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宋、辽、金互相攻伐之际,古老的蒙古部落趁机兴起,进窥中原了。
蒙古是室韦族的一支,唐时称蒙兀室韦,居住在额尔古纳河上游,8世纪时开始西迁,游牧于漠北草原一带。
十二世纪蒙古处于辽、金统治之下。当时蒙古族分裂成近百个部落,彼此相互征战。12世纪末至13世纪初,居于斡难河(鄂温克)流域的蒙古乞颜氏贵族铁木真的实力逐渐强大起来,先后打败了塔塔尔、蔑里乞、札木合、克烈等部,统一了蒙古各部。
1206年,各部在斡难河河源召开大会,推举铁木真为大汗,尊称成吉思汗,正式建立了蒙古国。
【成吉思汗】
忽必烈即位后,改国号为元,命令大臣刘秉忠、许衡参考周边王朝官制,厘定了内外职官,从此元朝才“官有常位,位有长员”,有了较为稳定的官制。
元代中央官制规定中央政权机关分为四大部分,即管理政务的中书省、主管军务的枢密院、职掌监察的御史台和管理宗教及吐蕃事务的宣政院,上述四大机构互不统属,直接听从于皇帝。
中书省是处理全国政务的行政中枢,佐助天子综理万机,统领百官僚属,裁决“天下大事”。
中书省的长官中书令,一般由皇太子兼领,左、右丞相总理中枢政务,下设平章政事4员、左右丞2员,都是副宰相,可以参与国政。
此外,还有参与中书省事,主管省中文案,也有权与闻政务。中书省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别处理具体事务。
中书省是综理朝政的最高机构,以官员的选任而言,除了枢密院、御史台和宣政院官员的选任由这三个部门自行奏闻外,其他官员均要经过中书省(三品以上官员直接由皇帝决定),其中左右丞相权力极大。
如元仁宗时期,铁木迭尔三次入相,把持朝政多年。元文宗时期,左丞相燕帖木儿“挟震主之威,肆意无忌”,竟然娶泰定帝的皇后为妻。
元朝有7个皇帝是由丞相拥立的,可见相权之重,非同小可。枢密院是全国最高军事机构,职掌天下兵马机密,可以征讨叛逆,选用和升降武官,调度天下兵马,军旅之事,无所不统。
枢密院设有枢密使,由皇太子监领,还有知院、同知院、副使、建院、院判、参议等官员,分管天下兵事。
在整个中央机关中,凡是与军政事务有关的部、寺、院监等都要接受枢密院的调度和指导。
御史台是全国最高监察机构,职掌纠察百官善恶和政治得失,最高长官为御史大夫,该职由蒙古人专任,其他族的官员不得染指。
以下设有御史中丞、侍御史、治书侍御史。在地方上也设立了行御史台和肃政廉防使,作为御史台的派出机关,负责监察地方大小官员。
忽必烈曾经得意地宣称:“中书省是我的左手,枢密院是我的右手,御史台是用来医治左右手的。”元朝的监察机关属于垂直管理从中央到地方的监察官员都由御史台长官自定,最后报请皇帝批准,完全不受行政权的浸染和干预,这是元朝的创新。
宣政院是全国最高的宗教事务和民族事务管理机构同时兼管吐蕃事务。元朝对宗教事务较为重视,经常任命宗教领袖为帝师。
帝师地位尊崇,在朝会时可以专席而坐,目的是利用宗教作为政治统治的工具。但是帝师并不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得道高僧,如元世祖时期的帝师杨琏真伽就是一个品行污秽的人物,他经常盗取墓葬,先后掘开南宋皇帝王妃大臣坟墓100多座,盗取陪葬的金银珠宝不计其数,其中有账可查的就有黄金1700多两、白银6800多两、钞11万多锭。
其他中央政务机构尚有:大宗正府,主管诸王、驸马、蒙古、色目人的事务;通政院,掌握天下驿站;崇福司,掌管基督教事务。
另外还有翰林院等机构。元朝的地方行政机构实行四级制。在地方设行中书省作为地方最高行政管理机构,总管一省的军政大权。其中,靠近大都的河北、山西、山东直属中书省管辖,称为“腹里”。
吐蕃归宣政院管辖。其他广大地区,北逾阴山,西及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元政府一共设置了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广东共11个行省,各省设有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等官员为正副长官,又设了郎中、员外郎、都事等属官。行省制度的设置,是地方行政区划的重要改革,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各行省还设置了行枢密院和行御史台,分掌军事和监察事务。另外,在某些省份设置儒学提举司、都转运使司、茶盐转运司、市舶提举司等专门的办事机构,行省长官无权干涉其事务。
行省之下设有路、府、州、县等行政单位。路统属于行省,全国一共设有185路,各路设有总管府,主要官员有达鲁花赤、总管、同知、治中、判官等。
府主要设在一些重要城镇,元代共设府33个,官员有达鲁花赤、知府、府尹、同知、判官等。设州359个,官员有达鲁花赤、州尹、知州等。
设县1127个,县设达鲁花赤、县尹、县丞等官。达鲁花赤为监临官,由蒙古人或者色目人担任,位在其他官员之上,以保证蒙古贵族对全国军政系统的监督控制,汉人在各级行政单位充任长官,色目人则充当同知,使之互相牵制。
元朝政府还在澎湖设立了澎湖巡检司,管辖台湾和澎湖列岛,澎湖巡检司归江浙省的泉州路管辖。
元朝还在县以下设有社、甲等基层组织,50家为一社,由汉族地主士绅出任社长,负责劝课农桑,派蒙古提点官监督;20户为一甲,设甲主,由蒙古人或者色目人充当,监视当地居民的言行,甲主的衣食由居民供给。
可见元朝的民族压迫和控制深入到社会底层,这也是元朝政权崩溃的原因之吐蕃由中央的宣政院直接管理,最高长官宣政使由国师”即西藏的大喇嘛担任,在地方上设置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等机构,由达鲁花赤任最高监临官。
使司以下设万户府、千户所、百户所,各设达鲁花赤、万户、千户、百户为官,管理所部事务。
在新疆一带设立开元路和水达达路,归辽阳省管辖,并且开辟了驿道,设立了驿站,加强了与内陆的联系。
元朝实行民族压迫政策,把全国人民按照族群分为个等级:即蒙古人、色目人、汉人(指金统治区的汉、契丹、女真等)、南人(南宋统治区的汉人以及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享受的权力依次降低。
元朝对科举制度并不重视,从延佑年间开科,到元朝灭亡一共开科16次,入仕人数仅占文官总数的4%。为官实权都由蒙古人、色目人掌握,汉人只能任副手,南人则很少有入朝官为官的,只能担任卑微官职。
这注定了元朝政权的凝聚力是不强的,政治基础脆弱,加速了其灭亡。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