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政策︱可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布局!湖北省出台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意见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意见》,要求强化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统筹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文件明确,对已经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或村庄规划编制,但无法满足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需要的,可在建设用地规模不扩大、耕地面积有增加、耕地质量有提升、生态红线不突破的前提下,对规划进行一次性修改。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以鄂政发〔2019〕25号批准印发《关于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湖北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创造性举措,是继浙江省之后全国第二个发文部署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省份。

《意见》要求各地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理念,通过全域规划、整体设计、综合整治,整体推进“一治理四整治一绿化”工程,探索农村自然资源资产评价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建设一批国土综合整治示范村镇,着力解决乡村地区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质量退化等问题,努力打造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为推进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明确七项支持政策。

一是充分释放“两项指标”政策红利。允许通过整治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在全省范围内优先调剂使用。

二是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布局。确需对整治区内的建设用地、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进行优化布局的,可按规定对规划进行一次性修改。

三是合理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强调耕地保护,明确整治后耕地面积至少增加5%。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编制整治区域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按程序报批,调整后永久基本农田增加面积不少于整治区涉及调整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的5%。

四是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允许使用规划新增建设用地预留指标适当扩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整治产生的相关土地指标,优先满足农村建设,节余部分可用于城镇建设和调剂使用。

五是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省级补充耕地指标库拿出部分指标进行交易,收益用于项目奖补,弥补财政资金不足;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挖掘项目内在收益,为项目实施提供长期信贷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对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允许利用不超过3%的整治面积从事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业等产业开发。

六是实行用地计划指标和资金奖补。建立省级奖补机制,基础奖补体现任务规模,差异奖补体现建设质量;鼓励多复垦,按建设用地复垦面积的30%奖励用地计划指标;每年对整治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排名靠前的县(市)分别给予资金奖励和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七是构建农民权益保障和利益共享机制。对植树造林、农村道路建设等技术要求低的简易工程,鼓励由村集体组织当地农民施工;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项目区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可折算成村集体股权,构建长效保障机制。

<<上下滑动即可查看更多>>

文章来源: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河南省村庄规划导则(试行)
【技术分享】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村庄规划的关系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面临五大困境及五大政策建议
基于详细规划定位的村庄规划土地用途管制方式和管控重点研究
国土空间规划中永久基本农田如何划定?
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指导意见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