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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河调查【9-3】


只能无奈地接受资方的条件

  “这标语我们已经守了半年,可你一来就拿下,这是什么意思?现在员工已经拿不到工资,生活非常危困,你必须给我们一个交待。”这是宁夏亚麻印染厂工人对刚上任的石厂长发出的质问。

  前任厂长将企业的小礼堂出卖给私人做房产生意,遭到了员工的强烈抵制,他们围在工地上阻止工程队施工并打出了不许贪官卖地等标语。

  上任第二天,石厂长就叫人把标语拿掉。这一下,激怒了那些拿不到退休费及工资的员工,他们满脸怒气地冲到石厂长的办公室。厂长请他们坐下来商谈,可他们坚持不坐并向厂长发出严厉的责问。

  从1994年就开始走下坡路的宁夏亚麻印染厂,2002年不得不停产,此时它负债达1亿多元,1000多名员工每月只拿政府发给的失业救济金195元。前几任厂长不但没有给工人带来实惠,而且使企业进一步资不抵债。拿不到退休费和取暖费,忍受着寒冷的员工对新来的石厂长自然充满了敌意。

  当石厂长到来时发现企业账户上几乎没有资金,仓库里也没有原料。最多时有100多名工人找他。他清楚地意识到,要重建员工与企业之间的信任就必须要给员工以利益。

  石厂长只好寻求合作,他将一大部分车间租给了私人经营,一年收取70万元的租赁费。私人资本的投入重新启动了停止运转的机器,生产效率之高是原亚麻厂从来没有见过的。通过拍卖,厂里的土地卖给了私人开发房产,亚麻印染厂获得了1000多万元的资金。

  但在把车间租给私人经营的问题上,员工们表示了强烈的反对。他们认为这样做等于把自己赶出了工厂,让私人抢占了他们的财产。石厂长给他们的陈述是,眼下厂里已经没有资金启动生产,只有通过私人资本恢复生产,才能给失业员工以收入。

  紧张的对话后,石厂长答应解决他们面临的困难。被停止开发的房地产继续开发,收回的租金和卖地的收入给员工报销医疗费,发放退休费和工资。交了四年房改钱没有拿到产权证的员工也拿到了房产证。

  石厂长通过资源的重新配置让员工拿到了他们期待已久的医疗费、退休费等,同时还提高了工人们渴望已久的工资。随着这些困难的解决,对石厂长的信任危机也开始消失,他们甚至感激地说,石厂长来得太晚了。

  新厂长为什么这样做?他又得到了什么?石厂长说,他的收入远在高收入者之下,与拿着微薄工资或拿不到退休费的工人相比他又要好一些。他感到自责与忏悔的是,那些干了几十年的工人,最终仅靠几百元的收入勉强地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令他有些伤感的是,自己在国有体制中干了30多年没有什么成就。

  租赁亚麻厂经营的私人公司,给现在聘用的员工发计件工资。这些员工过去在国企工作,享受法定休息日,现在已无休假日可言。

  企业倒闭后,没有其他就业机会的员工明显地感到自己在被资方的聘用中几乎没有什么谈判的优势,只能无奈地接受资方的用工条件。而亚麻厂领导者在企业陷入困境,需要通过私营资本投入来发放员工退休费的情况下,也难以为工人主持公正。

  我去亚麻厂采访时,正是星期日,可女工们还是在轰鸣的纺织机前不停地工作着,干一天她们得16.5元。她们还不能适应私人资本对她们劳动的要求,感到国有企业比现在要好。

  她们抱怨说,给私人资本家打工一旦休息就没有工资。收入的低下,没有法定休息日,劳动强度的加大使她们感到为私人企业打工不划算,还不如回家拿失业救济金。

  她们曾是纺织厂的主力军,为工厂奉献了她们的青春。当企业倒闭她们以失业的身份离开企业时,既没有青春的资本来开拓新生活,又没有什么技术打开新的就业之门,留给她们的是额头上的皱纹与失业的沉重与悲伤。

  一位女车间主任说,尽管工资微薄,但她们已经在亚麻厂干了20多年,现在已是40多岁,青春已经被纺织机器吞吃了,一旦离开了国有企业她们还能在哪里找到生存的机会。

  年复一年,她在一个狭窄的车间里活动,在纺织机前来回走动。与几个熟悉的纺织女工交往,又不是企业的高层决策者,也没有更多的压力要她去思考国有企业走向何处这样的生存问题。因此,她对国有企业的危机看得并不清楚,她更多的是服从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每月能按时发工资,亚麻厂能维持到她退休这是她目前最现实的梦想。

  现实的困境,使她们寄托于有一个好的领导能把企业维持下去,能够给她们一个最低限度的生存空间。纺织业曾经创造的辉煌使她们感到自豪,但这种辉煌如同夕阳西下,远远地离去了。

  她们念念不忘在计划经济时代亚麻厂给国家创造了多少税收。而进入市场竞争时代后,她们仿佛感到自己被抛弃,获得的回报愈来愈少,甚至已经供不起孩子上学或者让自己过上一种有尊严的生活。

  干了30多年已是宁夏亚麻厂企业管理科长的杨先生,收入一直没有超过1000元,目前每月只有700多元的收入。他明显地感到自己的收入并没有随着变革上升,而随时有可能下降。他靠着过去“工人是国有企业主人”的传统理念来支撑着实现的落差,或者沉浸在对过去国有企业美好的回忆中,来忘却低收入带给他的现实困境。

  他的收入只够一家三口人维持生计,孩子上大学的学费,家里的装修,生活水平的提高等压力,使他的内心时刻涌动增加收入的强烈渴望。但身处一个亏损的企业,他不得不把这种欲望压抑在心中。

  爱人买断工龄获得的3万元,他只能存在银行里当做全家人的活命钱,上大学的孩子一年就得14000元开销。他是在过去孩子还没有长大时节衣缩食积蓄了一点钱,一旦他失业,整个家庭将会陷入一种巨大的恐慌中。

  受计划经济培养的杨科长,强调自己过去为国有企业的成长作出了牺牲,他的业绩印在了与他相伴了几十年的机器上。他坦诚地表示,要让他现在认可搞私有化,要把他干了30多年为国有企业积累的资产推向私有化,他很难接受。

  生是国有企业的人,死是国有企业的鬼的观念深深地扎根在他的心中,他认为自己这一代人已经做了国有企业改制的试验品,而有些人利用政策变革出现的空档,在国有企业的基础上搞个人的私营化,他表示坚决反对。

  “我们的能力并不比私营老板差,只是我们受到一种体制的束缚,这种体制根本没有给我们去施展才能的机遇,要把我们创造的企业财富,通过国有资产流失的方式流到私营企业手中,这是对我们劳动成果的剥削与掠夺。对此,我们不能赞同,但我们对靠自己拼出来的私营企业表示赞赏。”杨科长情绪高昂,表达了把国有资产转到个人手里的不满。

  他指出,改制不应该忽视我们工人阶层弱势群体的利益,体制上应给予我们这些弱势群体一些利益上的倾斜和补偿。过去在国有企业的体制中,他没有感到受着剥削。现在改制把他们几十年,整整一代人创造的国有企业,以廉价或以假破产的方式让私营企业来占有,他感到这种剥削的力量,已经愈来愈快地向他们这些弱势的工人阶层逼近了。

  他还有一点不理解的是,公务员未必比工人作出的贡献大,可现在公务员的工资是他们的好几倍,这对工人是很不公平的。

  过去,他们已经多年默默地承受了低收入带来的损失,从没有过分地表达过不满。但是,如果现在还要让他们继续承受变革带来的损失,他们将不愿意为此再作出牺牲。

  老伴和儿子都从亚麻厂失业以后,王师傅突然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压力打破了他一家人的生活秩序。他本人在亚麻厂干了27年,三个人每月加起来的收入不过800元,一家4口人每月的生活最低得700元维持。

  生活的压力把他推向街头摆起了地摊,所获收入勉强维持着一家人的生活。家里有病的母亲如果不是几个兄弟分担,靠他一个人几乎是力不能支。

  在王师傅家里我发现,虽然改革已经20多年了,可家具还都是他结婚时购置的,一台旧彩电是岳母去世时分给他的遗产。陈旧的房子多年没有装修,使人感到这个家没有一点时代色彩。厨房里那个烧得发黑,换了三次底的水壶已经用了15年。这把壶聚集了他几十年的俭朴节约精神,同时也告诉我,计划经济给他的微薄收入,使他除了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以外几乎没有什么资金用于消费。

  挤在50多平方米的家里拿着可怜的失业金,王师傅感到过去曾让他为之欢呼、寄托着他作为一个工人阶层的梦想、无限光荣的国有企业,已经在他心中化作了一种长长的伤感。几十年了,国有企业在他心中已成为不能割舍的情感。

  当他们把30多年的时光或者更长的岁月交给亚麻厂后,等待他们的是失业。回想进厂时每月只拿30多元,直到退休前他还只是300元的工资。现实的困境,使他们有时用一种无意识来麻木自己的失落,即别人与我一样没有积累到更多的财富,我为什么要去悲哀呢?

  与周围人巨大的经济差距,使王师傅怀念起过去国有企业带给他的好处。那时,大家贫富差距没有拉大,工人与官员都是一样拿工资吃饭,心中没有什么不平衡。而现在有一个疑问在心中总是挥之不去。为什么我们为国有企业作出了巨大的奉献,现在却生活在最底层?改革还能给我们带来好处吗?退休有保障吗?谁来弥补我们的损失?

  最低的愿望就是在退休后生活有保障。生活有保障就很满足了,如果这一点愿望也不能实现,那就是对我们30多年付出的贡献的一个巨大否定。因此,他们最大的希望是维持国有企业不走向破产,不因剧烈的震荡彻底击碎他们最后的梦想。

  很多退休或者失业的工人,在他们还没有得到生活的享受,没有摆脱贫困与失业带来的创伤时,就要面对已经成年的孩子。那些头发花白的老工人,仍要咬紧牙关将那一点退休费节约下来用在孩子的上学或结婚上,期望孩子们能脱离自己深陷其中的暗淡的生活。

  长期受国有企业文化的熏陶,他们的整个精神、人格和思维方式已经打上了国有企业体制的烙印。要让他们把几十年在国有企业接受的价值抛弃,突然接受私营企业的文化,对他们来说,是既陌生又残酷的。面对挟带着巨额资本的私营企业,他们怀有畏缩、观望的心态,害怕私营企业兼并他们多年创造的国有企业,切断了他们原来享有的福利,他们幻想着在这种国有企业中维持到退休。

  几十年来奉行着传统国有企业输灌给他们的奉献理念,不计报酬地尽职尽力给企业多作贡献,但这种扭曲人性的价值观念与精神追求成全不了现代工业文明。大部分亏损、破产的国有企业,并没有证明仅凭个人的热情就能救活一个企业。

  在计划体制下,所有的下级都按照上级的意图办事,无所谓个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到亚麻厂之前,石厂长曾经被上级派到其他几个企业去安置破产企业的员工,这种安排并非出于他的本意。他到一个企业有时只是去充当一个维持稳定的角色,真正留给他去改变企业命运、给工人带来财富的机会已经几乎没有。

  在行政主导下的企业里,工人很少有机会去选择能给他们带来命运转折的企业家。选择权不在工人手里,他们不能改变企业的命运。留给他们的往往是,在企业陷入亏损或破产时,如何维持一家人的生活。

  同时,渴望改变企业命运的人由于没有选择机会,也不能去经营一个被政府控制的企业。这是造成中国大量的资源被无效率的国有企业浪费而不能创造财富的可悲命运的根本所在。

  没有给企业带来希望或者给工人带来更多收入的厂长,工人们不可能与他们建立一种契约信任关系。这些厂长继续留下来只会与工人产生更大的矛盾与冲突,当他们再也不能拯救处于将要破产的企业时,政府往往一纸调令将他们换到另一个部门。亚麻厂的几任厂长就是在这种现状中来回更换。

  有些国有企业随着改制,权力进一步地向管理层集中,工人与管理者之间信息更加不对称。工人无法知道企业的决策对自己的利益有多大的损害,管理者会为了取得对国有企业的控制权,置工人于更加不利的处境中。

  工人要从改制中看到自己收入增加,改善狭窄拥挤的住房状况,过上更好的生活几乎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三四十年,他们像机器一样每天在运转。没有谁能告诉他们,在未来的岁月里,留给他们的还将会是怎样的命运?

  我到西安国棉六厂采访时,一位工人对我说,厂内生产不饱和,没有资金买棉花使一部分设备已停了下来。有些人上个月上班可能下个月就回家了,回到家里拿150元的生活费。厂内已换了几任领导可企业仍然是负债累累。国有产权的虚化及领导者对个人利益的索取,使企业即使赚了钱也不可能投入技术改造。

  已是70多岁的卢师傅,1981年从六厂退休之前每月只拿60元的工资。现在他的退休费是每月500元,可他还有1万多元的医疗费没有报销,厂里说没有钱。

  老伴与他一样在棉纺厂干了30多年,他们一个月看病加生活得700元开销。他住的是18平方米的平房,由于住房太小他又建了30多平方米的平房。现在厂里要将他们的平房拆除建楼房。他自己建的平房厂里只按每块砖赔偿2分钱,建房用的1万砖他得到的赔偿只有200元。

  与他住在平房里的工人们对这个赔偿感到很不服气,要求按房价赔偿,可厂领导置之不理。无奈中工人只得集体上访并向法院起诉,可法院说单位建房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

  拆除平房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工人又与棉纺织厂在集资建房子上发生了矛盾。工人们对厂方制定的房价不能接受,而且房子还是半成品房,有些房子还出现了裂缝。

  住在平房里的工人生活环境很差。张长发今年60岁,他向厂方交了2万元的预售款,由于新房子的价格和质量问题他没有搬进去住。他想和其他工人一起起诉厂方。

  在2002年他退休之前的10年内他几乎没有涨工资。每月拿600元,他与老伴的收入加起来每月才1200元,三口人每月生活费得800元。80年代的低工资使他没有多少积累,现在孩子上学、买房子都要向别人借钱。

  他住的平房外面是一个厕所,周围堆满了垃圾。夏天蚊蝇叮在上面,他总感到一股难闻的味道让他喘不过气。用水是在外面,水管的的破裂使他和邻居只能在限定的时间接水。

  干了23年检修工的李师傅,2003年接到棉纺织厂对他精减的通知,他以失业的身份拿140元的生活费回到了家里。他感到自己年纪大了没有什么技能,难以找到职业。厂里曾经需要资金购买原料时,他希望工厂能活下去使自己的工作有保障,这种想法使他拿出了1万元。

  可现在他没有想到失业会像巨浪一样扑向自己,集资款也难以要回。他以6万元买的60平方米的房子是大伙集资建成的。为买房子他贷了2万元,现在还欠着别人7000元。搬进新房子时,他发现地上、墙上都有裂缝。

  失业后,要还贷款,孩子上高中一年得7000元,一家人的生活每月需要700元,这些支出如同大山一样压在他的身上。

  家里的一台电视机已没有图像,家具是他结婚时买的。新房安装的暖气是一个摆设,因为棉纺织厂没有资金建锅炉。冬天已经来临,他房内被一股冷气包围,可他说今年不买炉子取暖了准备忍受这个寒冷的冬天。

  面对现实的困难,他有一种巨大的失落感:为什么自己奉献了20多年的工厂带给自己的竟是失业?

  妻子还在棉花厂上班,靠她的收入维持着一家人的生活。她抱怨说,厂里什么劳保品也没有发,工作环境比过去更加恶化。没有吸尘器,她感到身体受到了伤害,拖着有病的身体在轰鸣的机器旁边干活,她希望能早点退休。

  与在家里忍受着寒冷的失业工人相比,即使在开封化工厂已退休的米师傅,由于每月300元的内退费不够老伴、女儿和自己三个人生活,又回到服务公司干起钳工每天赚20元。他说,要维持一家人的生活每月得600元开支,如果他不出来找活干,家里的生活就会陷入困境。

  他在开化已干了34年,最高时每月拿到900元。1958年进厂时每月拿16元,一个月生活费10元,思想上没有什么压力。领导与员工同吃同住,现在领导不仅与员工离得越来越远,而且他们的收入与占用的房子都远远超过了工人。

  他说原来开化经济效益比较好,工人的工资能按时发放,逢年过节还能发一些食品等补贴。随着新的领导来了以后,政府要开化兼并一些与公司毫无关联的企业,而这些企业的产品几乎没有市场,有的陷入巨额亏损。

  开化兼并这些企业后,不得不将自己的资源用在这些亏损的企业上,结果开化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原来厂里有7000多人,企业效率下滑后人员减少到3000多人,上班的员工拿到300元,回家的工人拿150元的最低生活费。

  与那些事业单位退休的人拿1000多元的退休费相比,米师傅感到有一种巨大的失落感。他愤愤不平地说,为什么他们能拿那么多的退休费,为什么干了大半辈子的工人只能拿少得可怜的钱?

  现实的差距使他不禁发出了感叹:自己的出路在哪里?一家人的生活靠什么维持?他的大半辈子是在厂内度过的,他从来没有抱怨工资微薄。他坚信厂子会给他的生活带来一片光明并给他的退休有一个满意的交待,可如今这300元内退费怎么也不够一家人生活。过去天真的幻想破灭了,自己竟然还要出来找活干。

  与他一样发出这种疑问的还有几个退休的师傅,他们都是在退休费不够维持生活又回到厂里干活的。1958年他们从农村招工到开化。由于他们的妻子是农村户口,为了孩子进城接班,他们在退休后曾经将自己的城市户口迁到农村,再把孩子的户口迁到城市。

几年以后,他们再花去一笔钱将自己的户口从农村迁到开封。忍受了几十年低工资和这种制度带给他们的不公平,只盼着退休有一个安稳的生活,可突然发现,现实与他们的设想还有很大的差距。过去看上去是很自豪的工人阶层,现在却沦落到每天要为退休费、医疗费、取暖费和住房费发愁的地步。

破产资产被谁侵吞

  对开封内燃机电器厂退休、失业的工人来说,2003年他们又将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里,为要回自己的医疗保险、最低生活费和集资款来回奔波。一位退休的李师傅对我说,自从1996111日起,开封内燃机电器厂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他们就陷入了一场为要回破产资产、维护自己权益的斗争与忧虑中。

  经过资产审计,破产资产额为99475362元,其中优先支付工人安置费60955000元,支付拖欠职工工资养老保险等36520362元,其他银行债务被免除。

  按这样的判决,破产资产已属于全厂工人。他们能从破产资产中得到清偿,可行政力量的介入打破了工人们的幻想。李师傅说,19977月,开封市政府以一方民事主体与海南置地集团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将破产后的内电厂全部资产以7383万元卖给对方。

  开封的一家媒体登出的消息说,破产的内电厂是以7383万元卖给了海南置地。听到这个消息的工人找到报社核实情况,但报社不愿透露详细情况。工人找到开封市政府一位秘书长时,他说这个消息是记者的误报。

  有些工人对政府采取的单方面行动表示不满意,他们认为既然法院裁定破产资产优先用于安置工人、支付拖欠的工资等,那么破产的资产就属于工人所有。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法律特征是:财产所有人的资产具有排他性、充分性和绝对性。

  工人还依据民法通则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与合法的利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破产资产经法院裁定用于优先安置工人后,内电厂的资产已从国有性质转为全体职工所有。政府已经失去对内电厂资产的处置权与所有权,决定资产以何种方式出售、经营,应由工人来行使权利。

  如果说海南置地确以7383万元买下内电厂的破产资产,那么工人就应该得到这笔资金。因为破产资产是经法院裁定用于优先安置工人及偿还拖欠工资等的费用,工人是这个资产的惟一受益者,可工人们却没有得到这笔钱。

  即使是海南置地以7383万元买下了破产资产,出售也要征得拥有破产资产的工人同意,可工人不知道政府为什么要超出法律的规定与海南置地达成这样的交易。

  按照开封市政府与海南置地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海南置地组建的新企业,接收原内电厂破产公告发布前在职与离退休工人。失业工人按市政府规定发基本生活费,保证二年内使上岗工人数不低于工人总数的50%。原内电厂欠工人的集资款、医疗费由新组建的企业偿还。

  获得对内电厂资产所有权的海南置地,以开封信托投资公司的名义实物出资3000万元,与另外4家股东一起以5000万元的资本,注册成立了“东兴内燃机电器股份公司”。工人对这种做法提出了质疑:是什么样的实物出资?应偿还给工人的资产为什么被这五家股东占有?

  工人们说,占有内电厂的资方并没有对公司进行实际经营,厂里有些车间被原来的人承包经营,工人在这些承包的车间里干活。工人还发现,原来厂里仓库堆满的原料,在新的老板来了以后却不见了。

  开封信托公司后因违规经营,被依法撤销。信托公司被撤销后,工人说东兴内电实际上处于长期停产无人过问的状况。在此期间,工人为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与权益不受侵犯,多次向政府提出请求并上访。

  失业工人的最低生活费是每月130元,一开始还能发一些,可后来下放到各车间发时,工人却领不到最低生活费。工人找厂办领导说理,后者说已交给车间发放,找车间说理 ,又没有结果,如此互相推托。

  车间主任还难为工人们,说要每天到车间签到才能领取工资。可工人说车间主任没有这个权利,最低生活费是公司发下来的。为了达到克扣工人们最低生活费的目的,车间主任还叫一个搬运工去干并不熟悉的车工活,工人当然不会干,车间主任就以他不服从安排为由停发他的生活费。

  内电厂退休工人谢师傅说,公司没兑现失业人员的最低生活费,使有些困难的工人到菜场捡剩下的菜叶吃;而拿不到最低生活费为生活所迫的工人不得不走上了街头打起了条幅,他们喊出了:我们要吃饭,我们要工作、要生活。

  上街的工人很快被警察围了起来,不久市长也赶了过来。工人质问市长,我们失业要过春节,一分钱也没有领到,我们怎么生活?工人要求市长三天解决,市长答应8天解决。

  出于工人强烈的呼声,200149日,开封市长会见了原内电厂的工人代表。410日,市政府工作组进驻东兴内电公司。工人代表向工作组提出,这次解决“东兴内电公司”的问题一定要依法办事。

  代表们与接管东兴内电的一位负责人座谈时,听到东兴内电经营时欠下了3000多万元的债务,由收归国有后的企业来承担。听到这个消息,工人代表气愤地说,东兴内电占有应偿还安置我们的破产资产就已违法,现在他们做生意亏损了还要由我们来偿还,这合法吗?

  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收购原内电厂的海南置地是一家私人企业,现在政府又与它达成协议收归国有。双方同意将原内电厂转让给海南置地组建的东兴内电公司的资产,整体移交给政府组建新企业,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来承担。协议还提到如东兴内电有调出的资金或财产应如数偿还给新组建的企业,但却没有提到东兴内电经营期间欠下的债务是否应由海南置地来承担。

  工人们以为将东兴内电收回来后,自己的利益能得到满足,可官员们的决策使他们的希望再次落空。2001510日,开封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将原转让给东兴内电的破产企业的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收回,成立新力源电机电器公司。

  新力源电器电机公司由一位姓史的厂长负责管理,奇怪的是东兴内电的牌子还树立在厂房上。史厂长想将厂的资产出卖给房地产商开发。

  工人们说,史厂长从20027月开始,擅自决定发放职务津贴,金额分别为厂级600700元,处级400元。这一举措引起了工人的强烈不满,他们多次向上级反映,由于职工的强烈反对,史厂长不得不向市经委承诺,20033月以后不再发放

  但工人们说史厂长很快违背了他的诺言。20038月在职工生活费都没有发的情况下,一次补发管理层三个月的职务津贴。工人们去质问他时他失口否认,还威胁领到津贴的不要对外讲。

  厂里出现的反常情况也让工人们看到了。厂领导经常带人到外面开会研究对策,去的人又是与领导意见一致的。而管理混乱引起的上班迟到、工作时间打麻将、赌博以及各种名目的吃喝的现象经常出现,至于分厂向总厂交了多少承包费,基本生活费到哪里去了,厂里资产卖了多少钱等等工人更是无从知道。

  看着厂领导将厂里的轿车当作自己的私车一样到处乱开,费用却由厂里出,住的是远远超过工人标准的房子;而失业工人却在最低生活费维持不了一家人的生存中悲叹,他们面对的是有病无钱治,养老无保障的困境。

  拿不到基本生活费的工人选出11名代表,将新力源公司告上了法庭。法庭判决公司支付工人的生活费,可新力源不服,上诉到开封中级法院。开封中级法院认为,企业职工失业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中出现的特殊现象,不是履行劳动合同中的问题,由此引发的职工失业生活费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不是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因此,撤销原审法院判决,驳回了11名工人的起诉。

  内电厂曾经想与洛阳拖拉机厂合并,可内部掌握权力的人害怕自己的权力被分化,阻碍内电厂与别人合并,哪怕企业亏损无法与竞争对手抗衡,他们也要占据国有企业的资源满足自己从企业获得的最大化利益。

  谢师傅说,内电厂前任的马厂长本已退休,可在企业竞聘实行承包制时,他不知通过什么关系又当上了厂长。工人们说,他这次聘任厂长,实际上是觉得自己30多年没有从企业得到什么回报,想通过承包获得最后的利益。

  马厂长承包以后,以减轻企业困难的名义要工人集资共3000多万元。对企业很有感情的工人也希望内电厂能够走上一条复兴的大道,他们听从了马厂长的号召,拿出了一家人的积蓄。

  但工人的希望很快化为了泡影。马厂长不但没有给企业带来利润,反而赔了1700万元。至于集资款用到什么地方去了,工们无从知晓;而厂长却得了许多优秀企业家、优秀厂长等荣誉称号。

  马厂长在任时,工人没有跟着他分享到什么利益,相反,他离开后工人还要承担着由他造成的企业亏损、集资款要不回和生活陷入困境的代价。马厂长在任时,对外声称企业是盈利的,可据审计查明却是亏损的。工人们提出要看这份审计报告,可从厂部到审计部门都声称找不到这份审计报告。

  工人们很快就明白了,自己对内电厂的一片深情被欺骗了:马厂长用他们的集资款捞到了个人的利润与荣誉,而留给工人的仍是一个烂摊子。

  马厂长走了以后,原来的李副厂长接手内电厂,工人们又将生存的希望寄托在他身上。他们请求李厂长归还集资款,可这位李厂长不仅表示难以偿还集资款,而且在他的任期内使内电厂的亏损比前任的马厂长造成的亏损还要多。这回,审计部门没有透露亏损有多少。

  工人再次陷入与厂方的信息不对称中,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谁的手中。李厂长下台后,一位姓陈的厂长来到了内电厂,可一年多以后仍以亏损离任。不断的换人不仅没有给内电厂增加能量,反而是一茬接一茬地消耗着企业所剩无几的资源。内电厂经不起这样的损耗,它终于滑向破产的边缘。

  眼看着属于自己的失业安置资产被政府转让给私人企业,不但企业的设备、厂房更加破败不堪,而且没有兑现上岗工人达到总数的50%的承诺,更没有解决拖欠职工的工资、养老金,克扣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等等问题,现在再次收归国有又不经工人同意,这意味着属于工人的财产仍不能由他们来决定。对此,一位工人说,解决东兴内电与工人的财产关系,应按照民法通则平等原则来处理。

  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这意味着参与民事活动的各方主体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任何一方无权强制或支配他人从事特定行为或不从事特定行为。开封市政府以行政手段来决定企业的归属,是忽视法律赋予工人在内电厂中享有的财产权利的做法,不将工人视为平等的民事主体来看待。

  对于东兴内电经营期间欠下的3000万元债务,工人更是不满地指出,五家股东的出资到那里去了?他们是否是虚假出资?他们是否在合法的形式掩盖下非法占有内电厂资产?

  面对不盈利反而亏损的局面,工人强烈要求,市政府对东兴内电公司的负责人进行审计,以法律手段终止东兴公司的存在,依法调查相关责任人的欺诈行为导致内电厂亏损的责任。既然东兴股东是出资人,就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恢复内电厂原有的资产。

  而在再次决定内电厂归属之前,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不宜宣布内电厂为国有,而应在尊重工人的意愿下,确定内电厂为集体主导的民营股份制企业。市政府领导应该到企业了解工人的愿望,在法律的框架内与工人进行平等谈判。

  工人还指出,造成今天这样的结局,是因为政府行政意志一手主导使工人失去对资产处置的决策权。官员们以为他们比工人更有能力改变企业的命运,却不知他们的所作所为是不可能为工人带来预期的利益的。新的资方是站在工人创造的成果上获取了他们的最大利益,亏损的结果却要让工人来继续承担。

  工人们仍然住在住了几十年的30多个平方米,没有卫生间、没有暖气的房子里,而将破产企业留给工人的管理者们却拥有了豪华的住房,这进一步刺伤了工人们为温饱而挣扎的心。

  我走进内电厂一个工人的家里,主人告诉我,自从进入冬天以后,他家里就没有取过暖。他说没钱买煤,这种没有暖气的日子他家已过了30多年。有些工人在内电厂干了30多年却一直没有分到房子,退休后他们几乎是一无所有。

  市场化浪潮席卷中国20 多年以来,工人们在企业的亏损、破产的浪潮中起伏,时常面对着医疗费和生活费的压力。他们生活在灰暗和沉闷的空间里,未来等待他们的是什么,他们不敢想像,他们觉得福利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暗淡的名词。

  他们已经迈进了5070岁的门槛,社会留给他们选择的机会几乎很少。个人的能量已不足以开辟新的生存机会,无法支付的高昂商品房、医疗费对他们来说过于沉重。在他们远没有为这场剧烈的变革作好足够的思想与物质上的准备时,一个巨大的浪头已向他们迎面扑来,留给他们的是无所适从。

  权力对资源的高度垄断,使失业的工人既不是资本的所有者,又没有权力决定破产企业财产的分配。这些破产的企业是计划体制占用他们的大量剩余劳动建成的,是他们用微薄的收入支撑着这些曾经冒着浓烟给国家提供财政的工厂,他们的劳动价值聚集在倒闭的企业中,可又有谁来评估他们的价值?

  借助行政力量的支持,私人资本企图不费任何代价占有大量的财富,从这艘将要沉没的船里获得最后一点油水;而官员也想通过出卖破产的国有企业来减轻他承担的责任与压力,或者体现自己的政绩。

  结果在行政力量的主导下,新的资本所有者轻而易举地将破产企业兼并,工人一夜之间失去了对他们创造的企业财产的占有。即使破产留下的资产经过法院判决用于偿还工人的养老、退休、工资等费用,可行政力量的干预却使工人获得法律保护的愿望落空。他们单个微弱的力量哪能和拥有雄厚资本的所有者抗争?更重要的是他们失去了和政府及资方谈判的权利。

  没有足够的财力或受那个时代教育制度的限制,使一些工人的孩子失去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今天,他们既难以谋求到高收入的职业,又要与他们的父母挤在狭窄的房子内一起忍受着低质量的生活。在开封这种就业机会稀缺、城市资源供给不足和选择空间很有限的环境中,年轻一代面临着比其父母在计划经济时代还要严酷的生存环境。

  黄河文明不是由自由竞争的工业来支撑的,它是漫长的自给自足的农业文明的延伸。农民之间维持着一种相互协助的小规模、低水平的种植生活,现代工业技术有时很难渗透其中。得不到工业利润滋补的黄河农业文明,就像一个骨瘦如柴的老人得不到任何营养,只能一天天地衰弱下去。

  陕北黄土高原和吕梁山地区城市的萧条与乡村的贫困,表明他们能量的供给处于极度枯竭中。改变农民现有的困境,意味着他们要离开住了几千年的深山到城里去吸收新的能量。

  不断被消耗却得不到能量补充的农民,面临着一个乡镇官员阶层对他们利益的占有。分散而又不掌握监督权的农民无法制约乡镇官员,这为乡镇官员滥用权力打开了方便之门。当他们把权力转化为获取自己利益的手段,而不是将权力用于公共利益的保障时,农民创造财富的资源就变得更加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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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维持一家人免于饥饿

  每亩给农民200斤粮食、50元种苗费的退耕还林补贴不足以维持农民一家人的生存。农民既是一个生产单位又是一个消费群体。生产所需的种子、化肥和农药需要支出,除吃饭以外农民还有很多消费需要满足,如教育、住房、医疗和穿衣等,而失去土地以后农民的这些消费靠什么来实现?资金又从何而来?

  很显然,政策的制定者们忽视了农民的这些需求,把退耕还林想像得过于简单了。他们提出补贴200斤粮食的设想,更多的只是从生存上来考虑退耕还林,没有给农民的损失以足够的弥补。

  现实中,只有那些荒地或者耕种带不来预期收入的土地,农民才选择退出;而那些能给农民带来主要收入,或者除支付成本以外还能给自己带来可观利润的土地,退耕吸引不了农民的兴趣。如果退耕与他们的利益发生了强烈的冲突,农民不会选择退耕。效益仍是农民是否选择退耕的一个重要因素。

  因此,没有一种保护农民利益的退耕制度,不可能使农民积极投入退耕还林。受水资源的制约,在优先保证农民的灌溉与增收的情况下,仅靠浪漫的幻想而不顾自然条件的制约去搞退耕还林不但劳而无功,还会造成水资源的进一步紧张。

  利益最大化总是影响农民对退耕还林的评价。在林地里种上棉花能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不至于三年退耕后一家人失去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而且浇灌农作物生长的水同时也使田边的林木得到滋润。农民的收入得不到保障,补贴的粮食价值还不够农民投入浇灌树林的钱时,农民哪有积极性去推动退耕还林?

  我走进酒泉西坝村钟武善的家里,他家4口人种了9亩地,小麦、玉米、洋葱与西瓜各种了两亩。小麦共产3000斤,每斤5角共计1500元;玉米共产4000斤,每斤卖5角共计2000元;洋葱共产20000斤,每斤卖2角共计4000元,而西瓜籽共产160斤,每斤卖20元共计3200元,他家一年的毛收入共计10700元。

  他2003年负担的税费是375元,比费改税前的2002368元多出了7元,一年用于种田的农药、化肥、种子、地膜、水费的开支共计4100元。

  一家四口人全年的药费开支是600元,冬天烧煤、煤气需600元,购衣开支1000元,水电200元,吃菜包括肉、鱼大约1000元,一个孩子上中学一年的费用是1000元,以上一年加起来的成本开支共计8868元,收支相抵后,节余1832元。

  而按一年他夫妻一共投入400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按20元计算,全年投入的劳动成本就达8000元,这样,他种田一年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亏损6168元。

  种田不赚钱反而亏损,盖房子时还向别人借了5000元,20023月买生产资料时他向信用社贷了2000元。2003年没有贷款,他打了一年工赚了3600元用来购买资料。

  家里一个女孩子初中毕业后,想上高中但分数线没有达到要求,要上学就得先交4000多元的入学费,以后每年还得另交学费。钟武善算了一下,如果把家里所有的钱拿去供孩子上高中,那么家里就会没有任何资金可用于生产,也许这个家就会由此陷入破产。无奈中,他只好打消了孩子渴望通过接受教育获得自我价值上升的幻想。

  钟武善认为,收入过低与种田成本不断上升有关。每亩地一年灌溉的水费是100元,一年下来9亩地就得900元,而小麦每斤才5角,如果能涨到每斤78角就有点赚头。他希望每亩水价能降到30元。但水的定价权掌握在当地政府手中,农民根本没有机会与政府讨价还价,只有被动地接受政府的垄断价格。

  他说,每年1月农民就要向水利部门交85%的农田灌溉费,到年底时再全部结清。如果不按时交清,水利部门将会切断农民的灌溉用水。供水权利的垄断使农民没有议价权,而农副产品的价格却提不高。高支出与低收入就这样在损耗着农民从田里获得的有限财富。

  钟武善告诉我,西坝村共有332户。他家里的收入还能勉强维持生活,可有些家庭比他家更加贫困,尤其是那些长年卧床不起的病人,他们会把一个家庭消耗得几乎一贫如洗。

  种了20多年责任田的钟武善,说他从来没有机会跨进银行的门去存款。年复一年艰辛地耕种,他只能尽最大努力来维持着一家不受饥饿,并在来年能在田里依旧撒下种子。这就是中国大多数农民无奈、沉重和走不出贫困的命运。

  这种只有损耗而得不到补偿的现象,在甘肃民勤的农民那里也同样存在。农民站在寒风中与沙化搏斗,他们开着一辆辆拉草的拖拉机驶向茫茫的沙漠,在分配的沙地里将一捆捆草铺上。

  农民对我说,将草铺在地上然后压上沙是期待明年从这里种树。农民用拖拉机运草固沙所耗费的油、人工等费用全部是农民无偿投入。乡镇政府分配给他们的压沙面积必须完成,迫不得已,他们只好放下家里还有很多没有干完的农活来运草压沙。

  站在寒风吹过的沙地上,农民的脸上冻得发青。中午,他们在沙地上吃上几块干馍馍,喝一点带来的水然后就接着继续干。农民也希望,造林后能够保住农田不被沙漠淹没。现实的利益选择使他们即使得不到补偿,也要投入劳力治沙。

  一位在现场监督农民埋草固沙的乡镇官员对我说,农民的收入增长越来越缓慢,治沙造林又占用农民的钱财。但是,他认为,如果不发动农民义务植树,造林计划根本无法完成。

  现场埋草治沙的农民告诉我,无偿治沙占用了他们太多的劳动成果,可家里种了20亩地,毛收入也只有30004000元。除去各种开支、税费后,家里已经所剩无几,留下的一点钱交了孩子的学费后就什么也没有了。

  对于种田的开支,农民抱怨最多的是农田灌溉水费、农药、化肥、电费太高,一年获得的收入几乎被这些费用耗尽了。

  治沙得不到补贴造成农民的消费能力非常有限。民勤红旗村一位叫王克福的农民,他种了11亩地,毛收入7000元,支出种田成本2000元,4口人共交了税费400元,一个孩子上小学一年支出300元,全家人一年的生活开支1000元。

  他家房顶用木头支撑着,上面铺上草后用泥土糊在一起。地上只铺上了一层砖,家里除睡觉的床和衣柜外几乎没有值钱的家具。门前的院子里种了西红柿等够一家人吃的菜。早上吃面条,中午吃几个馒头,晚上仍然煮几碗拉面,几乎不上街买菜。可以看出,收入低使他几乎远离了市场上的消费。

  银川常信乡乡长董志敏对我说,乡政府的收入主要是靠乡镇企业。乡镇企业一年能给乡财政带来40万元的收入,而维持乡政府的正常开支得200多万元。缺口靠县级财政补贴一部分,缺口不能全部弥补使常信乡累计欠债360万元,除欠银行20多万元的贷款以外还欠工程队的款项。

  董乡长说,欠款增加主要是因为修建乡村水渠、乡街道、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的投入如大棚蔬菜。实际上,乡财政根本就没有财力用于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或体现自己的政绩不得不靠借款维持。

  有限的财力使乡政府不仅还不清沉重的负债,而且还拖欠乡村官员的工资。财政紧张是乡镇面临的最大压力。产业化调整本意是想给农民增加收入,但产业调整投入巨大,乡财政无力承担。

  利益的驱动把乡镇官员推向了既想扩大财政收入,又陷入负债与财力不足的困境。乡镇街道、排水等公共设施建设,如果争取不到项目的投资,乡政府就只能再想办法。

  改变乡镇财政危机的一个现实选择是,费改税以后乡镇官员的工资能否由中央财政负担,因为他们也是公务员。农民向政府上交了税收,乡政府又无财力向农民提供公共服务,难道乡镇官员的工资不应由中央财政负担吗?

  资源被过多占用又得不到补偿的农民,如果不是靠出外打工赚一点钱回来,他们贫困的家庭将无以为继。我到银川新联村采访时一位姓康的农民对我说,他家有10口人,种了19亩地。2003年受干旱的影响,水稻他只种了5亩,每亩大约收1000斤,每斤5角,玉米收了600斤,每斤4角,500斤小麦每斤6角,2003年交农田灌溉水费510元,500元税费。

  他家一年的毛收入大约1万元,扣除种子、化肥、农药,每亩种地的成本是300元,19亩地的成本得3000多元,全家人一年的生活开支是2000元,一个孩子在城里上中学一年开支2000元,这样算下来他的毛收入几乎花完了。

  如果不是一个儿子在银川打工,家里几乎没有钱用于其他开支。要将他和家里人投入种田的劳动时间加进去,他干了一年还是亏损。

  他告诉我,他生产队里的农民有200多人,经济收入大部分处于中下状况,种田只能维持温饱,几乎没钱用于其他消费。村里收取水费村民被动上交,村长也没有告诉他们为什么收这么多。农民与乡镇官员根本不存在信息对称。

  在新联村我还看到,一位身体瘦弱的农民吃力地将稻谷粒打下来。他说他家种了7亩水稻,成本就花了2000元,即使把这稻谷全卖了也抵上不上一年的支出。

  他说完后显出满脸怒气,这怒气仿佛是透露了他一年下来不但没有收获,而且还要承担沉重税收的无奈。已是70多岁的他在用土砖砌成的房子里住了40多年,里面是一些极简单的生活用具,他沉重地对我说,建新房子对他来说已经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梦想。

  土地被政府以开发的名义征用以后,农民面临的生活更加没有着落。我在银川唐来水渠附近采访时,一位农民过来对我说,他家的三亩地被政府征用,每亩只给了2万元的补偿。他虽然拿到了6万元的补偿,但土地被征用后他的生活没有了着落。

  村里也不管他们的出路,他去城市打工不仅干的活很累,而且还拿不到微薄的收入。他家有一个孩子在银川上高中,另一个上初中,两个孩子一年的开支加起来得8000元,一家人的生活一年得6000元,征地补偿的6万元已经用去了一半。

  他感到这笔钱用完后一家人的生活就没有依靠,孩子上学又靠什么维持?一想到这他就对未来充满了不安和惶恐,不知到何处去寻找出路。

  而他们被政府征用的地到了开发商手中,就不止每亩2万元,很可能是几十万元地向上升。工业资本集团从占有农民的耕地中获得了财富的直线上升。

  农民面临的是土地资源减少、负担加重和种田成本不断上升的局面。那些在土地上难有收益的青年农民只得弃地而去,到城市谋求生存。留在家里的是体弱多病的老人与破败不堪的房子为伴。乡村在沉重的压力下,损耗过多补充过少,陷入已经无力支撑的局面。

  银川光明村郑书记对我抱怨说,上面给乡村压下来的任务太重,甚至使村民无法承受。费改税后,他村子里的农业税是按亩产800斤收24元,农民由此减轻了负担。

  郑书记说,费改税使农民得到了一些实惠,他们大部分能按时交农业税。还有一些农民认为税收不合理,拖延不交税。出于自己政绩的考虑并受乡镇压力的村官,只得自己先拿钱把税交上去。

  农民是在卖了粮食以后交税,他们交的税是确定的而粮食的价格却充满了波动。粮食价格的低下意味着农民要拿出更多的粮食出卖才能交够农业税,税是一分钱也不能少的;粮食价格不由农民掌握,使农民的付出常常高于他们的收入,风险全都压到了农民头上。

  郑书记说,不搞义务工村里的公共设施就无人来建设。不出义务工的农民就得按人头收取15元,但农民有抵制,认为基础设施要由政府出资修建,他们没有义务承担这笔费用。

  过去向农民强行征收的教育集资费、计生费和卫生费等费用,使村官员在财政上有了一定的支配空间。费改税使他们失去了向农民收费的权力。农民的负担减轻了,村官向农民索取费用的权力受到了限制。

  但郑书记忧虑地说,费改税后不能向农民收费,村里的公共建设就无钱投入。村里有时不得不贷款,光明村已累计欠下了12万元的债务,包括建筑公司的工程款。村里出租了几间房子一年能收上1万元。

  郑书记一年的工资只有2500元,公干收入有限使他不得不种了10亩地。毛收入一年只有7000元,除去种田成本5000元以外,家里还有一个孩子上大学,一年开支得1万元。如果不是他家里开了一个理发店,要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很困难。

  过去村官员的工资从农民收取的各种杂费中获得,费改税后郑书记的工资由镇政府发放,镇政府有时也拖欠他的工资。靠村官来向农民收税的乡镇官员,也清楚地意识到,如果拖欠村官员的工资,势必会影响他们完成收税的积极性。乡镇官员也需要他们将政府的意志传递到农民头上,他们不可能直接去向分散的农民收税。

几乎没有钱还高利贷

  看上去陕西神木县黄土庙村耗费了42万元修建的三层办公楼,给陕北荒凉的黄土高原带来了一点繁荣,但它背后的代价是欠着银行贷款与工程款各10万元。一个受干旱包围、农民收入来源极其有限和如此贫困的村子为何要负债建村办公楼呢?

  面对我的疑问,村党委呼书记说修建办公楼除用于村办公以外,还对外出租。目前出租给工程队每年能收回3.5万元。已引进5 家企业到村子里来投资,三家水泥制板厂、一家砖厂,向5家企业出租土地1700亩,一年能收入10万元。

  黄土庙村有320口人,村民人均5亩旱地,主要种玉米。亩产只有1000斤,人均收入800元。前几年干旱导致村民颗粒无收,干旱的逼迫与保持生态的需要使村里有1649亩地退耕还林。

  刚开始时,村民不愿意退耕还林,担心退了以后生活没有着落。在给予粮食补贴后村民感到退耕比较划算,因为退耕不用种田粮食就有了保障,而种田遇到了干旱就全无收获了。

  还林后村民开始养羊。村里共养羊350只羊,人均只有1只。数量如此之少使农民一时很难指望靠养羊致富,他们还是要靠给当地修建公路、挖煤炭赚钱。

  呼书记进一步向我解释,黄土庙村的地都是荒地,种粮食根本没有多少收获,而将荒地出租给企业经营,带来的工业资本能给村子带来一些经济支持。村民认为建村办公楼能给他们带来经商的机会,在预期利益能实现的情况下村民也同意建办公楼。

  呼书记还算了一笔账,地荒着不会产生任何经济效益。出租后荒地增值带来的资金能够解决村办企业缺乏资金的矛盾,村民也能在企业中找到就业机会,他们摆脱贫困才更有希望。

  呼书记将荒地出租给企业经营,确能让村里的农民分享到工业增长带来的财富。地处公路边的黄土庙村,公路是把财富延伸到农民手中的一个途径,同时将处于贫困包围的农民与城市联在一起,使农民能把生产的产品通过公路运往城市,实现他们的劳动价值与城市工业文明的融合。

  随着公路的延伸,陕北那些住在窑洞里的人,他们的视野越过了大山的阻挡向着城市文明聚集;而处在荒山中的农民不但无法获得便利的生活,而且还要付出高昂的生存代价。神木县马镇合河村的农民在黄河冲击形成的土地上种上了红枣和玉米,获得了一点收入。

  我到合河村采访白永伟时,他正在加工从村里农民那里收购来的2万斤红枣。收购红枣的3万元钱是他从信用社贷的款,加工以后每斤能卖到3元钱。2003年,他种的红枣收了3000斤,每斤卖1.2元,玉米收了2000斤,每斤卖0.4元,他说村里每棵枣树产量最高的能达到200300斤,一般产量在5060斤。

  红枣加工后他能赚到6000元,自产的红枣值3600元,他一年的毛收入有1万元,可买种子、化肥、农药得400元,一个在西安上大学的孩子一年就得8000元维持,一个上中学的孩子一年得2000元开支,一家人的生活一年要2000元。

  将他与老伴投入的200个劳动日,每个劳动日按20元计算,一年投入的劳动成本是4000元,这样算下来他一年还是亏损6400元。他说,负担最重的还是孩子的学费。为维持两个孩子上学,他还向别人借了2万元。面对沉重的债务他只能每年靠加工红枣还债。

  马镇靠近黄河,全镇有1.9万人,人均耕地只有3亩,有6000亩地依靠着黄河边。全镇红枣种植有2万亩,2003年产量大约有600万斤,产值大约1000万元。养有9000只羊,人均收入只有1300元,全镇有200多户从事红枣加工业。

  与其他镇一样,马镇的财政收入不足以支付当地的公共建设,还要依靠县级财政补贴。神木马镇中学校长高志强告诉我,学校一年得到的经费只有15万元。教育资源的紧张使有些班的学生达到了70人,美术和音乐几乎没有教师上。即使做试验一个班也得分两次进行。学校现有965名学生,按每个班35人计算,学校至少要扩大一倍,而资金从何处来?

  高校长说,有600名学生在校住读,每个宿舍达到了1820人,比较理想的是810人。我在高校长的办公室里发现,他的办公室一半办公另一半供自己住宿,另一间房子是他妻子和孩子住并且里面还要做饭。

  他妻子没有工作,一家人的生活全靠他微薄的收入,现实的强烈反差使他感到有些失落,但他还是想在这种简陋的空间内,营造着他振兴农村教育的理想。

  四面被大山包围的马镇几乎没有发展工业的优势,学校要获得教育资源的支持非常困难,这样的学校能否给处在深山里的学生一个走出去的希望呢?

  如马镇这样教育资源处在严重短缺中的现象,在黄河流域还有很多,这实际上是公共财政分配极不公平造成的,而背后的深层原因又是当地工业在单一、低效率的国有产权中运转,不能带来更多的财政收入,从而使教育资源处在严重供给不足的状况中。

  绥德县枣林坪镇农民却没有马镇农民那样幸运。2002年,枣林坪镇种枣面积达23068亩,红枣产量3000吨,产值700万元,仅红枣一项农民人均收入达700元,红枣成为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

  可灾难在2003年降临了,进入丰收在望的红枣从8月就遭遇到持续半个多月的阴雨侵袭,已经成熟的红枣开始裂缝、发霉和腐烂,田野里到处弥漫着一股刺鼻的腐败臭味。

  眼看着将要变为钞票的红枣却在阴雨中腐烂,农民真是欲哭无泪。他们一年的希望随着红枣在阴雨中的腐烂彻底地破灭了,加上投入的农药、化肥、电费及劳动力,农民不但没有赚到钱反而连成本都没有收回来。这是继2001年红枣受灾后,枣林坪镇农民又一次遇到重大自然灾害。失去收入来源的农民只得背起行李出外打工。

  与这种阴雨形成反差的是,20035月以来,绥德县经受了持续长达百天的干旱,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69万亩,干旱受灾面积达40万亩,加上其他灾害受灾总面积达67万亩。

  绥德县四周被荒山包围,全县12万多平方公里,人口7万。无定河穿城而过,地表水无法满足绥德的农业灌溉。汛期洪水来势又很迅猛,没有蓄水工程使水只能是陡涨陡退;枯水期间流量很小甚至断流,河道又被严重污染。

  在这之前绥德已经干旱了5年,断流的无定河已淤积了很多泥沙。河两边扔满了各种生活垃圾,被阳光烤干了的沙子随风吹进了街道。城市被蒙上了一层灰尘,缺水使居民只能自己打井取水。

  绥德林业局提供的一份材料显示,自1999年实施退耕还林以来,全县共退耕还林23万多亩,但累计验收合格的面积却只有少得可怜的5万多亩。我到退耕还林的山上发现,种上的树显得很矮小,仿佛它从这荒山上吸收不到任何营养。要让它们给这片荒山带来绿洲似乎还是一个很遥远的梦。

  退耕以后林成活了以后,有关部门才将粮食补助给农民,可农民无法抗拒干旱的袭击,也不可能知道干旱什么时候到来,农民也无力保证那些分布在荒山上没有水浇灌的树苗能活下去。要补种旱死的树苗农民还要承担新的成本。

  结果是农民在退耕还林中处于弱势,退耕还林的压力与损失落到他们头上。掌握着退耕还林资金的地方政府部门官员,却从向上级汇报完成的退耕还林中得到了政治荣誉与奖励。

  被十年九干旱困扰的绥德,年降雨量大约450毫米。春季雨水少使农民不能按时播种,秋季因洪涝灾害又得不到预期的收成。大部分村民人均占地只有23亩,他们种植的环境是沟壑丘陵,靠荒坡上获得的那一点粮食,他们一辈子也走不进拥有财富的天堂。

  对种地有点信心的农民,盼着老天爷不要给他们以绝收的结局,而对种地失去希望的农民则走上了打工经商的道路。抛下的地因土地流转政策的滞后而不能向种田大户手中转移,这些地只能在山沟里沉睡,进一步加剧了土地资源由于不能优化配置而出现的浪费,使一部分地少的农民不能进行大规模的种植。

  退耕还林后没有离开村子的农民选择到深山中养羊。绥德县辛店乡庙岔村的张汉春投资8000元养了50只羊,以每只150元的价钱他卖了20只羊,获得了3000元。建羊圈他花了1万元,向私人借高利贷2万元,一年他养羊的收入大约4000元,按这样计算他四年才能还清高利贷。

  可他一家四口人,两个孩子上学一年开支得2000元,全家人生活一年得2000元。这样下来,他几乎没有钱还高利贷。养羊的饲料,是他在崎岖的山路上奔波20公里去割来的草。在他的视野里是一望无际的陕北黄土高原,荒山上随风扬起的灰尘似乎是他眼里永恒的风景。生活就像这深山一样紧紧地压着他,喘不过气来。

  站在他的羊圈前,我看到远处连绵起伏的山峰。那狭长弯曲的山谷里看不到一个人影,而寸草不长的山丘显示的是千百年以来自然给人们呈现的一副严酷的面孔,只有偶尔几声羊羔的叫声,才打破了这山谷里的的宁静。

有一首悲愤地诉说绥德黄土地贫困的歌谣在山沟里流传:山秃坡又陡,洪水四沟流,庄稼老天爷收,男人往外走。唱着歌谣的小伙子曾幻想着从贫困落后的小山村走向外面的世界,可他的幻想伴随着额头上一道道纵横交错的皱纹,走过一条条沟沟岔岔,还是遗憾地长眠在他耕种了30多年的山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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