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我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充分调动乡、村医务人员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脱贫户、重点人群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受益面。经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制定出《XX镇卫生院关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资金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请遵照执行。
一、方案制定的原则
1、实施范围:大树卫生院全体家庭医生团队组成成员、承接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的村卫生室。
2、实施时间:自2023年元月1日起实施。
3、强化考核、突出服务效果的原则。
签约服务资金考核分配依据的所有数据来源于九江市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费用的发放与考核结果紧密挂钩,考核指标依据《XX镇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
4、权重倾斜、公平公正的原则。
财务室负责本单位年度内签约服务资金的考核分配。分配权重侧重于一线医生。
5、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
通过考核奖优罚劣,在机构内营造岗位竞争氛围,充分调动家庭医生团队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费用组成与计算
属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管理对象、其服务费按签约服务人数人均20元的标准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安排,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绩效激励。具体分配方式为将60%左右的签约服务费经卫生院对服务团队及乡村医生考核后交由家庭医生团队自主分配管理,40%左右由卫生院统一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考核、统筹分配。按60%即12元由家庭医生团队自主分配管理。另40%即8元由卫生院统一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考核、统筹分配。成员之间按一定比例确定绩效量化考核系数。团队自主分配如下:全科医生3.36元、占28%,公卫医生2.4元、占20%,护士2.4元、占20%,院内参与家签宣传支持及资料录入1.44元、占12%,乡村医生2.4元、占20%。
40%经费按评价方法对团队成员考核后分配,即:考核80分以上为合格,60分-8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全额支付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补助金额,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扣减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补助金额的20%,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家庭医生团队,将全额追回当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补助金额。
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院长、分管领导、临床医护人员、公卫科人员组成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考核小组。各服务团队要明确分工。落实职责、确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单等宣传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告知群众与家庭医生约签订服务协议的目的和意义,使签约服务工作家喻户晓,让更多居民自觉接受签约服务。
3、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按照卫健委、财政局关于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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