峻峻: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学习心得:论部门间的转拨资金行为
案例背景:
A部是中央部委,2021年度预算中有《XXX专项工程》,预算资金4500万元。2021年5月30日,A部与同是中央部委的B、C、D(作为约定书乙方)签订了业务委托书;其中:委托B部1500万元,C部1500万元,D部1500万元,用于执行《XXX专项工程》,业务委托书约定,自签署约定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经费的50%,项目完工验收后,支付50%尾款。委托书约定:1.乙方应当列支的范围包括:宣传费、材料费、差旅费和会议费。据。2.乙方应当提供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2021年6月1日,A部口头电话通知乙方,要求提前开具《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方可拨款,乙方三个部委都按要求开具了票据。 贷:4601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本级横向转拨财政款 750万元没有做账目处理,理由是没有看到业务委托书内容,无法进行账目处理。没有做账目处理,理由是估计近几天会收到款,没必要先行挂账。
2021年6月5日,B部收到了750万元,C部收到了750万元,D部收到了750万元。同时,B部门与所属SS研究所签订了业务委托书,委托书内容抄袭了A部的业务委托书,计划将收到的款项全部转拨给SS研究所核算。其会计处理为:C部经过研究,认为既然业务约定书指明了开支范围,就不应当转拨其他单位,应当自行列支相关费用。6月5日,取得业务约定书后,C单位的会计处理是:不做账目处理 (理由是年初没有预计到此类事项,未纳入预算管理。)D部门收到750万元经费后认为,虽然业务委托书规定了经费使用范围,但D部门实在没有能力和精力完成此项任务,只能通过外包的形式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规定,开票的事项不能作为本单位的收入确认,所以D部门收到拨款后的处理为:
2021年7月30日,假定B、C、D三个部门均发生了相关支出,其中B部门将500万元,转拨给了SS研究所,并要求SS研究所也开具了行政事业单位往来决算票据,且B部门和SS研究所也签订了业务委托书借:1214预付账款500万元(理由是项目尚未启动,属于预拨款项)C部门在本单位执行了项目,发生的费用合计500万元,C部门的会计处理是: 贷:4601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500万元(以支定收)不做账目处理 (理由是年初没有预计到此类事项,未纳入预算管理。)D部门向所属的YY转拨了500万元,用于项目的启动资金,会计处理是:假设年度内不再发生相关业务,那么年末会计报表上的相关信息为:B部门资产负债表 :银行存款 250万元、预付账款500万元、 累计盈余750万元C部门资产负债表: 银行存款250万元 其他应付款250万年D部门资产负债表: 银行存款250万元 其他应付款250万元B部门收入费用表: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750万元 费用 0C部门收入费用表: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500万元 费用500万元B部门决算收入支出表 预算收入750万元 预算支出 500万元 结转250万元D部门决算收入支出表 预算收入 750万元 预算支出500万元 结转250万元1.上述项目执行情况复杂多变,受约束条件很多,比如合同管理、票据管理、转拨经费的体制机制、单位层对经济业务的认知等,由于影响因素不同,体现到年末的会计信息质量不同。2.同样一个项目,往三个部门拨款,如果不对经济行为进行有效规范,将无法进行合并报表,及时和合并,对账也将十分困难。3.当前最应该规范的是行政单位能否层层转包项目资金,转包行为与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是什么关系?4.预算法虽然规定了行政单位的收支都要纳入预算管理,可目前实际的状况是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两张皮。5.预算管理是进攻性的思维,预算资金越多越好,记账好坏并不影响单位的业务开展;会计核算是防御性思维,需要体现合规、合法、防风险等,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必然手足无措。6.如果上述核算问题被审计部门查到,可能存在的风险就是对于经济业务的识别认知不同,所下的审计取证及审计意见无非就是多记(少记)收入(支出),审计报告会将此类问题归集为会计业务问题,而真正背后的财务管理体制机制、政策协调等问题,很少有人关心。7.峻峻以为,在上述问题没有对策建议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完全收付实现制,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同步,完整反映预算执行信息,什么时候出台了具体的费用准则、收入准则后,再予以协调。8.最后说一个制度上的漏洞,预付账款科目适用于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而预收账款科目只适用于事业单位,那么天然状况下,发生预付,有可能对方不能记预收,是不是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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