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几天,福建有位教师吐槽说:2017年冬的绩效工资领到手了,总觉得不对劲。他说,他负责学校收发工作,还教两个班语文课,怎么绩效工资就没拿回自己被扣的钱呢?他去财会室核查了一下,原来,他们2016年的校长补贴、主任补贴、级长补贴、班主任补贴都是由教育局发放的,可2017年却由学校发放了,学校根本没垫钱,全部改由绩效工资项下支付。这样一来,满工作量的普通教师也就无法拿回自己的钱了。
现在绝大多数地方都实行先扣后发的绩效工资制度,也就是每人的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3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考核。
按照常理,如果教师满工作量,并且圆满完成任务,就应该能拿回自己的钱,这样才不至于打击教师积极性。
但是,很多地方重视教育都偏好建大楼买设备,而对提高教师待遇不是很感兴趣,所以很多本来应该由财政发放或者由公用经费发放的诸于校长补贴、主任补贴、级长补贴、班主任补贴等开支就都在奖励性绩效工资项下开支了,有些地方甚至直接规定一个提取比例。这样一来,不管教师承担满工作量还是超工作量,都无法拿回自己被扣除的钱了。
工作满负荷运转,而且圆满完成,却无法拿回本来属于自己的钱,这样的绩效工资制度显然不能起到鼓励教师工作积极性的设计初衷,只能伤害教师的积极性!
绩效工资发放遵循的首要原则应该是确保工作量符合规定且圆满完成的教师,待遇不降低。至于校长补贴、主任补贴、级长补贴、班主任补贴应该由财政另外支付或者由学校公用经费支付。
造成现在状况的原因,显然是很多地方虽然很重视教育,但并不重视教师待遇的提高!
很欣慰的是,有些地方已经意识到教师积极性的消沉,已经按照教育部的要求逐步实施“增量绩效”。他们的做法是,把每月扣除的教师的钱全部发回给教师,年底时由财政另外拨付一笔钱让学校进行绩效考核。这样一来,既确保了教师待遇不降低,又提升了内部竞争动力,有效促进了教师工作积极性。
教育要发展,归根到底靠的是教师。如果教师没有积极性,建多大的楼,买多好的设备,都无法增强内在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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