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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母对宝黛相恋的保护举措
说到贾宝玉和林黛玉,真可谓千古第一对情人。当然,这话只能搁在几百年前的大清朝说,要以当今的眼光来看:这两人实在不宜结婚。姑表亲,算是近亲啊!近亲结婚的坏处不用多说,没准儿生出低能儿。但很遗憾,《 红楼梦》里但凡跟贾宝玉的婚姻沾边的女孩子,还都是他的亲戚。林黛玉跟他是姑表亲,薛宝钗跟他是姨表亲,唯有史湘云跟他的亲属关系比较远,是舅姥爷的孙女。所以,宝玉若是娶了湘云,从优生学的角度来看,还算是最理想的结局。

虽然今天的人觉得表兄妹结婚有违伦常,但在那个时代却很平常。《大清律例》就规定:"其姑舅、两姨姐妹为婚者听从民便。"这是民间沿袭已久的风俗,法律不加干涉。但也有法律明文禁止的:同姓的人不能结婚。古代宗族观念很深,觉得同姓的人五百年前都是一家,同姓的人结婚就等同于乱伦。这种律法正好跟咱们现代法律相反,现如今同姓的人结婚是正常事,那个时代就是禁止的。所以,林黛玉也好,薛宝钗也好,在那个时代都可以是贾宝玉的理想配偶人选。《 红楼梦》也就是在特殊的背景下写出的故事,放在今天根本不会发生,即便你的表妹到你家住上一辈子,也依旧只是个小表妹而已。

正因为那样的时代婚姻缔结条规那么宽松,女孩儿和男孩儿才更加早熟,对于男女之情体悟更早,尤其是像林黛玉这样敏感早熟的女孩儿,更加会施展一些小伎俩来试探自己的爱情。
大观园里的小姐,个个都是教养良好的名门淑女,即便玩笑也是优雅风趣的,低俗的人进不了大观园,淫邪的事跟清白的女孩子扯不上边。尤其是林黛玉,百花中的芙蓉仙,自然是不一样的清幽。但这个优雅的女孩子,其实也有过一些出格的举动。书中一段有关黛玉失当表现的描写:

宝玉(便)要了一壶暖酒,也从李婶(、薛姨妈)斟起,二人也笑让坐。贾母说:"他小,让他斟去,大家倒要干的。"说着,自己干了。邢、王二夫人也忙干了,让薛、李二人,也只得干了。贾母又命宝玉道:"连你姐姐、妹妹一齐斟上,不许乱斟,都要叫他干了。"宝玉答应着,按次斟了。
至黛玉前,偏他不饮,拿起杯来,放在宝玉唇边,宝玉一气饮干。黛玉笑说道:"多谢。"宝玉替他斟上一杯。凤姐儿便笑道:"宝玉,别喝冷酒,仔细手颤,明儿写不得字,拉不得弓。" 宝玉忙道:"没有吃冷酒。"凤姐儿笑道:"我知道没有,不过白嘱咐你。"宝玉将里面斟完,只除贾蓉之妻是丫头们斟的。复出至廊上,又与贾珍等斟了。坐了一回,方进来仍归旧坐。

这是第五十四回中的一段:荣国府设宴庆祝元宵佳节,贾母令宝玉为在座的各位亲友斟酒,这时候的宝玉是贾母的行为代表,宝玉斟酒实际上也代表着贾母为在场的各位家人亲戚斟酒。所以,宝玉所斟到的每一位都诚惶诚恐地一饮而尽,但到了黛玉跟前出了问题:"至黛玉前,偏他不饮,拿起杯来,放在宝玉唇边,宝玉一气饮干。黛玉笑说道:'多谢。'"

每当看到这一段,心里总是很不自在,足足替黛玉姑娘捏了一把汗!如此庄重的场合下,人人都正襟危坐,偏偏黛玉要耍点个性,自恃自己和贾母、宝玉超乎寻常的亲密关系,来了这么一出十分不庄重的现场表演,而且还当着这么多亲戚的面,实在是煞风景!在王夫人看来,岂会心中愉快?也难怪王夫人不喜欢林黛玉,即使是换了别的什么张夫人、李夫人同样也不会待见林黛玉!试想:天底下有哪位母亲会喜欢一个如此明目张胆地与自己儿子调情的女人呢?

也许很多朋友会对此抱有异议:调情?怎么可以对如此圣洁又如此纯真的林妹妹用这么露骨的词语来形容呢?但各位想象一下当时的场景:一个女孩把自己盛酒的酒杯送到了一个同样青春年少的公子哥儿的嘴唇边儿,而那位公子一饮而尽,这样的一幕难道还称不上暧昧吗?

相信当时两人的眼中肯定是有些含情脉脉的,断然不会有公事公办的严峻肃穆,不然也不会紧接着就有凤姐儿的调笑打趣了。当时在座的不光有贾家的府内女眷,还有李纨的婶娘及堂妹,更重要的还有薛姨妈和薛宝钗!这些都是出身于诗书名门大宦之家的太太、小姐,看到这样的场景,心里会是什么感觉?一对小儿女的调情,即便是纯洁的,也足以令旁人深感尴尬。

看到这里,总会不自觉地猜想王夫人当时的心情?文中没有写出王夫人的反应如何,这就对了,当时的王夫人脸色一定不好看,尤其加上凤姐儿一段调侃,这位思想保守的贵夫人面子上挂得住才怪!于如此热闹的元宵夜写王夫人的坏心情,岂不煞风景?干脆不写。

历来读者都不会在意这样一个"角落",顺便就把这个也看成是林黛玉纯真自我,不拘礼节的表现。但不要忘了,生于书香门第的林家、长在诗礼大族的荣国府的黛玉最重礼节,跟赵姨娘这样不受待见的人也能客客气气地敷衍寒暄,可见其涵养不凡。

但是,素来都小心谨慎的林黛玉在元宵节的家庭聚会上却来了个如此大胆的举动。而这样直白的举动林黛玉算得上头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这样的一个举动恐怕也只有红楼二尤那样的风情才稍可比拟,大观园中的其他小姐断然是不敢尝试的。相信这个举动对林黛玉来说也是个冒险,其实她是在明目张胆地表明自己和宝玉非同寻常的关系,也带有明显的炫耀意味,而这种炫耀的矛头直接指向的就是薛氏母女!

当然,林黛玉做出这个举动时脑子里肯定也是没有什么不健康的想法,她应该只是想向所有在场的亲眷们表示一下自己跟宝玉的关系最亲密、最无间,是跟宝钗、湘云、宝琴甚至探春都有所不同的,是宝玉姊妹行中的头号知己,这也符合林黛玉的张扬个性。这时候的林黛玉跟宝玉的感情已然稳定,从贾母那里又得到了关于自己和宝玉婚姻的某些暗示,她觉得自己日后必定是宝玉的正妻,所以,这晚黛玉的心情是十分快乐的。

然而,林黛玉还只是个年轻的女孩子,对于某些事情的认识还不够充分。她认识到了贾母可以作为自己的后盾,为自己将来的幸福作主,但却没有充分意识到王夫人在宝玉婚姻中所起到的作用,尤其是宝玉还有个做皇妃娘娘的姐姐,这一切都是贾母迟迟没有为二人定下亲事的原因之所在。相比于贾母的彷徨顾虑,黛玉的想法却十分简单,觉得拥有了贾母的宠爱和宝玉的钟情便可万事无忧,实际上正是黛玉盲目的乐观和自信导致了她的悲剧命运。

毕竟,在当时的时代,黛玉这个举动是十分露骨的,即便是在现代也一样让人觉得"碍眼",从凤姐的调侃中可以看出当时在座的诸位并非是完全无动于衷的,尤其是贾母和王夫人。但王夫人敢怒不敢言,虽然当事人是自己的儿子,但她仍然没有可以表现愤怒的权利。贾母也有所不安,虽说是自己最疼爱的外孙女,但黛玉的这个举动仍然让她尴尬难堪,于是紧接着就是下文的"掰谎记"了。古往今来所有的读者都认同这一幕是专门在写贾母的破腐除陈及不落俗套的个性,甚至也有人研究这是在隐晦地影射宝钗或者黛玉对宝玉的感情。而这明显是在为上文"宝黛调情"一段中的林黛玉作了一次很好的辩护,既是在维护林黛玉,又是在维护整个贾府的尊严!

以此可以看出,林黛玉之所以不讨男朋友的母亲——王夫人欢心的真正原因了,都说儿子是娶了媳妇忘了娘,作为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既然要分享一个男人的爱了,对于他的母亲而言,是精神上的莫大损失,因此,女孩子至少应该表现得收敛一点。可黛玉不仅不收敛,还以此作为炫耀的资本,当婆婆的能喜欢这样的儿媳妇才是怪事!所以说,如果你是一个女孩儿,那千万不要做一个有着"黛玉性格"的人。那样你的生活也会因你的性格而变得复杂,至少,你会发现身边的人大多不会和你同轨,而这其实是一个社会人的悲剧所在!

在发生了"宝黛调情"事件之后,书中紧接着的一个重要情节就是贾母的"掰谎记"了,作为一个宠爱外孙女林黛玉、溺爱亲孙子贾宝玉的老祖母,此刻的贾母唯一能够做的,也就只有为这两个不懂事的"小冤家"的不当行为进行一些善后弥补工作了。当然,贾母不愧是贾家第一流的领导者,很有外交手段,她保护自己的方法不是简单的辩解,而是以攻为守,先指出了对方的缺点,因此让对手无还击之力,显而易见,在宝玉和黛玉的婚姻问题中,贾母一方最大的竞争对手当然是薛氏母女。先来看看贾母的"掰谎记"原文:

贾母笑道:"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那样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生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见了一个清俊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诗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的了。比如男人满腹文章,去做犯法的事,就看是才子,不入贼情一案了不成?可知那编书的是自己塞了自己的嘴。再者,既说是书香人家小姐,都知礼读书,连夫人都知书识礼,便是告老还家,自然人口不少,奶母、丫鬟、伏侍小姐的人也不少,怎么这些书上,凡有这样的事,就只小姐合一个紧跟的丫鬟?你们白想想,那些人都是做什么的,可是前言不答后语?"
众人听了,都笑说:"老太太这一说,是谎都批出来了。"贾母笑道:"这有个原故:编这样书的,有一等人妒人家富贵,或有求不遂心,所以编出来污秽人家。再一等,他自己看了这些书看魔了,他也想一佳人,所以编了出来取乐。何尝他知道那世宦读书家的道理!别说书中那些世宦书礼大家,如今眼下真的拿我们这中等人家说起,也没有这样的事,别说是那些大家。所以我们从不说那些书,连丫头们也不懂那些话。这几年我老了,他们姐妹们住的远,我偶然闷了,说几句听听,他们一来,就忙歇了。"李、薛二人都笑说道:"这正是大人家的规矩,连我们家也没这杂话给孩子们听见。"

贾母的这句话有意思,大概意思是说:"编这种才子佳人俗套故事的人存心就是不良的。有些人是生活艰苦,又嫉妒人家富贵,所以编出来诬蔑富贵人家的,纯属心术不正。再者或是作者自己也想娶个绝代佳人,但不遂心愿,所以编了来自娱自乐。所以,别说那些大富大贵的世代官宦的人家了,就是我们这样的中等人家,也没有这样才子佳人私订终身没有教养的事情。可见,全都是谎话。"
这话看似一本正经,颇有文学批评的意思,但仔细一品,便能咂摸出滋味:这分明是说给薛姨妈和李婶听的。

贾母说是没有才子佳人的"私情",可她的孙子和外孙女明明就是书中所说的那样有"私订终身"的感情,而且还刚刚搞了一场现场表演!但作为一个家族的最高长者,贾母必须要维护这个家族的脸面,否则,就真成了老糊涂,不中用了,由此也可能成为王夫人、邢夫人要求老太太"退位"理由。毕竟,贾宝玉是贾家的命根子,荣国府的希望之所在,从小跟着祖母长大,受祖母的管教,可管教来管教去,却管教成了"私订终身"的浪荡子,岂不是笑话,也是贾母作为监护人的严重失职。那个时代不光不提倡自由恋爱,这种事还是违背伦常礼法的,不光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要受世人的唾弃。宝玉和黛玉,是贾母自己最宠爱的两个晚辈,他们的名誉,是最要紧的事情。贾母要保护宝、黛二人的名誉,但这又和王夫人有所不同。王夫人同样要保护贾宝玉的名誉,但她只顾自己儿子的名誉,保全了宝玉,也是保全了她这个母亲。这是封建社会母以子贵的社会思想根源。所以,相比之于贾母,王夫人的爱更多带有自私的成分,既是爱儿子,更是爱自己。所以,除宝玉之外,牺牲了谁她都不在乎,王夫人有她可怜的一面,但同时也不能否认她自私冷酷的一面。贾母不一样,她要同时保护宝玉和黛玉两人的名誉,谁受到了伤害她都会痛心。这是出于一个长辈对于晚辈彻底而无私的关爱。而且,宝玉和黛玉这对小冤家确实又令贾母费心,时时处处为"老祖宗"出难题。刚才黛玉的举动已经过火,再加上凤姐的几句调侃,实在不能不引起旁人的注意,难免会有人背地里说闲话,肯定会对林黛玉有所不利。所以,贾母一番话明显是堵住了大家的嘴:本府绝对没有这样的事,即使有也是你们的传言。如果真有传言传到我的耳朵里了,那可就是你们的责任了,别怪我不客气!

当然,在维护自己的同时,她也向王夫人的亲戚——薛氏母女,敲响了警钟。如果说贾母这出"掰谎记"特有所指的话,那矛头必定是指向薛宝钗的!文中,贾母这句话说得好:"既说是世宦书香大家小姐都知礼读书,连夫人都知书识礼,便是告老还家,自然这样大家人口不少,奶母、丫鬟服侍小姐的人也不少,怎么这些书上,凡有这样的事,就只小姐和紧跟的一个丫鬟?"

这话意思说,凡是富贵人家的小姐出出进进都有奶妈丫鬟团团围着,不可能跟男人有单独接触的机会,所以凡是这些书上写到这些"私情"的场景,都是只有小姐和一个贴身丫鬟而已,这不符合现实。贾母这话绝对不是空穴来风,在贾家,所有的小姐都有两个贴身掌管钗钏沐浴的大丫鬟,加上五六个负责打扫房屋来往使役的小丫鬟,除自幼乳母外,又有四个教引嬷嬷。算下来,一个主人倒有十几个人伺候,而这还是在贾府经济日渐败落的状况下。王夫人就曾经说过,当年林黛玉的母亲贾敏所拥有的物质生活享受要远胜过现在迎春、探春等人,那才是真正的千金小姐,现在贾府的小姐们,显然已经过得够"委屈"了。林黛玉来到贾府,享受的也是和迎春、探春、惜春一样级别的待遇,自然不会是只有一个服侍丫鬟的小姐。虽然每位小姐最最心腹的丫鬟只有一个或两个,但其他的丫鬟的名字以及出场频率也是相当地高。林黛玉的丫鬟紫鹃、雪雁、春纤的出镜率就颇高,而且黛玉房里的很多事情都是紫鹃和雪雁商量着来决定的。当然,大观园中也有一个例外:薛宝钗!

五十四回之前,薛宝钗的丫鬟名录中就只出现过莺儿和文杏的名字,而且这个文杏根本就是个摆设性的人名,没有任何实际行为。直到第五十八回,大观园解散戏班贾母才又把蕊官分配给了宝钗。当然,这份福利是每个小姐都有的。关于丫鬟的问题,薛姨妈和薛宝钗在第四十八回曾经有过一次讨论,薛姨妈当时对文杏的评价是:年纪幼小,道三不着两。而且这个文杏在书中从来没有过一次正面出场,可见在宝钗屋里的地位应该是很低的。宝钗屋里的大小事宜向来都是莺儿一人包办,她在书中所起到的作用绝对是不低于黛玉房里的紫鹃的。不知是否是曹雪芹的有意安排,单从名字来看,一个紫鹃,一个金莺,同样都是鸟类,都是起到传递消息的作用,可见这两个丫鬟在书中的地位是相当的,不相上下。

因为莺儿是从小就跟宝钗在一起的,所以宝钗的很多私事她都应该是了如指掌的。她也确实是时时处处都想帮助自己的主人。所以才会有"比通灵金莺微露意"、"黄金莺巧结梅花络"这两回里极为露骨地向贾宝玉"推销"自己的主人薛宝钗,就像宝玉所言,以宝钗对她的"疼爱"程度,将来出嫁时也一定会带上她的,而且极有可能会成为将来宝钗丈夫的小老婆。对莺儿这样凡俗又青春的女孩子来说,宝玉确实是个极为不错的人选,毕竟并不仅仅是自己的主人才有喜欢别人的权利,豆蔻年华的自己同样也有。但是莺儿显然不够聪明,几次总是把话说得太过露骨,颇有《西厢记》中红娘保媒拉纤的做派,总让人惋惜:怎么聪明绝顶的薛宝钗会看重这么一个有些蠢气的丫头呢?细想之下才发现:也只有这样的丫鬟才配薛宝钗这样的小姐,薛宝钗代表的是道德礼法,凡俗人就要有凡俗的缺点。

所以,贾母的话名义上是批评话本作者,实际上也暗讽了宝钗母女。这话一出口,气氛肯定是尴尬的,薛姨妈和李婶赶忙站出来表白澄清,说自己家里从来不给孩子听这些杂话。实际上当然不是,宝钗就曾经亲口说自己小时候也曾看过《 西厢记 》、《牡丹亭》等"杂书",后来被家里的大人发现了,还挨过严厉的批评教训。写到这里,也带出了薛氏母女的言行不一,当然,在那样的情况下,她们也是没有办法的。

气氛一僵,就只有凤姐出来救场了:

"罢,罢,酒冷了,老祖宗喝一口润润嗓子,且让二位亲戚吃杯酒、看两出戏之后,再从昨朝话言掰起如何?"(他)一面斟酒,(一面笑说,未曾说完,众人俱已笑倒。两个女先生也笑个不住,都说:"奶奶要一说书,真连我们吃饭的地方也没了。)

所以说,凤姐在贾府的地位是极其重要的,关键时刻她得充当调和剂。当然,凡是凤姐突然跳出来圆场之际,也就证明是场上的危急之际了。所以凤姐的作用在于救场,做个合格的消防员,像这样的一个人,也正是豪门大户钩心斗角所必须要有的一个角色。不论怎么说,贾母在这一回里,是正式向王夫人一族开火了,从这回之后,书中不再有贾母对薛氏母女敬若贵宾的描写。实际上,这一段故事,也正是贾母对于宝钗、宝玉所谓"金玉良缘"的反对表现。作为贾母,在"二玉"的婚姻问题上,是最有力的支持者。

第六十六回,尤二姐、尤三姐向小厮兴儿打探宝玉的感情状况,兴儿说:"只是他已有了,只未露形儿呢。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则都还小呢,故尚未及此。再过二三年,老太太便一开言,却是再无不准的了。"

可见,连贾府里的小厮都明白贾母的态度,何况是主子们。贾母的态度早在第二十九回时就已经表明了:说宝玉命里不该早娶。什么意思?就是为了争取时间。第六十三回,群芳夜宴占花名的文字中我们知道,宝钗和袭人同龄,袭人比宝玉大两岁,可见宝钗也比宝玉大两岁,而黛玉又比宝玉小一岁。宝玉是男孩子,不怕晚婚,黛玉年纪尚小,也不着急。但比宝玉还大两岁的宝钗可就得着急了。清代法律规定:"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婚嫁。"这项法规一直清末才有改变。所以,薛家即便再拖,也拖不过宝玉。只可气薛姨妈也说"宝钗命里不该早嫁",生生急死个人!当然,说起晚嫁,《 红楼梦》里还真有一位楷模,那位二十三岁还没嫁人的美女傅秋芳,放在今天都算是晚婚晚育的典型了。不过那只是个案,宝钗肯定不愿意拖到那个年纪。而且,这也就是在清代,如果放在其他朝代,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唐朝贞观元年,唐太宗就颁布诏令:男子二十岁以上,女子十五岁以上,还没有嫁娶,就要由政府强制性进行聘嫁。《 墨子节用篇》说:"古者圣王为法曰:丈夫年二十无敢不处家,女子年十五无敢不事人。"同样认为男子、女子的婚龄分别应该是二十岁和十五岁。汉朝以前各代,"男子三十不娶则为鳏,二十不嫁则谓过时"。另外,春秋、西汉、魏晋等朝,如果男子女子过了婚龄还不娶不嫁,父母甚至是要受到处罚的。所以,薛氏母女的心里并不好过,女儿一天天长大,希望却一天一天减少,如何不急,从这个角度来看,宝钗实际也很可怜。为了女儿的幸福婚姻,薛姨妈也得一天到晚扎根在贾府跟贾母一派斗智斗勇。

然而,宝玉和黛玉这对小冤家偏偏不理解贾母的苦衷,一味地任性,逼得贾母发出了"不是冤家不聚头"的悲叹。所以续书中凤姐、贾母在宝玉配偶问题上的偷梁换柱调包计,实际是完全没有依据的。对于贾母的形象实际是一次彻头彻尾的颠覆,读者并不值得信以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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