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形成的尊卑和特权观念,可以说是中国的最大特色了。文革后期大批孔夫子的“尊卑观”,使人们一直以为其始作俑者是孔老二。其实这是冤枉了孔子。
翻遍论语,孔子并没有讲“尊卑”二字。有的只是:当齐景公问政于孔子时,孔子给了他八个字:“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孔子说:“唯天为大,唯尧则之”又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名不正,则言不顺”等等。
据此,我们只能说,孔子比较重视名份,与尊卑虽有联系,但不能等同。因此“名份观”才是孔子的又一个重要思想。这与他一贯推崇的“周礼”是相一致的。孔子认为大至国家小至家庭,只有君如君样,臣有臣样,父有父样,子有子样,各按名份,各处其位,各尽其职,这样的社会和家庭才符合“礼”制,才是完美和谐的。所以在孔子那里,“名份”就如同今天我们所说的上下、主次、长幼一样,在于强调一种客观秩序。就像由1排列到10的数列一样,这个数列总是以1开头依次排下去的,不可能任意抽一个其他数来代替一样。否则不就乱套了?孔子认为只有按照一定的名份秩序建立起的社会架构,才是稳定牢固的。否则,没大没小肯定乱了套。正是孔子的这一思想不仅维系着中国二千余年的封建统治,而且对中国士大夫阶层和广大民众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孔子的这些思想只是到了汉代董仲舒那里,提出了“废除百家,独尊儒学”,才形成了“上尊下卑、男尊女卑”以及“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等一系列政治纲领。于是才有千百年来统治者们总是把“上尊”,视为权位者必尊贵、而黎民老百姓都是卑贱的陋习。其实,这是背离了孔夫子的本意的。统观整部《论语》,实在找不出孔子是以人的不同居位来划分贵贱的。孔子划分人的标准只有一个——“君子”或“小人”。
细读《论语》,我们可以看到孔子特别对于何为“君子”作了多方面的诠释。孔子在论及“君子、小人”时,是不论性别、长幼,也不论地位的。可见,无论哪类人群中,都不乏坦荡君子和卑鄙小人。而只有那些品行高尚,受人尊敬和爱戴、坐上高位的君子,才顺乎民心民意。这与孔子提倡的“名份观”无关。
质言之,孔子的“名份观”,并非强调谁尊谁卑,而在于着力强调无论位居上下,都要知己“位”(知道自己所处的位子);辨言“正”(晓得自己所讲的话与名份是否相当)。因此,由名份引申出来的尊卑,只能看作是秩序关系,而不是褒贬关系。更没有贵贱之别。孔子说:“礼之用,和为贵。”更强调了上下和睦相处才是最紧要的。然而正如“任何真理向前再迈一步便成为缪误”一样,孔子的“名份”观,只具有相对的合理性,且本质上是守成的,而不是革新的。夸大或弯曲它的合理性,只能是墨守陈规,不思进取,压制被统治者发出的不同声音。一旦被封建统治阶级所利用,便成为愚弄民众的说教,也形成了中华民族主体意识的少个性、多保守、不求进取、唯上是从等奴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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