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以前年度有一笔费用支出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现在还能否作税前扣除?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发布日期】: 20121008日     

以前年度有一笔费用支出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现在还能否作税前扣除? 

问:企业作自查审计时发现以前年度有一笔费用支出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现在还能否作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作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跨期费用的报销,怎么进行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重点关注】年底关账需注意的税务风险之跨期发票
跨年发票的账务处理
【12366】跨期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
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几点思考
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