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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城镇体系规划》、《乌兰浩特城市总体规划》日前已顺利通过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准
加入时间:2009-03-30
《兴安盟城镇体系规划》、《乌兰浩特城市总体规划》日前已顺利通过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准。城镇建设,关键是规划。规划是龙头,它决定着城镇发展的方向和质量。
一、兴安盟城镇体系规划
《兴安盟城镇体系规划》是根据我盟城镇发展和城镇空间布局现状,统筹安排的具有宏观性、战略性和综合性的规划。既是解决全盟城镇布局不合理、空间布局缺乏前瞻性的指导性规划,也是建设“一园两带倒T型”骨架和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支撑性规划。规划的实施,对于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富裕兴安有着十分重大的作用和意义。
《兴安盟城镇体系规划》统筹城乡一体化进程,强化经济联系和空间布局,创造性的强化了区域协调发展,规划本着“统筹兼顾、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区域协调机制。我们对振兴东北规划、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中的重点项目及与我盟关系密切的内容逐一地进行了研究、分解、细化,并在城镇体系规划中实现了项目、产业、政策的对接,它的实施将引导我们更好、更快的于东北经济圈和蒙东经济圈接轨,实现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兴安盟城镇体系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将为“一园两带倒T型”骨架建设提供法定的规划依据和正确的政策指引,在强化生态功能的基础上,全面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推动人口和生产力向“倒T”型城镇带、产业带的聚集,实现我盟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大乌兰浩特城市总体规划
《大乌兰浩特城市总体规划》出于城市用地空间整体协调、合理布局的考虑,本次总体规划忽略行政区划的分割,而将乌兰浩特市区和科右前旗科尔沁镇区、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视为同一个城市,进行整体规划,强化了大乌兰浩特的概念,实现了区域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彼此既各自功能明确,又相互协调,构筑了大乌兰浩特的城市框架,绘制出了大乌兰浩特的宏伟蓝图。随着新区的规划、开发与建设,将乌兰浩特和科尔沁镇区有机的连接在一起,实现了“两河居中、三岸同兴”的发展新格局。
市中区
市中区以现乌兰浩特市区建成区为主体,位居白阿铁路东西两侧,洮儿河与归流河之间,规划建设用地30.3平方公里,规划安置居住人口32万人。
规划将市中区划分为8个功能组团,即罕山组团、市中商业组团、城南居住组团、城北文教组团、城北物流组团、行政中心组团、铁西商业组团和乌钢工业组团。
河东区
河东区的建设,将以乌兰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体,其建设用地按用地类型可大致分为经济开发区、河东居住组团和河东工业区(A、B两区)4个用地组团。可安置8万人,
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为适应兴安盟与乌兰浩特市产业发展的需要并在充分保护城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城郊基本农田的原则下而规划建设的工业用地建设区。开发区位于葛根庙镇与呼和马场之间,可建设用地56平方公里。规划期内,开发区在葛根庙镇东北侧、毗邻乌白高速公路葛根庙出口附近先期起步,建设用地面积9.8平方公里,距乌兰浩特市中区20公里。
开发区是城市的综合工业区,也是三类工业的唯一安置区。
科尔沁镇区
科尔沁镇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21.5平方公里,可安置居住人口15万人。
科尔沁镇规划建成区,以柳川河(大柳树川)、隆兴路、索伦街为界,划分为5个城市功能区,本规划将其称为行政商业区、城北居住区、城南居住区、工业区以及生态隔离区,其中生态隔离区不计入城市建设用地,不参加用地平衡。
三、《乌兰浩特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
居住用地应集中开发集中建设,形成居住区和居住小区。市中区居住用地划分为8个居住区,其中––
□    城北居住区:位于省际通道以北,居住用地面积107公顷,安置居住人口2.5万人。
□    行政新区居住区:位于白阿铁路以西,罕山街以北,居住用地面积209公顷,安置居住人口6万人。
□    铁西居住区:位于白阿铁路以西,罕山街以南,居住用地面积195公顷,安置居住人口6万人。
□    山城路居住区:位于白阿铁路与罕山之间,罕山街以北,居住用地面积64公顷,安置居住人口1.5万人。
□    兴安路居住区:位于罕山街与乌兰大街之间,白阿铁路以东,爱国路以西,另包括罕山东侧的居住用地,用地面积149公顷,安置居住人口5.5万人。
□    复兴街居住区:位于新桥大街与乌兰大街、白阿铁路与爱国路之间,居住用地面积70公顷,安置居住人口3万人。
□    滨河居住区:位于爱国路以东,新桥大街以北,居住用地面积116公顷,安置居住人口3.5万人。
□    城南居住区:位于白阿铁路以东,新桥大街以南,居住用地面积143公顷,安置居住人口4万人。
河东区以红城大街和新桥大街划分为3个居住区,其中––
□    北新街居住区:位于红城大街以北,居住用地面积150公顷,安置居住人口4万人。
□    安澜路居住区:位于红城大街和新桥大街之间,居住用地面积81公顷,安置居住人口2.5万人。
□    榆林街居住区:位于新桥大街以南,居住用地面积50公顷,安置居住人口1.5万人。
城市居住用地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并按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5平方米确定人口容量。其住宅建筑形式以多层为主,市中区可适当采用高层或小高层建筑,建筑层数以不超过18层为宜。
(二)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
1、行政办公用地
乌兰浩特作为兴安盟的政治中心,政府机构层次多,规模大,行政办公用地成为城市公共设施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兴安盟行政中心规划迁往市中区铁路西侧、罕山街以北地段的新区。
乌兰浩特市的行政办公用地已按上版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完毕,新建的行政建筑座落于洮儿河西侧、新桥大街两侧,规划期内维持原址,不做变更。
城区规划行政办公用地面积148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7%。
2、商业金融用地
随着城市人口的集聚,势必促进城市商业的增长,并要求城市提供较为充分的商业金融设施用地。目前的城市商业中心主要集中于乌兰大街两侧,由于周边住宅建筑基本成型,发展余地不大,规划在铁路以西的科尔沁路、查干街、都林街周边地带,借铁西旧城改造之机,启动乌兰浩特第二个商业金融中心的建设,扩大城市中心地区的商业规模。位于兴安路的盟行署办公区,在实施行政中心的搬迁后,原有用地改建为商业用地。
除市级商业中心外,在城区各个居住区,均安排居住区级商业服务中心,满足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需要。
需改变商业设施沿街建设的传统,在有条件的地段,亦建设集中的综合性的商业片区,以避免商业出行活动对城市道路交通的干扰。在新桥大街、罕山街、钢铁大街等城市交通性主干路两侧,一般不安排人流集中的大型商业设施。
城市新建的主要中高档宾馆和旅游接待设施安排在盟行政新区(归流河西岸的科尔沁镇区亦有布置),此外,火车站前乌兰大街路段、汽车站旁爱国路路段以及乌兰浩特市政府行政广场西南侧,亦安排一定规模的宾旅馆设施,以方便流动人口的旅游或公务商务出行。
规划在河东区毗邻乌白高速公路出口附近,安排大型的专业技术市场一处,占地面积80公顷。
规划商业金融设施用地43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7.8%。
(三)文化娱乐设施用地
除兴安礼堂外,保留城区现有的文化娱乐用地,并随着城市的改建,适量增加城市文化娱乐设施,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在兴安盟行政新区,新建城市文化中心,安排展览馆、博物馆、音乐厅、公共图书馆等文化设施。在河东组团以及各个居住区,亦相应安排规模适当的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文化娱乐用地5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9%。
(四)体育用地
规划在行政新区的滨河地带建设综合性的体育中心,包括标准田径场、足球场、室内球馆、室内泳池等项目。居住区级的体育设施,宜在与居住区配套建设的公园与游园安排居民建设活动场所,本规划中不作具体规定。
保留河东区现有的赛马场,建议结合城市绿地建设对其加以改造为体育公园,丰富建设用地职能,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
规划体育用地4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8%。
(五)医疗卫生用地
保留城市现有的医疗卫生用地,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与用地开发,城区增建6所医院或卫生院,其中市中区铁西组团新建医院2所,城北文教组团新建医院1所,河东区新建医院2所,城北物流园区新建卫生院1所。
规划于市中区北部八里八村滨河地带,建设城市的康复疗养中心,占地面积34公顷。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6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
(六)教育科研用地
作为兴安盟的人才培训基地,乌兰浩特在城区北部已经形成了两个相对集中的文教区,分别位于市中区罕山东麓和城北组团。由于罕山东侧地形条件的限制,规划期内,城市教育设施用地不再扩大,新建的科教用地宜集中于城北文教组团,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文教科技园区,并力求营造安静和洁净的科教环境。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15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8%。
(七)工业用地
城市工业用地分布于市中区(乌钢工业组团)、河东区(经济开发区与河东工业组团)以及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工业用地总面积116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0.8%。
乌兰浩特盆地范围内,除以城市集中供热为主要目的的热电厂外,不得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市中区除乌钢工业组团外,其他用地组团不得新增工业用地,现有的工业企业应随着旧城改造的进程逐步迁往总体规划所规定的工业用地范围。
市中区的工业用地较上版总体规划进行了明显缩减,并集中于城南的乌钢工业组团。规划近期,乌兰浩特水泥厂择址迁出城区,其新址建议安排在葛根庙工业区。规划期内,应创造条件争取实现乌兰浩特钢铁厂的外迁,至少在规划期内不得在现址进行可能加剧环境污染的扩建工程。鉴于乌钢搬迁工程难度极大,规划期内,受其环境污染影响较大的铁路东侧地区,暂不用于城市建设用地,未来的土地使用,视乌钢搬迁的实际可能性由下一版城市总体规划予以确定。
河东区东南部,是乌兰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起步区,现已具有一定规模。在规划期内,因其距城较近,就业方便,且交通条件便利,规划期内仍将作为城市工业的发展区域之一。但是,出于如下的原因,规划主张河东区工业区应当采用集约化建设模式,较《乌兰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用地范围进行大幅度的缩减,业经批复的5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除本规划明确的建设用地范围外均作为城市的发展备用地进行控制,不参加建设用地平衡。未来城市工业的发展,应主要安排在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河东工业组团。
(八)仓储用地
城市的仓储用地,除与工业用地配套建设的仓储用地外,主要结合铁路和高速公路出入口而布置。新桥大街以南的铁路沿线仓库,以乌兰浩特钢铁厂的工业物资与原材料的仓储为主,规划暂予保留,其余仓储设施,应随着新的铁路货站的建设逐步迁往城北物流园区,目前位于市中区铁路西部的国家储备粮库亦应向城市北部搬迁。规划在河东区乌白高速入口附近,与专业市场建设相结合,安排一定规模的仓储用地。
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安排危险品仓储。油库等危险品仓储设施统一在城区以南、位于科右前旗居力很镇境内的乌兰浩特油库现有用地范围内安置,不再增加新的危险品仓储用地。
危险品运输通道有二:铁路运输采用现有铁路支线,通过白阿铁路运达;公路运输从乌白高速公路出口经环城西路、环城南路、居宁公路运达油库区。危险品运输通道两侧,均不安排居住生活用地以及重要的城市公共设施。
四、
1、铁路
乌兰浩特现有的铁路是建于日伪时期时期的白(白城)阿(阿尔山)铁路,建设年代久,运行效率低,线路运行能力240万吨。目前,出于发展蒙东经济、推动蒙东地区与东北工业基地经济合作的需要,以伊敏河北煤南送、霍林河西煤东送以及构筑东北与蒙古、俄罗斯的铁路通道为目的,一系列铁路建设工程正在建设或前期规划之中,主要工程项目包括:(1)改建白阿铁路(吉林白城市至阿尔山)。是两伊铁路和两山铁路建设的配套项目,对现有白阿铁路的改造,将使铁路运输能力提高到1500万吨/年以上。(2)新建锡乌铁路(霍林河白音胡硕至乌兰浩特)。是通霍铁路与白阿铁路之间的一条重要联络线,是自治区规划东西部铁路大通道的组成部分。(3)新建乌齐铁路(乌兰浩特至齐齐哈尔)。锡乌铁路的延伸线路,内蒙古东西部铁路通道的组成部分。(4)右中铁路(科右中旗至乌兰浩特)。东蒙地区南北铁路动脉的组成部分,通霍铁路与白阿铁路之间的另一条联络通道。
其中白阿铁路铁路改建项目将于近年建成,锡乌铁路将于规划近期启动建设,乌齐铁路和右中铁路在规划远期建成通车。
2、公路
乌兰浩特与周边主要城市间的联络公路主要包括如下4条:(1)302国道(乌兰浩特–珲春)。是乌兰浩特连接东北经济重镇长春市的主要交通干道。(2)111国道(北京–加格达奇)。111国道向北通扎赉特旗、扎兰屯市、阿荣旗以及齐齐哈尔,向南通达通辽和赤峰等地。(3)203省道(乌兰浩特–阿尔山)。该公路是乌兰浩特通往阿柴风景旅游区和阿尔山中蒙口岸的重要交通通道。(4)101省道(乌兰浩特–霍林河)。该公路现起于城区北部、203省道原线的南团结屯附近,经归流河、哈拉黑、大石寨、阿力德尔、树木沟、桃合木各村镇,在兴安盟西南部进入锡林郭勒盟,在霍林河接304国道。该公路是兴安盟与锡林郭勒盟联系的重要通道。
规划期末,上述干线公路中,前3条将成为高速公路,并在城区周边交汇。设高速公路出口4处,分别是乌白高速路城东立交桥(前乌兰哈达村)、乌白高速路葛根庙立交桥、省际通道城北立交桥(一棵树山西侧)和位于科右前旗科尔沁镇区的省际通道城西立交桥(黑家街)。高速路出口均与城市交通性主干路相衔接。
出于城区建设的考虑,在省际通道改建过程中,建议其适当北移,自黑家街立交桥起,经白宝城村南、乌兰浩特第二粮库南、查干努加山北、一棵树西侧城北立交桥、混都冷村南,在腰乐屯北部与乌白高速公路交汇,再西向经古城村北接入省际通道现有线路。高速公路为双向4条行车道,路基宽24.5米,公路两侧各辟50米宽的绿化隔离带。
3、民用航空
规划期内,乌兰浩特机场维持现址不变。应根据城市客流的实际需要,在现有的乌兰浩特––呼和浩特、乌兰浩特––北京航线的基础上,继续增加新的航线。
1、城市道路
在城区内部,城市道路沿用棋盘式布局方式。城区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
□    主干路。规划红线宽度40~50米,机动车双向4~6车道,设计车速40~60公里/时。道路断面采用三块板形式(6+4.5+3.5+22+3.5+4.5+6或6+4.5+2+15+2+4.5+6),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离行驶。
□    次干路。规划红线宽度30~32米,机动车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40公里/时。道路断面采用一块板形式(5+20+5或5+22+5),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合行驶,在需要的路段,可通过加设隔离墩的方式分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
□    支路。规划红线宽度18~24米,机动车双向2车道,设计车速30公里/道路断面采用一块板形式(5+14+5或4+10+4),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合行驶。
2、城市桥梁
城区现有跨河桥梁9座,其中洮儿河桥梁3座,归流河4座(含废桥1座),铁路跨线桥2座,铁路涵洞1处。规划期内,随着城市干路网络的建设,仍需加强城市桥梁的建设,打通“城市门槛”,使乌兰浩特各城区之间得到有机的衔接。
省际通道升级改线后,原有线路作为城区北部联络的交通性主干路(城北大街),现有的跨河跨铁路桥梁继续使用,并在山城路交汇处,利用道路的不同标高,形成简易的互通立交桥。
市中区与河东区现有的洮儿河老桥因超出设计年限,规划期内予以拆除,并在其南北两侧各新建跨河桥梁一座,分别连接罕山街与北新街、乌兰大街与红城大街。在洮儿河新桥以南,建设跨河桥梁二座,以贯通钢铁大街和环城南路。在山北街东端,控制和保留洮儿河大桥桥位,其建设时机视河东区北部的开发进程与交通需求而定。
为加强科尔沁区与市中区的交通联系,在现有的罕山街大桥(柳川桥)和归流河大桥之间,新建跨河桥梁一座,连接科尔沁区的索伦街和市中区的都林街。为有效组织过境交通,提高环城南路的通行条件,规划在钢铁大街路口以北,建设兼有跨河及交通导向功能的汽车专用桥(归流河南桥)。
3、城市公共交通
随着城市的扩大,作为城市重要的公用设施,城市公共交通的作用将日益显著,并要求将城市公交的发展作为城市一项重要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乌兰浩特城区以及科尔沁镇区内的公共交通运营线路统一由乌兰浩特公共交通公司经营和管理,规划到2020年,包括科尔沁镇区在内,城市人口达到55万人,城市公交运营车辆应达到10标台/万人的配置水平,城市公交运营车辆总数达550标准车台,公交场站用地面积应达到11公顷。
公交场站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布置方式,在城北物流园区长途客运站西侧、铁西、河东以及葛根庙工业区各安排一处公交场站,停车规模450标台(另有100标台停放于科尔沁镇区)。城北场站的用地空间可与长途客运站合建合用,并尽可能实现车辆保养等设施的共享。在新桥大街现有的长途客运站,增建公共交通调度指挥中心。
公交运营线路的设置,应保证公交线路覆盖城市所有主干路,公交站点服务面积占城市建成区的90%以上,城区新建的居住区和居住小区,必须开通公交运营线路。
4、其它
规划城市主要广场8处,分别为:
□    站前广场。乌兰浩特火车站前广场,为交通集散型广场,占地面积1.4公顷。
□    五一广场。乌兰浩特市中心广场,是城市主要的游憩与集会广场。占地面积5.0公顷。
□    行政广场。位于乌兰浩特市政府前,行政广场。占地面积5.5公顷。
□    新城广场。位于兴安盟行署办公区新址,规划新建,占地面积23公顷。兼有行政广场和景观广场性质,城市绿化比重较大,并引归流河水在广场内形成水面景观。
□    成吉思汗广场。规划新建的景观广场。位于罕山公园东南、现兴安盟电视台所在的街区。为打通成吉思汗大庙的景观视廊而建设的城市标志性广场,占地面积4.3公顷。
□    铁西广场。位于市中区都林街和科尔沁路的交汇地带,是规划新建的城市商业广场,占地面积6.7公顷。
□    河东广场。河东区的中心广场,占地面积9.4公顷。
□    工业广场。葛根庙工业区的行政中心广场,占地面积17.1公顷。
在城市重要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区、大型文体设施以及城区主要的公园绿地,主城区(市中区与河东区)规划意向性安排社会公共停车场12处,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停车场2处。社会停车场的用地边界和停车容量,由所在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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