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
安全的食品决定健康的未来。
2013年度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发布后,致力于推进现代农业、农业信息化和中国食品安全的“决不”食品安全工程启动,“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向“四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决不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转型升级的序幕正式拉开。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初加工的农、牧、渔产品(食用类,不包括深加工的食品)等食用农产品。
指产地生态环境清洁,按照特定的技术操作规程生产,将有害物含量控制在规定标准内,并由授权部门审定批准,允许使用无公害标志的食品。
在现实的自然环境和技术条件下,要生产出完全不受到有害物质污染的农产品是很难的。无公害农产品,实际上是指农产品中不含有有关规定中不允许的有毒物质,并将某些有害物质控制在标准允许的范围内,保证人们的食用安全。
通俗地说,无公害农产品应达到“优质、卫生”。
“优质”指的是品质好、外观美,Vc和可溶性糖含量高,符合商品营养要求。
“卫生”指的是3个不超标,即农药残留不超标,不含禁用的剧毒农药,其他农药残留不超过标准允许量;硝酸盐含量不超标,一般控制在432ppm以下;工业三废和病原菌微生物等对农产品造成的有害物质含量不超标。
对于无公害农产品中的肉类产品,可以直观的定义为:无添加剂、无抗生素激素、重金属无超标。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