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基小律观点|私募基金注册地大盘点之一:横琴篇

基小律说:

快来和基小律一起看看吧~

作者:许旻斐、蒋蒙蒙

目录

一、引言

二、注册前提

三、前置审批

四、注册资本

五、人员要求

六、设立时间

七、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八、联系方式

一、引言

2016年1月,北京市工商局下发了一则《在全市范围内暂停投资类企业登记》的通知,其中第二条为暂停登记“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资本管理”、“资产管理”、“融资租赁”、“非融资性担保”等投资类经营项目。继北京之后,上海、深圳、广州等一线城市相继暂停私募注册,随后杭州也加入暂停审核行列。至此,北上广深杭全部暂停私募注册。此后,虽几地有“松绑”迹象,如杭州于2016年5月率先“松绑”,但两年后P2P“崩盘”历史再次重演,爆雷达到高潮,浙江成为重灾区。2018年8月初,浙江紧急叫停投资类公司注册。紧随其后,广州市全面暂停私募基金机构的工商注册登记,目前均暂未确定放开注册的时间。受P2P爆雷、私募机构失联等事件影响,多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工商注册受到影响,例如珠海横琴审批放缓、杭州和宁波等地叫停注册。一时间,市场的关注点聚焦到了“还有哪些地方可以注册私募基金”的话题上。

为此,基小律整理收集了各地私募基金注册的最新动态,接下来将为大家盘点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注册开放地。今日基小律与大家分享珠海市横琴自贸试验片区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注册最新动态。

二、注册前提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类基金、基金管理公司注册的前提是须符合股东资质要求,须属于国企、央企、上市公司、世界五百强、中国五百强、财政出资的企业、清科投中排名企业中的一类。

三、前置审批

需要先联系横琴区金融服务中心进行前置审批,前置审批通过后方才可以进行登记注册。通过电话咨询横琴区金融服务中心后,中心将通过邮件形式线上办理审批,审批需要3至5个工作日。

四、注册资本

无要求,满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要求即可(一般要求1000万元)。

五、人员要求

至少提供两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的高管。符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要求即可。

六、设立时间

设立流程所需时间约为10个工作日。前置审批完成后,须至窗口按指导完成信息采集,再办理工商注册(工商注册也需至窗口办理)。

七、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一)享受政策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可以享受优惠政策、扶持政策:

1.在横琴新区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契约型基金除外);

2.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3.规范运营,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基金业协会列入失联(异常)机构名单或被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

4.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其自接收横琴新区最后一笔奖励、扶持资金之日起5年内不迁出横琴新区(下文所提及的“5年内”均与此起算点相同),私募基金承诺在基金存续期内不迁出横琴新区,且不得变相改变纳税地点。若企业违反上述相关规定,需及时将奖励、扶持资金加计同期银行定期贷款利息退回;

5.按照规定向横琴新区金融服务局报送有关企业经营管理信息,具体以区金融服务局相关通知为准。

(二)税收奖励

1.以有限合伙制设立的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中:自然人有限合伙人,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20%;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投资收益或股权转让收益部分,适用税率20%;其他营业收入按照5%-35%征收,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按有关国家政策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补贴:自其完成工商注册之日起前两年,增值税按横琴新区留存部分的100%给予补贴;后三年按横琴新区留存部分的60%给予补贴(增值税横琴新区留存比例为25%)。

3.企业所得税补贴:自其获利年度起,前两年按其利润所缴纳企业所得税横琴新区留存部分的100%给予补贴;后三年按照其利润所缴纳企业所得税横琴新区留存部分的60%给予补贴(企业所得税横琴新区留存比例为20%)。

4.个人所得税: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当年所得形成个人所得税横琴新区留存部分的80%给予奖励,用于鼓励和支持其深造培训、购买自用住房等。

5.投资优惠: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投资于横琴新区的企业或项目,在项目退出时再按项目退出后形成的所得税横琴新区留存部分的10%给予额外奖励。

(三)产业培育和扶持办法

1.首次落户横琴且承诺5年内不迁出的世界500强:

(1)本部迁移至横琴自贸试验片区的,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资金扶持;

(2)设立一级子公司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资金扶持;

(3)设立二级子公司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资金扶持。

2.首次落户横琴且承诺5年内不迁出的中国500强:

(1)本部迁移至横琴自贸试验片区的,给予一次性600万元资金扶持;

(2)设立一级子公司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资金扶持;

(3)设立二级子公司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资金扶持。

(四)落户扶持

1、在横琴新区注册登记且已完成在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的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

(1)实际投资实体企业或项目规模达到5亿元(含)以上,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的专项扶持;

(2)实际投资实体企业或项目规模达到10亿元(含)以上,给予一次性500万元专项扶持;

(3)投资同一企业或项目的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在横琴新区注册登记且已完成在基金业协会的登记手续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1)管理的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规模首次达到5亿元(含)以上,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的专项扶持;

(2)管理的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规模首次达到10亿元(含)以上,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的专项扶持;

(3)同一奖励对象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3.符合上述规定的私募基金,按照下列条件和标准给予一次性支持:

(1)仅通过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按照扶持金额的10%给予扶持;

(2)通过基金业协会备案,且其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横琴新区注册登记的,按照扶持金额的50%给予扶持;

(3)通过基金业协会备案,且其 50%(含)以上资产在横琴新区内的托管机构托管的,按照扶持金额的60%给予扶持;

(4)通过基金业协会备案,50%(含)以上资产在横琴新区内的托管机构托管,且其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横琴新区注册的,按照扶持金额的100%给予扶持;

4.(1)在横琴新区注册登记且已完成在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的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其实际投资实体企业或项目的资金规模达到5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600万元专项扶持;其实际投资实体企业或项目的资金规模达到10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800万元专项扶持;

(2)享受前款规定落户扶持的私募基金,其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横琴新区注册登记,该私募基金须通过基金业协会备案且50%(含)以上资产应在横琴新区内的托管机构进行托管;

(3)本条规定与上述第1、2条落户扶持政策不能同时适用。

5.申请享受上述第1条、第2条、第4条落户扶持政策,除应满足相应条件外,实际投资实体企业或项目的资金规模应不小于横琴新区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及区属国有企业实缴出资资金的5倍。对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其落户扶持资金奖励给私募基金管理人,扶持资金分两年拨付到位,第一年拨付50%,第二年拨付50%。

(五)经营扶持

1.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按其当年形成的区级财力贡献部分的100%给予日常经营扶持。

2.对私募基金投资横琴新区内、主营业务符合横琴新区产业发展政策的企业或项目,或将所投资的、符合横琴新产业发展政策的企业或项目迁入横琴新区,并通过转让所投资的企业或项目的股权或减资等方式退出投资的,给予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其从私募基金获得分配的收入形成的区级财力贡献部分10%的额外奖励。

3.对符合享受政策条件规定的私募基金,投资横琴新区内符合横琴新区产业发展政策的企业,或将所投资的、符合横琴新区产业发展政策的企业迁入横琴新区的,每投资1家横琴新区内的企业或迁入1家企业到横琴新区,按照其首次投资额的5%给予专项扶持。私募基金每投资1家企业的专项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私募基金投资的横琴新区内的企业已获得风险投资补助的,不再给予专项扶持。对单个私募基金投资多家横琴新区内的企业或将所投资的多家企业迁入横琴新区的,累计专项扶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享受前两款规定专项扶持的私募基金,其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横琴新区注册登记且该私募基金50%(含)以上资产应在横琴新区内的托管机构进行托管。本条规定的专项扶持资金奖励给私募基金管理人,专项扶持资金一次性拨付到位。

(六)办公用房补贴

对在横琴新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且实际办公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连续3年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房租单价的30%,最高不超过80元/平方米,最高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七)政府服务

1.跟踪服务:

(1)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的政策、法律等咨询服务;

(2)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注册提供全程协助服务,协调完成外商投资备案、商事登记、外汇登记等手续;

(3)协助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备案。

2.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端专业人才、高端技术人才优惠政策:

(1)符合市、区户口迁移管理规定的,优先协助办理横琴新区户籍迁入申请;

(2)其子女申请就读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区教育部门应统筹协调,优先安排学位;

(3)有限协助办理其因公出国(境)申请;积极协助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聘用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高端专业人士及其家属办理居留许可。

八、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横琴区金融服务局(中心)

联系地址:横琴新区宝兴路118路3号楼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横琴金融创新大幕拉开 拟建股权投资基金集聚地2012年04月26日 03:05:16
各地私募基金放开注册情况汇总|PE实务
LP周报丨规模100亿南京开始招GP;华平募资173亿美元
九个QFLP试点地区政策比较
新三板:挂牌二十个常见问题最新核查实务(中)
资产配置类管理人的优点及登记条件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