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修改《大连市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办法》等三件市政府规章的背景和有关情况进行说明。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近4.5万“农转城”人员也被纳入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统筹范围;同时将大连市统筹区域以外户籍的退休人员遗属也纳入进来。
据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发言人李子刚介绍,随着全国户籍制度的改革,我市“农转城”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也日臻完善,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已无明显差异,且这部分人员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希望享受采暖费补贴待遇。因此,本次《大连市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修改内容将“农转城”人员纳入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统筹范围。据了解,这部分“农转城”人员有近4.5万人。同时,第十七条作为第十六条,删除第一款中“具有我市市内四区城镇户口”。即“退休人员死亡后,其配偶符合供养条件且未纳入城镇困难居民采暖费补贴保障范围的,可以按照60平方米住房面积标准享受采暖费补贴。”这意味着,将大连市统筹区域以外户籍的退休人员遗属也纳入进来。
另外,本次《办法》修改将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的滞纳金加收比例由千分之二调整为万分之五,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缴费的积极性。据了解,目前,该《办法》适用市内五区(中西沙甘高),金州、旅顺两地也建立了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
◆ 近4.5万“农转城”人员被纳入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统筹范围
◆ 大连市统筹区域以外户籍的退休人员遗属纳入补贴范围
◆ 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的滞纳金加收比例由千分之二调整为万分之五
各类人员享受采暖费待遇的时间
记者还了解到,《办法》实施初期,由于各种原因,对离退休人员采暖费待遇享受时间的规定不是很明确。为保证离退休人员能够及时领取采暖费补贴,本次修改进一步明确了各类人员享受采暖费待遇的时间。
2005年12月31日前在用人单位退休的人员
缴费年限满25年的,按照85平方米住房面积标准享受采暖费补贴;不满25年的,按照60平方米住房面积标准享受采暖费补贴。
2006年1月1日以后在用人单位退休的人员
缴费年限累计满25年的,按照85平方米住房面积标准享受采暖费补贴;满20年不满25年的,按照60平方米住房面积标准享受采暖费补贴;不满20年的,个人可一次性补缴至20年,不补缴的,不享受采暖费补贴。
经市政府批准的原在我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三年改革脱困下岗自谋职业人员和下岗转失业并轨人员(统称“三三制”人员),具有市内城区居民户口人员退休后,缴费年限满20年的,按照60平方米住房面积标准享受采暖费补贴;不满20年的,个人可一次性补缴至20年,不补缴的,不享受采暖费补贴。
2005年12月31日前,在用人单位退休的人员
采暖费补贴移交经办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的,从办理采暖费社会化发放手续次月起享受采暖费补贴,未办理移交的,由原渠道解决;“三三制”人员以灵活就业身份办理退休的,自2006年1月1日起享受采暖费补贴。
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
用人单位按月足额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符合按月领取采暖费补贴条件的,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当月起享受采暖费补贴。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提供通信地址等资料
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新闻发言人李军介绍了《大连市关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修改情况。
受理申请环节三个方面修改:
要求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提供通信地址等资料,防止出现政府信息无法送达申请人的情形,保证申请人及时得到需要的政府信息;
申请政府信息时,申请人可以提出答复的具体方式,包括纸质、移动存储设备、电子邮件等,这样修改主要是方便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降低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成本;
完善“一事一申请”制度,即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公开一项政府信息,有效提高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针对性,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答复环节三个方面修改:
行政机关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政府信息公开,保证当事人以最快捷的方式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快捷性;
行政机关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申请人,行政机关保存申请一年以备查阅;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的使用,凡是行政机关向申请人出具的书面答复书或相关文件,均需要加盖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保证答复的规范化。
另外,在具体的工作时限方面,由于原《规定》办理期限中采用“三日”、“十五日”的规定,对于“日”为工作日或者自然日的规定不明确,此次修改进一步明确《规定》中的“日”为“工作日”,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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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办法》于2006年10月颁布,实现了采暖费补贴由企业福利制度向社会保障制度的过渡,解决了国有、集体企业,特别是改制和破产企业的历史遗留等问题,实现了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的社会化发放。《办法》实施初期,适用范围和对象仅包括市内五区(中西沙甘高)的各类企业及其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2007年,金州、旅顺两地也相继建立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同年,市本级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采暖费补贴也实行了社会化发放。截至2014年末,全市已有2.6万余户企事业单位,50.6万名在职职工累计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63.9亿元;为42.3万名离退休人员累计发放采暖费补贴近40亿元。
《大连市关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于2008年10月19日公布施行。《规定》明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主体、程序、方式等内容。《规定》实施以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的数量累计达3496件,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打造服务型、阳光型政府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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