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自动离职工资 提交日期: 2012/9/19 8:46:36 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公司有一员工写了辞职报告,要求第二天就离职,但是根据我公司规定,离职需提前一周申请,因而未批准他离职,但是该员工第二天就没来上班,公司打电话通知他来上班,并跟他说明不来就按旷工处理,旷工的话是一天工资的5倍,但是他仍未来上班,请问这样的情况公司应该发他多少工资?谢谢! 受理单位: 领导信箱 回复人: 回复日期: 2012/9/19 9:15:43 回复: 您好!按照规定,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当月工资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应发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及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从工资中再行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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