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作者阿尔伯特.埃利斯,被称为超越弗洛伊德的著名心理学家,是理性情绪行为疗法(REBT)之父,认知行为疗法的鼻祖。
人们总认为特定情形或特定人影响着人类的感受和行为,实则不然,我们看待特定人或情形的方式、过程中的所思所想或信条才真正决定了我们的感受甚至行为。
如果把事件、对事件的看法以及感受、行为看作ABC三个环节的话,那么,A不直接导致C,B才会导致C的产生。当然,B和C是积极的最好,若在C处产生了过分烦躁、过分生气、过分抑郁或内疚(注重将其称为致命“四人组”)的感受,则需要反过来思考我们对事情的看法(信条)也就是B处是否恰当,是否过激或根本不是现实。无论A处发生什么样的事件,只要做好B处的心理建设,通常在C处不会发生过激的感受或行为。这是个异常艰难的工程,需要反复练习,才能使自己镇定自若,遇事泰然处之。
书中提到人们于B处的四种应对方式,也可以称为四种思维方式,其中三种是病态的。可以简单的把他们称为恐怖化、应该化、合理化以及更佳之选。前三种思维方式不但于解决问题无益,还会使自己沦为问题的一部分,你的情绪问题都是自找的,跟别人没关系,一旦有了过激情绪,还会受制于人,沦为提绳木偶。
恐怖化和应该化是灾难性思维方式和绝对论者思维方式的代名词。合理化是弱反应,替某人某事找借口,是逃避和自欺欺人。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思维方式让我们甘愿沦为提线木偶。书中称它们为非理性信条,共计10个比较普遍的,个人应该还有个性化。每个人都有,可能还不少,有些还很离谱。例如“每个问题都有完美的解决方法,我必须立即找到这些方法!”这样逼自己,能不神经吗?如果这已经成为你的信念,那么神经衰弱就是可以被理解的事情。“我的过去、小时候、最近恋情和最近工作中发生的所有可怕的事造成了我此时的感觉和行为。”有了这样的信念,就总会挑原生家庭的毛病,但自己不是应该为自己负责吗?家庭不都是原生的吗?就好像能自己选一样,哈哈... ...
更佳之选可以让我们跳出这个陷阱,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作者给出了四个简单的步骤:识别在C处自己的感觉和行动 ; 退到B处问自己是怎么想的?什么令自己不开心?(自己、对他人、对整件事三个角度) ; 挑战和对抗自己的非理性思考方式 ; 用更佳之选强力替代非理性思考方式。当然,操作细节还需要自己阅读获得,如果记性足够好,也可以在脑子里进行,用久了自然会用更加之选思考问题。正如书中所说“觉悟是真正改变你想法的第一步。指望一读到如何改变就立马改变,这是不现实的。”
读到这里有几个体会:我是什么,我期待什么,我的行为或故事就会怎样?正如萨提亚的冰山理论最表面是行为,中间部分是感受,感受的下面是观点和期待,而最底部的却是自我,我是什么?无论遇到怎样的情形,思维方式或信念决定感受和行动。
人的痛苦来源于想要改变别人。例如在工作中,两性关系中,亲子关系中等等。提线木偶和提着它的人同样痛苦。荣格曾说“你连想改变别人的念头都不要有。要学习像太阳一样,只是发出光和热,每个人接收阳光的反应有所不同,有人觉得刺眼有人觉得温暖,有人甚至躲开阳光。种子破土发芽前没有任何的迹象,是因为没到那个时间点。永远相信每个人都是自己的拯救者。”一个人最大的愚蠢,就是认为自己可以改变别人。
书中给出了很多情形也包括一些极端的案例,仿佛都在向人们诉说:我可以表达我喜欢什么,我想要事情朝什么方向发展,但如果事情没有朝预想的方向发展,我会死吗?不会。情绪愤怒甚至失态,会使事情朝预想的方向发展吗?不会。期待的事情没有发生或不期待的事情发生了会很恐怖吗?好像也没有,除非我把它想象得很恐怖。此外,每个人都有权利犯错。别人没有义务称赞你,当然这不妨碍你这样希望并为之付出努力。你希望把事情做好,做不好也不表示你是蠢货。公正与公平不同,绝对的公平不存在。
这本书没有教人们如何变得没有情绪,承认有情绪很正常,无论是正向还是负向,只是不那么过分和极端就好。情绪不是敌人,极端情绪却可能“致命”。
也许人的一生就是一个不断认识自己的过程。成功或是毁灭。不成功就一定是毁灭吗?毁灭真的那么可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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