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
所以如果从劳动合同改为劳务派遣合同,那么工作单位会改变,从原公司改为劳务派遣公司,不同公司不同的规章制度,可能导致福利待遇不一致,发生劳动争议时需要起诉的是劳务派遣公司而非原公司。
当然其实现在很多企业会在老员工工作8-9年后,将老员工的劳动合同改为劳务派遣合同,因为劳动者在一家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就可以和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就会受到很多的限制。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
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在“优先留用”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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