的念头。

       明乎此,便知东方社会反郡县思潮以及扶苏的公开质疑,给他带来的不是对郡县制的反思,而是使他愈发相信,郡县事业的存续与否与嗣君的选择有着密切关联。这个时候,他反而会愈发留心嗣君能否延续如他般的体制坚持与自信。

       始皇晚年既无重新考虑制度调适的可能,那被他贴上不同政治倾向标签的扶苏,以嗣君身份重返政治权力中心的可能,微乎其微。事实上,班固已经意识到了始皇外放扶苏时,已生弃用之意。《史记·陈涉世家》曰:“天下苦秦久矣。吾闻二世少子也,不当立,当立者乃公子扶苏。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95)同样的话,《汉书》却多加了几个字:

       胜曰:“天下苦秦久矣。吾闻二世,少子,不当立,当立者乃公子扶苏。扶苏以数谏故不得立,上使外将兵。”(96)

       两相比较,班固用“不得立”三个字点破了与“外将兵”之间的因果关系。这种认识是深刻的。对此,吕思勉也说:“案古大子皆不将兵。使将兵,即为有意废立,晋献公之于申生是也。扶苏之不立,盖决于监军上郡之时。”(97)

       这样的话,也就不难解释始皇帝为何会在立扶苏为嗣的问题上犹豫不定了。战后,始皇帝着手在东方社会展开郡县体制,亟须收揽人心,尤其是能够引导社会舆论风向的文化精英。扶苏的性格与政治倾向,自然被始皇帝留心观察。他无疑是社会体制平稳转型的最佳人选。但如前所论,东方文化精英从二十八年开始,多次表达出对国家现行体制的不满,到始皇三十四年,则演变成公开重提封建旧事,反对郡县制。在这个过程中,始皇帝选择嗣君的标准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他不再专注于嗣君如何更好地安抚东方,而在于其未来能否守住郡县制不变的政治底线。

       如此,扶苏“为人仁”、向儒的优势条件渐渐成为他继承始皇事业的阻碍。双方的政见分歧经长期积累,在如何对待咸阳“诸生”的问题上被彻底激化,质变为不可两立的体制之争。扶苏被外放上郡后的两年,收到了被始皇赐死的诏书。当时蒙恬劝他不要轻易自裁:

       陛下居外,未立太子,使臣将三十万众守边,公子为监,此天下重任也。今一使者来,即自杀,安知其非诈?请复请,复请而后死,未暮也。(98)

       蒙恬认为这道诏书有诈,应该向始皇询问真假。但扶苏却对蒙恬说:“父而赐子死,尚安复请!”(99)旋即自杀。蒙恬不能理解这种行为,后世学者也认为这是“不可理喻”、“让人难以理解的事件”。(100)

       事实上,扶苏“数直谏”始皇,表明他对朝廷事业积极进取的政治态度,他既然敢于公开反对始皇帝的治理方式,就不怕再次询问诏书的真假。他之所以不去复请,必定是认为已无此必要。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去考虑:其一,客观上来说,他意识到自己与始皇帝矛盾的根源是体制之争,也明白,自己被外放上郡本就不是承担天下重任,而是被始皇斥出权力中枢,去上郡反思;其二,主观上来说,始皇帝在他被斥出咸阳后的两年,先是强势弹压东方的反抗力量,后又再次出巡,向东方社会表明其郡县天下的态度不会改变。这让充满抱负、怀有不同政策倾向的扶苏在政治上深感绝望,加之始皇允许少子胡亥跟他一起东巡,弃用之意再明显不过。这种局势演进,让扶苏丝毫不怀疑始皇帝有赐死自己以维护郡县制不变,进而实现政权平稳过渡的考虑与可能。

五、始皇帝的嗣君选择

       扶苏被斥出权力中心之际,少子胡亥公开走上了政治舞台:

       三十七年十月癸丑,始皇出游。左丞相斯从,右丞相去疾守。少子胡亥爱慕请从,上许之。(101)

       《史记》没有解释始皇帝为何如此宠爱胡亥。近人有一些新的见解,认为少子胡亥没有政治野心,直率的天性让始皇帝感觉到了幼子可爱的人情温暖。(102)这种看法有当代情感史学兴起的背景在里面,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我们的认识。

       事实上,始皇并非只宠爱少子胡亥。公子高被二世逼杀时,曾提到他与始皇的父子感情。他说:“先帝无恙时,臣入则赐食,出则乘舆。御府之衣,臣得赐之;中厩之宝马,臣得赐之。”(103)始皇对公子高也可谓偏爱有加。但这两种宠爱,因时机的不同而隐有不同性质的政治深意。

       前已论及,始皇帝最后一次东巡,意在“变气易命”,以破除东方社会针对他制作的死亡预示。也就是说,始皇帝无论是从主观心态上,还是在客观身体状况上,都意识到了这次东巡是他人生中的一道坎,也是郡县制政权能否平稳过渡的一次考验。胡亥“爱慕请从”只是托词,始皇若无意于让胡亥承嗣,断不会让他相随。这种用意十分明显,始皇帝在此关键时机,把胡亥正式引入权力中枢,也走到了政治舞台前。他此行若一切顺利,胡亥等于在东方社会的民众面前公开亮相。若此行有变,胡亥也能即时着手控制局势。

       胡亥能够走到台前,是基于始皇帝在幕后的细心观察与有意培养。胡亥与扶苏不同,扶苏是长子,有一定的从政经历,敢于表明自己的态度与主张,朝廷各种势力因此知道扶苏未来的政治走向,难免会对他施加一些潜在的影响;少子胡亥则受到各方势力的影响最小,可塑性最大。早于司马迁的贾谊记载过这样一件事:

       二世胡亥之为公子,昆弟数人,诏置酒飨群臣,召诸子赐食先罢。胡亥下陛,视群臣陈履状善者,因行残败而去。诸侯闻之,莫不大息。(104)

       始皇赐食群臣与诸子,胡亥也在其中,这与公子高所说始皇常赐食予他相吻合。但胡亥下陛时,看到群臣把鞋子放置得很整齐,便故意“残败而去”。

       这件事情涉及朝廷内外臣僚,并非宫闱秘事。记载流传下来的可能性大,可信度高。汉代人有意将这则史料作为胡亥不得人心的证据。但现在看来,胡亥此举未必不得始皇帝的心。扶苏能因同情文化精英与始皇公开发生冲突,又在外放上郡后,与高级将领蒙恬交好。但胡亥似乎不会,身为公子却在大殿上做出践踏鞋子的动作,是不知礼,既然不尊重群臣,更无意与之结交。且胡亥的这种行为,若仅是普通少子幼稚顽劣的日常表现,那诸侯闻后,又何以会“莫不大息”?(105)有学者从中察觉到胡亥当时的政治地位或已发生变化,“若胡亥仅为普通公子,又是最小的儿子,其众兄长或当阻止,或当指责,或当一笑置之,何至于叹息?无论该记载是否真实,其产生背景已足以证明蒙毅所谓胡亥'去诸公子绝远’并非虚言”。(106)

       秦汉王朝的第二次嗣君危机发生在刘邦拟立刘如意时。当时为刘盈出计的张良说,像谋定嗣君之位这样的事,“难以口舌争也”,只需招来商山四皓,“以为客,时时从入朝,令上见之”即可,“上知此四人贤,则一助也”。(107)胡亥在君臣、诸子齐聚时的表现,始皇帝自然看在了眼里。考虑到王室公子的政治倾向往往受到其师、傅的引导与塑造,解读胡亥这种行为的来源,或可从他的老师赵高身上探寻线索:

       赵高者,诸赵疏远属也。赵高昆弟数人,皆生隐宫,其母被刑僇,世世卑贱。秦王闻高强力,通于狱法,举以为中车府令。高即私事公子胡亥,喻之决狱。(108)

       胡亥举止的来源有三个:其一,“通于狱法”的赵高“私事公子胡亥,喻之决狱”,在其影响下,胡亥自然少知礼。以往便有学者指出胡亥少习刻薄之教,“表现出与儒学精神的明显距离”,“而赵高与胡亥在'狱律令法’教育方面的师生结合,更助长了执政理念方面的偏执”。(109)其二,赵高与其兄弟“皆生隐宫”、“世世卑贱”,也就是说其背后没有可依恃的军政势力,再加上赵高喜刑名、好强力,与蒙氏兄弟交恶,胡亥在他的影响下,不尊重高级军功集团也很正常。这种趋势在其即位后愈发明显,乃至于后来冯去疾、冯劫直言“将相不辱”,以自杀相抗。(110)其三,赵高所任的中车府令,能比其他人更容易接触到喜好巡行的始皇帝,在他长时间的观察下,应该已经清楚了始皇帝选择嗣君的标准,因此胡亥的一些表现,也能够做到有的放矢。

       赵高“刻薄之教”未来可能养成胡亥“少恩”的政治风格。司马迁说商鞅就是“天资刻薄人也……刑公子虔,欺魏将卬,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111)“少恩”也是尉缭对二十三岁的秦王政的评价之一,“少恩而虎狼心”,但始皇在阴鸷之外,又能审时度势,不失圆滑,“居约易出人下,得志亦轻食人”。(112)不似“刚毅而武勇”的扶苏不解局势艰险,强为“数谏”、“数直谏”。除此之外,在王翦看来,中年时期的秦王政是“怛而不信人”,(113)即贾谊所说的“不信功臣,不亲士民”。(114)卢生谈及晚年的始皇是“天性刚戾自用”,(115)扶苏性格与作风上显然不类其父。说有些冲突,似也不为过。

       “数直谏”始皇的扶苏因同情发起封建动议的东方文化精英,已让始皇十分不满,而赵高对胡亥这种类其父的政治引导,又推动局面进一步发生转变。接下来,始皇帝留心的另一个动向,就是嗣君背后依靠的政治势力。上引《史记·蒙恬列传》在介绍赵高的出身与才能以后,接着又说:

       高有大罪,秦王令蒙毅法治之。毅不敢阿法,当高罪死,除其宦籍。帝以高之敦于事也,赦之,复其官爵。

       以往的认识停留在蒙毅曾与赵高结怨的层面,这种怨恨被视为赵高灭蒙的主要原因。但是,我们还应留意,主张对赵高以“法治之”的是始皇帝,最后主动赦免赵高的还是始皇帝。在这一罪一赦之间,身为胡亥老师的赵高,政治立场发生了两个变化。一来,他与蒙毅结怨,随后发展成视蒙氏兄弟为仇雠的地步;二来,始皇在将“事公子胡亥”的重任委托于赵高的基础上,再生施救的私人恩惠。两相结合,始皇的用意再明显不过,就是让赵高与高级军功将领划清界限,以免他影响嗣君的政治倾向。所以,始皇并非真的是要惩戒赵高,不然,他最后也不会找一个十分勉强的理由,说赵高“敦于事也”,进而对其所犯的“大罪”视而不见,直接“赦之,复其官爵”。始皇帝更为巧妙深刻的用意是,赵高也因此与李斯有了进一步合作的基础与可能。下面,我们详细谈一下这个问题。

       司马迁说李斯在嗣君问题上“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適立庶”。(116)因此,《史记》将李斯扶立胡亥写成了“听高邪说”后与蒙恬争帝宠、保相位的私愤:

       君侯自料能孰与蒙恬?功高孰与蒙恬?谋远不失孰与蒙恬?无怨于天下孰与蒙恬?长子旧而信之孰与蒙恬?……皇帝二十余子,皆君之所知。长子刚毅而武勇,信人而奋士,即位必用蒙恬为丞相,君侯终不怀通侯之印归于乡里,明矣。(117)

       考虑到扶苏与蒙恬良好的合作关系,司马迁此说不无道理。但蒙、李将相之争的私愤背后,实则还隐伏着封建郡县两大势力集团的政治分歧。

       有了前面的分析做铺垫,这一点不难理解。统一当年,高级军功集团以“请立诸子”之名发起封建动议。当时是李斯针锋相对地提出以“公赋税”代替裂土封建,始皇才能顺利郡县天下。始皇三十四、三十五年的两次体制之争,也是由李斯挑头反击。始皇借势整肃了文化领域中的反体制思潮。

       问题恰恰就出在这里。蒙恬是高级军功将领,扶苏是同情、容忍文化精英制度非议的诸子之长。退一步说,即便他们没有参与体制之争,蒙恬从属的高级军功集团,也是朝中裂土愿望最为强烈的政治群体。扶苏同情反郡县的东方文化精英,也就难逃始皇帝的猜疑。况且,蒙恬若无与扶苏相类的政治倾向,何以能在上郡与之结成良好的合作关系?所以,赵高点破李斯心中所惧,是精准拿捏当时政局的深刻之见。而李斯支持胡亥,也并非不得已。这一点,《赵正书》的史识显然更胜一筹:

       病即大甚,而不能前,故复召丞相斯曰:“吾霸王之

(寿)足矣,不奈吾子之孤弱何……其后不胜大臣之分(纷)争,争侵主。吾闻之:牛马
(斗),而闽(蚊)
(虻)死其下;大臣争,齎(齐)民古(苦)。吾衣(哀)令(怜)吾子之孤弱,及吾蒙容之民,死且不忘。其
(议)所立。”(118)

       这则材料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宣称胡亥确为嗣君,还有一部分讲述了始皇帝对自己死后局势的忧虑。我们撇开《赵正书》以胡亥为嗣的主观判断不谈,仅就其对始皇忧虑之事的揣度来看,是符合历史实际的。因为,始皇帝担心自己死后会出现大臣群起“分争”,进而“争侵主”的局面,原因不仅是胡亥年幼。《赵正书》的作者显然意识到了始皇立胡亥为嗣君的背后,另隐有其他矛盾制约着朝廷形势的发展。不然,在他笔下,担心大臣“争侵主”的始皇帝,何不选用有从政经验且年长的皇子继嗣,而非要取用“孤弱”的胡亥,并将其托于主张郡县制的李斯?

       《资治通鉴》谈到蒙恬时说:“始皇方毒天下而蒙恬为之使,恬不仁可知矣。然恬明于为人臣之义,虽无罪见诛,能守死不贰,斯亦足称也。”(119)显然,其将蒙恬视为始皇政策的具体执行者。与之相反,司马迁说李斯“能明其画,因时推秦,遂得意于海内,斯为谋首”。(120)两相比较,司马迁的见解更为深刻。但他没有将李斯的政治立场与嗣君的选择相结合,因此未能究及始皇废分封而立郡县这一重大历史问题与关键线索,此实为一件憾事。

       分析到这里,我们应该可以看到,蒙恬是军功之臣,而李斯是体制之臣。李斯当然惧怕扶苏即位之后,蒙恬会取代他的权势与地位,但这只是近忧。因扶苏、蒙恬掌权而可能带来的制度变更以及对郡县集团的政治清算,才是始皇帝与李斯长远的忧虑所在。《史记·李斯列传》说:“斯长男由为三川守,诸男皆尚秦公主,女悉嫁秦诸公子。”(121)始皇选择与李斯结成亲家,除了表明他的政治立场,也希望诸子能够支持郡县制。

       显然,司马迁在叙事中,有意取用否认胡亥合法性的记载。尽管如此,《史记》中仍残有一些令人费解的细节。《史记·蒙恬列传》中提到胡亥执意要杀蒙毅的理由是:

       先主欲立太子而卿难之。今丞相以卿为不忠,罪及其宗。朕不忍,乃赐卿死,亦甚幸矣。卿其图之!

       对此,蒙毅极力反驳。他说:

       以臣不能得先主之意,则臣少宦,顺幸没世,可谓知意矣。以臣不知太子之能,则太子独从,周旋天下,去诸公子绝远,臣无所疑矣。夫先主之举用太子,数年之积也,臣乃何言之敢谏,何虑之敢谋!(122)

       蒙氏兄弟是李斯、赵高“矫诏”迫害的直接对象。蒙毅所言,应该是司马迁论证胡亥不具有继嗣合法性的有力证据。但是,胡亥与蒙毅的这段对话,大有深意。材料中的太子指的是胡亥,即蒙毅承认胡亥是始皇所立的太子。考虑到蒙毅说这番话是在秦二世要赐死他的时候,因此也不能完全排除他为求自保的可能。胡亥认为蒙毅有意阻止他成为嗣君,这种说法来源于李斯。但蒙毅却说,始皇帝立胡亥为嗣的用意已经很明显了,并将始皇东巡时“太子独从,周旋天下,去诸公子绝远”视为一种立储信号,因此,他“何言之敢谏,何虑之敢谋”。

       这段对话内涵丰富:第一,在蒙毅看来,始皇帝对嗣君的选择,绝不是临终起意,而是“数年之积”的郑重考虑;第二,《史记》的叙事,默认了一个重要前提,即始皇帝确实曾就立嗣之事询问过大臣,且李斯与蒙毅均在其中,不然胡亥也不会说“先主欲立太子而卿难之。今丞相以卿为不忠”,这与《赵正书》的记载有不约而同之妙;第三,更重要的是,虽然蒙毅坚持他没有在背后谋划阻碍胡亥为嗣君,但“得先主之意”的他,在明知始皇属意胡亥的情况下,似乎也没有明确表态支持。

       我们无法得知,始皇临终前就立嗣之事咨询大臣,是否也是他“设验”考察的一环。但朝廷重臣在继承人的问题上,显然出现了两种政治表态。蒙毅的态度已经明朗,这或许也是高级军功将领的看法。蒙恬因威震匈奴,“始皇甚尊宠蒙氏……而亲近蒙毅”。(123)鉴于当时蒙恬与扶苏在上郡的合作态势,生性好疑的始皇帝难免会迈出最后一步,即防范蒙氏集团干扰嗣君即位。这已成为不可逃避的问题,只是等待时机罢了。《史记·蒙恬列传》曰:

       始皇三十七年冬,行出游会稽,并海上,北走琅邪。道病,使蒙毅还祷山川,未反。始皇至沙丘崩,祕之,群臣莫知。是时丞相李斯、公子胡亥、中车府令赵高常从。(124)

       始皇途中生病,他随即急使蒙毅还祷山川。这里有些问题值得注意,其一,始皇是在“北走琅邪”途中生病,但他此后又能亲自出海射杀巨鱼,(125)这说明,其病或未危急;其二,蒙毅既非祝官,(126)地位亦不及李斯。对于敬祀鬼神的始皇帝来说,何以非令蒙毅代自己还祷山川?

       苏轼也有同样的困惑,他说始皇“不幸道病,祷祠山川尚有人也,而遣蒙毅,故高、斯得成其谋”。(127)通过我们前面的论证,可以这样说,始皇帝若不是有意支走蒙毅,或是他决心扶立远在上郡的扶苏,那断不会作出这样的决定。而蒙毅若非始皇帝亲自谕令代他“还祷山川”,那在始皇崩逝后,局势是否会再生变化,也未可知。始皇抓住了这稍纵即逝的历史时机,给李斯、赵高等人以“祕之”的方式迅速控制局势,并着手展开下一步的行动,赢得了政治操作的空间与时间。待到扶苏自杀,蒙恬被控制后,李斯等人携始皇遗体至咸阳发丧。顾炎武痛斥此举是“虽君父之尸臭腐车中而不顾,亦残忍无人心之极矣”,(128)李开元认为这种政治行径承担了“巨大的政治和道德上的风险”,(129)但细观始皇帝的政治生涯,对郡县体制的认同与支持,才是他全部事业的核心,也是他认为的天下臣民应该遵守的政治道德。

       以封建郡县之争为背景,重新讨论秦始皇帝遗诏的诸多问题,涉及的政治博弈或明或暗,颇为复杂。朝廷君臣在局势赓演中皆有介入,表现出对嗣君问题的不同心态与顾虑。我们可以拎出这样一条关键线索:秦国自孝公以后便形成了封建军功的政治传统,但始皇帝改变了这个传统;统一前夜,高级军功将领已对“有功终不得封侯”颇有微词;统一当年,秦廷军政高层又借奏请封建诸子来试探始皇心意,朝臣附议的其实是一种郡国并行的功臣安置方案,此间,有特殊政治身份的诸子正式被卷入争局当中;始皇二十八年,东方文化精英在首次东巡途中,多次复起封建暗潮;等到始皇三十四年,封建郡县之争再次被摆上了台面,且由政治军事领域发展到意识形态领域,愈发深刻。

       秦汉终有些不同,其中之一便是始皇帝是开王朝郡县制的第一人,他没有先例可参,能看到就是封建郡县两种政治主张的切实存在。从随后的事态发展来看,始皇帝选择嗣君的原则与底线,是能够维系他开创的中央集权体制,这也是扶苏不能承嗣的原因,他“数直谏上”的背后,隐伏的是与始皇严重的政治分歧,双方矛盾的爆发是迟早的事情。但紧要的是,这次矛盾公开爆发于封建郡县之争的大环境下,这样一来,问题就更为严重。

       胡亥能够为嗣,是始皇帝“数年之积”的考虑与培养。军功为多的蒙氏一族与文化精英,均对扶苏抱有政治好感,但胡亥不一样,他最不受军政高层待见,他的背后有李斯与赵高。李斯是数次体制之争中帮助始皇化解、清理封建势力的政治盟友,也就是体制之臣,而赵高则是始皇用来塑造嗣君治国手法与政治倾向的用法之臣。在始皇的授意与配合下,两人合力完成了秦王朝的最高权力交接。

*本文在修改过程中吸收了匿名外审专家的宝贵意见,谨致谢忱。

注释:

       ①贾谊撰,阎振益、钟夏校注:《新书校注》卷1《过秦下》,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14页。

       ②《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36页。

       ③《三国志》卷20《武文世王公传》,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593页。

       ④王子今:《秦二世胡亥童年故事及相关问题》,《人文杂志》2010年第4期。

       ⑤《史记》卷87《李斯列传》,第2549-2551页。

       ⑥《史记》卷48《陈涉世家》,第1950页。

       ⑦《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64页。

       ⑧《史记》卷5《秦本纪》,第200-205页。

       ⑨《史记》卷85《吕不韦列传》,第2505-2508页。

       ⑩《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39页。

       (11)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56页。

       (12)《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58页。

       (13)李开元:《秦谜:重新发现秦始皇》,北京:中信出版集团,2017年,第192页。

       (14)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益阳市文物管理处:《湖南益阳兔子山遗址九号井发掘报告》,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湖南考古辑刊》第12集,北京:科学出版社,2016年,第158页。

       (15)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90页。

       (16)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益阳市文物管理处:《湖南益阳兔子山遗址九号井发掘报告》,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湖南考古辑刊》第12集,第151页。

       (17)陈侃理:《〈史记〉与〈赵正书〉——历史记忆的战争》,日本中国史学会编:《中国史学》第26卷,京都:朋友书店,2016年,第25-37页。

       (18)辛德勇:《生死秦始皇》,北京:中华书局,2019年,第42页。

       (19)参见孙家洲:《兔子山遗址出土〈秦二世元年文书〉与〈史记〉纪事抵牾释解》,《湖南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

       (20)参见安子毓:《〈史记〉所栽秦二世史事辨疑》,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文化史研究室编:《形象史学研究》2015年上半年,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163-173页。

       (21)鹤间和幸:《始皇帝:秦始皇和他生活的时代》,杨振红、单印飞译,北京:中信出版集团,2019年,第169-170页。

       (22)赵化成:《北大藏西汉竹书〈赵正书〉简说》,《文物》2011年第6期。

       (23)这一认识可以王子今意见为代表,参见王子今:《细说秦始皇》,第285页。

       (24)鹤间和幸:《始皇帝的遗产:秦汉帝国》,马彪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74页。

       (25)《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52-253页。

       (26)《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54页。

       (27)《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54页。

       (28)李振宏:《秦至清皇权专制社会说的思想史论证》,《清华大学学报》2016年第4期。

       (29)崔瑞德、鲁惟一编:《剑桥中国秦汉史》,杨品泉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87、103页。

       (30)田余庆:《论轮台诏》,《历史研究》1984年第2期。

       (31)钱穆:《秦汉史》,北京:九州出版社,2011年,第12页。

       (32)《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38-239页。

       (33)《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39页。

       (34)《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39页。

       (35)钱穆:《秦汉史》,第13页。

       (36)卜宪群:《秦汉之际国家结构的演变——兼谈张家山汉简中汉与诸侯王国的关系》,李振宏编:《朱绍侯九十华诞纪念文集》,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81页。

       (37)《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68页。

       (38)《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39页。

       (39)杨宽:《论秦汉的分封制》,《杨宽古史论文选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35页。

       (40)《史记》卷5《秦本纪》,第202-203页。

       (41)杨宽:《战国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693-695页。

       (42)《史记》卷70《张仪列传》,第2284页。

       (43)《史记》卷72《穰侯列传》,第2330页。

       (44)《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23页。

       (45)《史记》卷5《秦本纪》,第219页。

       (46)《史记》卷85《吕不韦列传》,第2506页。

       (47)《史记》卷5《秦本纪》,第219页。

       (48)《史记》卷73《白起王翦列传》,第2341页。

       (49)琅琊石刻中,“列侯武成侯王离”当为“王翦”之误。参见郭沫若:《吕不韦与秦王政的批判》,《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457页。

       (50)《史记》卷4《周本纪》,第126页。

       (51)封建郡县之争涉及早期中华王朝的国家结构问题,古今学者对此均有探讨。相关研究梳理参见杨联陞:《国史探微》,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96-104页;冯天瑜:《“封建”考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51-73页;渠敬东:《中国传统社会的双轨治理体系——封建与郡县之辨》,《社会》2016年第2期。

       (52)强烈的军功封建思潮,亦复起于汉初,“先时秦为亡道,天下诛之。大王先得秦王,定关中,于天下功最多……又加惠于诸侯王有功者,使得立社稷。地分已定,而位号比儗,亡上下之分”。参见《汉书》卷1下《高帝纪》,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52页。

       (53)《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39页。

       (54)柳春藩:《秦汉封国食邑赐爵制》,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26页。

       (55)卜宪群:《秦汉之际国家结构的演变——兼谈张家山汉简中汉与诸侯王国的关系》,李振宏编:《朱绍侯九十华诞纪念文集》,第203页。

       (56)《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84页。

       (57)《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24-225页。

       (58)张荫麟:《中国史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26页。

       (59)《史记》卷73《白起王翦列传》,第2340页。

       (60)田余庆:《论轮台诏》,《历史研究》1984年第2期。

       (61)《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42页。

       (62)《史记》卷28《封禅书》,第1366页。

       (63)《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36页。

       (64)《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36页。

       (65)《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36页。

       (66)有学者认为,“始皇帝”称号的使用,应在其逝世后。但秦朝君主以序次计的“除谥”原则,则是由秦王政亲自确定。关于始皇称号的争议,参见辛德勇:《生死秦始皇》,第185-202页。

       (67)参见陈长琦:《郡县制确立时代论略》,《河南大学学报》1987年第1期。

       (68)《史记》卷28《封禅书》,第1367页。

       (69)王子今:《史记的文化发掘——中国早期史学的人类学探索》,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376页。

       (70)《史记》卷28《封禅书》,第1367页。

       (71)《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48页。

       (72)《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60页。

       (73)晏昌贵:《禁山与赭山:秦始皇的多重面相》,《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8年第4期。

       (74)王子今:《细说秦始皇》,第149-150页。

       (75)《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48页。

       (76)《史记》卷28《封禅书》,第1371页。

       (77)《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46-247页。

       (78)柯马丁:《秦始皇石刻:早期中国的文本与仪式》,刘倩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34-136页。

       (79)还应看到,鉴于始皇东巡途中“称古”思潮暗涌,群臣在“相与颂皇帝功德”时已意识到,需要就此表态:“古之五帝三王,知教不同,法度不明,假威鬼神,以欺远方,实不称名,故不久长。”

       (80)鹤间和幸:《始皇帝的遗产:秦汉帝国》,第83页。

       (81)《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第728页。

       (82)《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54页。

       (83)《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54页。

       (84)钱穆:《秦汉史》,第19页。

       (85)《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54页。

       (86)翦伯赞:《秦汉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84-86页。

       (87)《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57页。

       (88)《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58页。

       (89)《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58页。

       (90)李开元:《秦谜:重新发现秦始皇》,第192页。

       (91)《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59页。

       (92)《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59页。

       (93)《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61-262页。

       (94)参见王子今:《秦始皇议定“帝号”与执政合法性宣传》,《人文杂志》2016年第2期。

       (95)《史记》卷48《陈涉世家》,第1950页。

       (96)《汉书》卷31《陈胜项籍传》,第1786页。

       (97)吕思勉:《秦汉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20页。

       (98)《史记》卷87《李斯列传》,第2551页。

       (99)《史记》卷87《李斯列传》,第2551页。

       (100)李开元:《秦谜:重新发现秦始皇》,第199、201页。

       (101)《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60页。

       (102)参见李开元:《秦谜:重新发现秦始皇》,第173-176页。

       (103)《史记》卷87《李斯列传》,第2553页。

       (104)贾谊撰,阎振益、钟夏校注:《新书校注》卷6《春秋》,第250页。

       (105)“诸侯闻之”又有作“诸子闻见之者”。参见刘向编,石光瑛校释:《新序校释》卷5《杂事》,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742页。

       (106)安子毓:《〈史记〉所载秦二世史事辨疑》,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文化史研究室编:《形象史学研究》2015年上半年卷,第163-173页。

       (107)《史记》卷55《留侯世家》,第2045页。

       (108)《史记》卷88《蒙恬列传》,第2566页。

       (109)王子今:《秦二世胡亥童年故事及相关问题》,《人文杂志》2010年第4期。

       (110)《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72页。

       (111)《史记》卷68《商君列传》,第2237页。

       (112)《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30页。

       (113)《史记》卷73《白起王翦列传》,第2340页。

       (114)贾谊撰,阎振益、钟夏校注:《新书校注》卷1《过秦下》,第14页。

       (115)《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58页。

       (116)《史记》卷87《李斯列传》,第2563页。

       (117)《史记》卷87《李斯列传》,第2549-2550页。

       (118)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叁)》,第190页。

       (119)《资治通鉴》卷7《秦纪二》,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251页。

       (120)《史记》卷130《太史公自序》,第3315页。

       (121)《史记》卷87《李斯列传》,第2547页。

       (122)《史记》卷88《蒙恬列传》,第2568页。

       (123)《史记》卷88《蒙恬列传》,第2566页。

       (124)《史记》卷88《蒙恬列传》,第2567页。

       (125)当时方士的建议是“愿请善射与俱,见则以连弩射之”。但始皇求生之心诚切,“而自以连弩候大鱼出射之”。参见《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63页。

       (126)参见田天:《秦汉国家祭祀史稿》,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年,第82页。并见《史记》卷28《封禅书》,第1377页。

       (127)苏轼:《东坡志林》卷5《赵高李斯》,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12页。

       (128)顾炎武撰,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卷27《史记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515页。

       (129)李开元:《秦谜:重新发现秦始皇》,第1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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