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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道德经》的颠覆:道不法自然,老子不是“人”,有无不相生

这个老太不一般

说这话的是镇江的商灵虚先生,她从30岁开始研究《道德经》,如今浸淫道学50多年。从前听她说过老子不是人,以及有无不能相生的说法,如今更是语不惊人誓不休,连“道法自然”也给否定了。

那一次,巢先生传授道家功法,有时候也请商灵虚先生聊聊老子的《道德经》。我被两位先生邀请协助做一些课件和整理文稿等工作。因此闲暇时也常常去听课。

有无不相“生”。商先生是一位老太太,穿着很时尚,她的普通话棒极了,当时讲的主题是什么忘了,但是记住了她对“有无相生”的理解。

她说:有无是不能相生的,因为有和无是“同出而异名”的,都是“道之子”,是平行关系,怎么会互生呢?那么“有无相生”是什么意思呢?

她把老子原话写在了黑板上:“天下皆知美,为美,恶已;皆知善,斯不善矣。有无之相生也,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之相形也,高下之相盈也,意声之相和也,先后之相随也,恒也。是以圣人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昔(措)而弗始也,为而弗恃也,成功而弗居也。夫唯居,是以弗去。”

她说:美恶、善与不善,所有对立统一的矛盾双方,是互为条件、相反相成的,即“两者同出,异名同谓”。大家望文生义,会错了意,这个生,不是生产,而是“出”,是呈现、展现;这个相,不是互相,而是相与、共同。

他列举了几个例子,《周易·观卦》上九观其,君子无咎。其中的,就是呈现而《韩非子·内储说下》:“鲁孟孙、 叔孙、 季孙勠力劫昭公”,就是说鲁国权臣“三桓”共谋挟制了鲁昭公,其中的“相”就是共同

因此,这段话的正确理解思路是:“有”和“无”是在“生”中同时出现的,“难”和“易”是在“成”中共同出现的,“长”和“短”是在“形”中共同出现的,“高”和“下”是在“盈”中共同出现的,“意”和“声”是在“和”中共同出现的,“先”和“后”是在“随”中共同出现的,这是宇宙的普遍原则和恒定性规律法则(恒也)。

听她讲这段话时,并没觉得她有多厉害,因为那时候我对《道德经》还不太熟悉,没有多少比较。没有比较就不知道高下,有比较才有区别。

老子没有明确提出“清静”的主张。湖北某报的林先生喜欢道学、佛学,出版过不少关于老子的书。因为曾经是同行,所以对他的话很信任。

有一次,他问商先生:我看先生在黑板上写着“重为轻根,为躁君”,写错了吧?“轻”与“重”,“”与“躁”才是一组对立的概念,“静”是老子的基本哲学概念,老子说“归根曰”,“致虚极,守笃”“不欲以”,“我好而民自富”,“浊以之徐清”,“牝常以胜牡,以为下”等等,“”正是柔弱的体现,也是生生不息的动力源泉,并且跟“玄牝”“谷神”的奥妙相匹配,这个“”字是咋回事呢?

我真的很佩服林先生,一口气说出了那么多带有“静”字的句子!

商先生并不急于回答这个问题,她只说:想必林师兄一定看过帛书《老子》吧?我们且不管它孰优孰劣,但是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总是有道理的,相互参照总是应该的,这不正是“人无弃人,物无弃物”的道理吗?那些新发现的文物,我们总不能视之不见,那样容易把学问做死了。我的意思是:是否应该兼顾诸版本。而不是版本优劣的问题。

然后,她才回到林先生刚才话题上:您说得不错,《道德经》里的确都是“静”字,这跟“玄学”有关,这个话题想必您也是知道的。在帛书里这个“静”字分别被“静”“情”“靓”取代,出现这些情况,作为道学爱好者,我们不能妄下结论,通过比较,会加深我们对老子思想的领悟。您说不对吗?

道德经

后来因出书问题,我去湖北找林先生,再一次提到商先生,他说:商老太真的令人佩服,上次那么反问她,她都笑脸相迎。而且分明在探讨优劣问题,她却说是比较,是学习,她是境界高,怕引起争执啊!

林先生说,他回家查看了帛书,认为“清为躁君”的确更容易理解,因为轻重,是有所指的,社稷为重君为轻,“君王”当清醒不可狂躁乱为。

“老子不是人”。一次除雪劳动,浙江的钟道长说胡先生“不是人”,双方发生“雪仗”。商先生说:我倒真想不是人,可是境界达不到哦!

胡先生问其故?商先生说:庄子的《田子方》讲了个故事,孔子去见老聃。老子刚洗完头,披头散发地站在门前晾干,木然而立毫无生气。孔子问:先生形同槁木,似非人也,是何缘故?老子说:往来得妙理,神思通天机,刚才的确在神游万物初始萌生之浑沌虚无之境,只剩下这具皮囊,还能是人吗?

孔子见老子

胡先生是一位道士,他平时都称老子为太上老君,他说:太上,即是玄天教主太上大道君也。道、教、太上三者一体。

我那时虽不太熟悉老子和《道德经》,但对于学术和宗教还是分得开的。我跟胡先生说:那是把老子神话了。

商先生说:老子本来不是人,用不着神话!

道不法自然

如果说商先生对“有无相生”等的解读,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那么,他对“道法自然”的颠覆性理解,真的是石破天惊了。这种解释非独商老先生,“头条好友”、郑州的“皂先生”好像也有过类似的说法,但他只是让大家反复琢磨,具体原因他没说。

道法自然

商先生说:国中有四大,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里只有一个主语,即“人”,因为道、天、地、人这四者中,地、天、道是没有意志的,“天地不仁”,也就不存在“法”谁的问题,“法”是主观性、倾向性和选择性很强的意识,这种意识只有人才有,因此这句话的真实表达应该是“人法地、法天,法道、法自然”。

但是为何老子采用那种模棱两可的表达句式?

商先生说:老子那样的句式是一种修辞,为了调节语音节奏。

这样的修辞方法在《老子》里多处出现,只是不为人所注意罢了,比如,“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要表达的思想,不管你怎么理解,它都应该是宇宙由无到有、由少到多、由静到动,由隐到显,由形上到行下的过程,说到底还是道乃万物母,是道生万物。

再比如:“吾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其实说的就是:“吾强为之名曰大、曰逝、曰远、曰反”。所以,自古以来就把“道法自然”作为老子的核心命题之一来理解,至少是值得怀疑的,因为只有人有意识,是人法自然,即以人的本然为法。

但是人法自己的“本然”,人的本然不就是懒惰、自私、贪欲吗?若是任其“自然”发展,不正好与道相反吗?

商老先生说:谬也,大谬也!人的本然是指人的“天然”,先天然也。就是“含德之厚比于赤子”的本然,是“知足不辱,知止不殆”的本然,是“载营魄抱一”“抟气致柔”等的本然,这些都是先天之“本然”。所谓懒惰、贪欲等等都是后天渲染的“余食赘行”,是人的后天异化,非本然也。

抟气致柔能婴儿乎

但是,这么说来,人、地、天、道的关系还能理顺吗?

商先生说,人取法自己的本然,并不影响人、地、天、道的关系,道的万物母地位不受影响,人的本然是道赋予的,取法本然就是取法大道。

我的观点

正如老子所言:“人之所教,夕议而教人。故强良者不得死,我将以为学父。”商老先生的观点我总觉得新鲜,是耶非耶?其实,是与非本就是人的自我价值判断,多一条对照的思路不是很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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