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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氏父子创作《金瓶梅》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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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1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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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00年第四届国际《金瓶梅》学术讨论会上,笔者首次提出:《金瓶梅》是一部父作子续的书,原作者是丁纯,续作者则为丁惟宁。这个结论的做出,是建立在对《金瓶梅》的文本结构、创作年代等问题的综合考证基础之上,并从《金瓶梅》一书与诸城丁家千丝万缕的关系中追索出来的。需要首先说明的是,《金瓶梅》实际上存在着一个文本结构问题,全书100回(有“赝作”之疑的第五十三——五十七回除外)并非出自同一作者之手的整体。

        第一百回结末诗有云:“闲阅遗书思惘然,谁知天道有循环”,既称其书为“遗书”,又言“闲阅”,这显然绝非原作者的口吻,而是另一人所说。经过对全书故事的营构模式、抄借他书情节的方式及回首诗中折射出的作者心态、经历等方面差别的细致比较,笔者认为前91回当为原作,亦即所谓“遗书”,后9回则为续作。而且,笔者在对《金瓶梅》的语词进行微观考察时还发现,在完全相同的语境下,后9回的某些用语与前91回的习惯用语有着诸多差异,显露出各有其主的痕迹。当然,《金瓶梅》的作者就至少应该有两位:一为原作者,一为续作者。至于《金瓶梅》与诸城丁家的关系,是随着近年东吴弄珠客写给丁惟宁的一封信的发现而逐渐清晰起来的。张清吉先生首先提出了“丁惟宁说”。而笔者则认为,丁惟宁仅是《金瓶梅》的续作者,而真正的原作者则是其父丁纯。

《续金瓶梅》

一、《金瓶梅》后9回系丁惟宁续作

      早在《金瓶梅》刊本问世前,诸城丁家就已藏有该书的抄本(甚至有可能就是原稿本),这也成了后来丁惟宁少子丁耀亢撰作《续金瓶梅》的前提。

       东吴弄珠客在致丁惟宁的书札中也曾谈到“公之奇书”,说明丁惟宁之于《金瓶梅》,不仅是一位抄本的拥有者,而且享有相应的著作权。我们可以看到,在后9回不大的篇幅中,确实隐藏着丁惟宁的影子。

      此前,笔者在探索《金瓶梅》的文本结构问题时,注意到:后9回的回首诗体现出的作者心境、身份与前91回有所区别。

       在前91回,某些“夫子自道”式的回首诗,集中体现出作者崇天认命、任事随缘的处世观,心境散淡平和,豁达自然。如:“富贵繁华身上孽,功名事迹目中魑”(第九十一回)。但第九十三回回首诗的意韵却显然与此不同。该诗和后9回的大多数回首诗一样,也是取自《水浒传》,原诗用以感叹宋江忠心报国、屡建功勋,却终遭奸佞屈陷的命运。值得注意的是,这位续作者对原诗做了较大改动:

     《水浒传》第九十三回:不识存亡妄逞能,吉凶祸福并肩行。只知武士戡离乱,未许将军见太平。自课赤心无谄屈,岂知天道不昭明。韩彭功业人难辨,狡兔身亡猎犬烹。

     《金瓶梅》第九十三回:谁道人生运不通,吉凶祸福并肩行。只因风月将身陷,未许人心直似针(?)。自课官途无枉屈,岂知天道不昭明。早知成败皆由命,信步而行暗黑中。

       如果说诗中的“风月”二字勉强可认为是切合正文中陈经济与冯金宝重逢之事的话,那么,“自课官途无枉屈”及“早知成败皆由命,信步而行暗黑中”句却根本无法套到陈经济的头上,尤其是“官途”二字最为悬隔,陈经济哪里当过什么官!

       由此可知,续作者的改作实为直抒胸臆,乃夫子自道。就诗意推测,作者原为“官途”中人,本想有所作为,却由于某种原因负屈衔冤,仕途受阻,于是便感慨天道不公,人生不遇。他也认命,却是出于遭受挫折后的无奈。与前91回比较起来,显然多了一分怨天尤人的浮躁不平之气。此诗正是万历十五年郧阳兵变后丁惟宁境遇、心态的真实写照。

       丁惟宁(1542——1609),字养静,又字汝安,号少滨主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进士。他先后任过清苑知县、长治知县、四川道监察御史、直隶巡按、河南佥事、陇右兵备佥事、江西参议等职,其间虽小有波折,但基本可谓仕途顺利。在每一任上,丁惟宁都兢兢业业,勤政爱民,颇有治声。到万历十五年(1587),丁惟宁已是湖广按察司郧襄兵备副使,正四品大员。但是,当年十一月发生的一场郧阳兵变却给了丁惟宁沉重的打击,并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

丁惟宁像

       郧阳兵变是万历年间的一次著名事件。《明史》、《明实录》、《明通鉴》、《涌幢小品》、《万历野获编》及乾隆《诸城县志》、丁耀亢《述先德谱序》等书均有记载,间有出入。对于兵变的起因,明朱国祯《涌幢小品》述之最详,该书卷三十二《郧阳兵变》:

      万历十五年,李见罗材抚郧阳,改参将公署为书院,十(一)月初二起工。是日,参将方印已解任去,米万春继之,会于离城六十里之远河铺。方有忿言,米激军士梅林、王所、熊伯万、何继,持传牌令旗,与杜鹤等鼓躁而入,毁学牌,抢掠,围逼军门。 凡诸不便事宜文卷,逼取军门外烧毁;又勒饷银四千二百两充赏。次日,米尚次城外十里,李飞柬速之。又次日,米入城,鼓吹铳炮过军门履任,释戎服晋见,仍勒上疏归罪道府生员,疏必经米验过,追改者再;仍收城门锁钥。李隐忍从之,复阅操行赏。哨官杨世华云:“乘此冒赏,近于劫库。”米佯怒而心是之,即讽军士告加月粮,旧折三分增至四分。适副使丁惟宁入城,一见米,即云:“各官兵将,拥汝为主帅。”米大怒,拥众喧乱。守备王鸣鹤仗剑大喝曰:“杀副使,是反!谁敢?谁敢?”丁仅得免。李避走襄樊。裴淡泉应章代之,好言慰米,仍杖杀梅林、王所,事得定,而讹言传数年不息。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二《郧变》可作补充:

       万历丁亥,……时郧抚为李见罗,名材……见罗自负文武才,以讲学名天下,至拆毁参将公署,改建书院,为其将米万钟(春)设谋鼓噪,禁李于署不得出,自为疏逼李上之朝,委罪文吏及师儒,曲为诸弁卒解释。

      时新道臣为丁惟宁,初至,稍以言呵止之,遽遭殴詈,丁故美髯须,薙之殆尽,几至举军叛逆,赖守备王鸣鹤救止,丁始得脱。后虽仅调官,然罹辱极矣。

        可见,兵变之起,乃由有讲学之癖的李材改参将公署为书院而激起公愤,米万春又从中怂恿,而致军士哗变,事态逐渐失控。

       此时丁惟宁初任郧襄兵备副使,基本上算是个局外人,却无端遭受殴詈、薙须之辱,还差点招致杀身之祸。但事情并没有完。

      米万春为推脱责任,还胁迫李材上疏归罪于丁惟宁、知府沈鈇等。据《明神宗实录》卷一九二载:

       抚治都御史李材题参知府沈鈇、副使丁惟宁、指挥冯高、杜应明、守备王鸣鹤、生员胡东昭等,并自劾不职。

      上命夺材俸半年,丁惟宁、王鸣鹤各一年……。已,材疏论惟宁“始鼓攻剿之虚声,增其疑畏,继激告粮之军众喧哗于庭;惟宁越墙而走,伤体损威,宜行议处”。得旨,降惟宁三级。

      这样,原本无辜的丁惟宁只因一个“风流罪过”(元明时常语,指无中生有或小题大做的罪名,应即诗中“风月”之意),又被夺俸、贬官,真可谓“罹辱极矣”!

       那两个肇事的元凶呢?在朝臣的参劾下,巡抚李材仅得了个“还籍候勘”的处分,不了了之;而参将米万春则受到大学士申时行庇护,“置不问,旋调天津善地去”(《明史》卷二二七《李材传》)。

       面对这种黑白不辨、是非颠倒的裁断,丁惟宁心中的愤懑和悲凉可想而知。

       此时的他,终于认清了官场的险恶,遂绝意仕进,“旋补官凤翔,不就,归”(《诸城县志》列传第三《丁惟宁传》)。

      从此,官场中便少了一个奋发有为的干练官员,林泉间多了一位优游觞咏的大德隐士。

       郧阳兵变是丁惟宁人生道路上的重要转折点,也是他心中永远挥之不去的阴影。

       官途受挫的丁惟宁,在续写其父留下的“遗书”时,借改作《水浒传》原诗的机会,一吐胸中块垒,发出了“自课官途无枉屈,岂知天道不昭明。早知成败皆由命,信步而行暗黑中”的感慨,也就毫不奇怪了。

     《金瓶梅》中有丁惟宁的笔墨,这在丁惟宁之子丁耀亢的诗作中也有所反映。对此,张清吉先生已做过考证。

      清康熙四年(1665)八月,丁耀亢因《续金瓶梅》遭人攻讦而下狱,凡一百二十日,至年底方蒙赦放还。他作有《漫成次友人韵》八首以志感,其六云:

      老夫傲岸耽奇癖,捉笔谈天山鬼惊。误读父书成赵括,悔违母教失陈婴。

     非关湖海多风雨,强向丘园剪棘荆。征檄何如宣室诏,九霄星斗似知名。

      其中“误读父书成赵括,悔违母教失陈婴”都有典故:前句出《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即纸上谈兵;后句出《史记·项羽本纪》。

      在丁耀亢,所谓“悔违母教”实有其事,“误读父书”也是如此。这部丁耀亢由“误读”而致祸的“父书”,所指应当就是与自著《续金瓶梅》在创作主旨、故事情节等方面有着内在联系的《金瓶梅》。

《诸城县志》

二、《金瓶梅》前91回“遗书”的作者是丁纯

       所谓“遗书”,是指还只有91回的原作未完遗稿。续作者丁惟宁有缘得到了这部“遗书”,且后9回续作与前91回原作又利用了某些共同的素材(如《水浒传》《京本通俗小说·志诚张主管》),这表明他与原作者之间可能存在着某种特别的亲密关系; 再从《金瓶梅》前91回的时代特征、创作年代来看,真正的原作者应至少比丁惟宁要长一辈,其主要生活年代不在万历而在嘉靖。这个人不是别人,正应是丁惟宁之父丁纯。关于丁纯,见诸文献的记载并不多,目前所见仅有乾隆《诸城县志》、丁耀亢《述先德谱序》、丁昌燕《丁氏家传》等。

       据此,可对其生平事迹作一大致勾勒:丁纯(1504——1576),字质夫,号海滨先生,晚号海滨逸老。先居藏马山西麓、东海琅琊台之北,地名大村。嘉靖四十一年(1562)岁贡,先后出任钜鹿训导、长垣教谕,后因其子丁惟宁出为直隶巡按而回避告归。回乡后,迁于诸邑城内,居超然台下,以城南为别墅,与乡人谭章、窦昂等结九老会。其传世作品不多,仅《东武诗存》中载其诗《九日登常山》一首。

       笔者之所以认为《金瓶梅》前91回的作者是丁纯,是因为在丁纯身上,确实存在着与《金瓶梅》作者的种种条件相契合的对应点。

(一)《金瓶梅》的创作年代与丁纯的客居经历

      《金瓶梅》横空出世的消息,最早出现在万历二十四年(1596)。这一年,袁中郎在吴县任上作《与董思白书》,对该书大加称赏,并探问:“《金瓶梅》从何得来?……后段在何处?抄竟当于何处倒换?”在《金瓶梅》抄本流传阶段,最先得见该书的那些文人墨客尽管对其作者身份的猜测纷纭不一,但对其作者的生活年代亦即该书创作年代的认识却是出奇的一致,众口一词地认为在嘉靖年间。

       如:谢肇淛《〈金瓶梅〉跋》:“相传永陵中有金吾戚里,凭怙奢汰,淫纵无度,而其门客病之,采摭日逐行事,汇以成编,而托之西门庆也”;袁小修《游居杮录》卷九:“旧时京师有一西门千户,延一绍兴老儒于家。老儒无事,逐日记其家淫荡风月之事”;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五:“闻此为嘉靖间大名士手笔,指斥时事”;屠本畯《山林经济籍》卷八:“相传嘉靖时,有人为陆都督炳诬奏,朝廷籍其家。其人沉冤,托之《金瓶梅》”;廿公《〈金瓶梅〉跋》:“《金瓶梅传》为世庙时一钜公寓言,盖有所刺也”。但由于在这些记述中多有“相传”、“闻”等不确定字眼,致使后人对“嘉靖说”有所存疑。

       至上一世纪三十年代,吴晗、郑振铎等大学者提出“万历说”,影响甚众,近年来又有学者续有补充。但是,“嘉靖说”并没有被彻底颠覆,因为《金瓶梅》中带有嘉靖年间的时代特征的例证可谓明确而又具体,而“万历说”至今仍无法举出一例堪称确凿的论据以自圆其说。由此,逐渐形成了嘉靖、万历二说并存的局面。

《万历野获编》

      《金瓶梅》从明人认定的写于嘉靖,到万历中期方才面世,这种时间上的距离,实际上已从一个侧面表明了《金瓶梅》的创作年代的跨度是相当大的,已经超出了单纯的“嘉靖说”或“万历说”所能涵盖的范围。

       其实,《金瓶梅》真正的时代密码就埋藏在书中。

       在“《金瓶梅》创作年代新考”的系列论文中,笔者分别从《金瓶梅》依次出现的三个舛误纪年干支“甲辰”(第十二回)、“丁未”(第二十九回)、“戊申”(第三十回)的自系统性及在书中人物的宋代生年系统层面之下隐藏着的明代生年系统两个方向,做了细致推证:

       这三个误出干支实为作者创作年代的真实记录,即第十二回写于嘉靖二十三年甲辰(1544),第二十九回写于嘉靖二十六年丁未(1547),第三十回写于嘉靖二十七年戊申(1548),嘉靖二十三年应可大致定为始作之年;第五十二回的两个日干取自嘉靖四十年(1561),第五十九、六十二、六十三、六十四回接连出现的八个日干和两个月令均取自隆庆五年(1571),第八十回的两个日干取自隆庆六年(1572),也都是相应的创作年代。

       因此,“无论此书的后20回是否仍出于原作者之手,全书的最后完成时间总要晚一些,最早也在万历初年”;“作者的生年应不晚于正德十年(1515);第八十回写于隆庆六年(1572),其卒年必然更在其后,约在万历初年。这个区间应可成为核定作者资格的重要条件之一。”

       此外,对于《金瓶梅》创作进度的不均衡现象,进一步推断:

     “在嘉靖二十七——四十年、嘉靖四十——隆庆五年这两个区间的某段较长时间内,由于某些具体原因,比如科考应试、就任外官等,作者曾经长期搁笔,以致《金瓶梅》的创作过程出现了中断。在真正的作者身上,应当存在着能够与之形成对接的生活经历。在对《金瓶梅》作者的考索中,这个环节应予以格外注意。”

       据丁氏族谱载,丁纯生于弘治十七年(1504),卒于万历四年(1576)六月初六。当《金瓶梅》始作之时,丁纯已经41岁,完全具备相应的社会阅历和生活积累;其逝年与丁惟宁在万历十五年罢官归乡后继“遗书”而续作也有着时间上的顺承关系。在嘉靖二十七——四十年间,丁纯到底干了些什么,由于资料匮乏,现已难以确知;但丁纯在嘉靖四十——隆庆五年这个时间段的行迹,却是可以考知的。

      《诸城县志·历代选举表》载:“丁纯,嘉靖四十一年岁贡。”按明制,府、州、县学每年从生员(秀才)中选送成绩或资格优异者,升入京师国子监肄业,称为“岁贡”,“弘治、嘉靖间,仍定……县学岁一人,遂为永制”(《明史·选举志一》)。经过数年在监修学,再经一年左右的历事(实习),乃可出监,到吏部候选入仕。嘉靖时,岁贡监生多充任教官。丁纯初授钜鹿训导,时间约在嘉靖四十五年。

      光绪《钜鹿县志》卷八《官师志》载:“明嘉靖……训导:丁纯,诸城人。”其后,丁纯升任长垣教谕。查嘉庆《长垣县志》卷三《职官志》:“(明)教谕:隆庆三年,丁纯(山东诸城人)”,未记卸任时间。

      从同书所载他的继任者吴嵚在隆庆五年春已经到任的事实来看,丁纯最晚在本年伊始就已解职还乡,任期未满。究其原因,乃因其子丁惟宁当时出任直隶巡按御史,而长垣(今属河南)属直隶大名府,按照明代亲族回避制度“从卑回避”(下级回避上级)的规定,丁纯遂辞任告去。

       总起来看,从嘉靖四十一年到隆庆四年(或隆庆五年开初)这十余年间,丁纯或就国学,或任教官,基本上都在外地,这与《金瓶梅》中体现出的嘉靖四十年——隆庆五年的时间间隔恰好是榫卯相合,形成了完美的对接。

       由此可知,丁纯的离家外出,直接导致了从事创作所需的起码的时间、环境条件得不到保障,这正是《金瓶梅》第五十二回和第五十九回的创作年代即嘉靖四十年与隆庆五年之间出现较长间隔的真正原因。

      不仅如此,丁纯刚刚结束的长垣教谕的经历也立即影响到了他的《金瓶梅》创作,在书中留下了他独有的印记。这主要体现在两个地域性很强的说法上:第六十一回,李瓶儿病重时,江湖郎中赵捣鬼上门诊治,自诩出身医道世家,其父现充“汝府良医”。需要指出的是,本回所写赵捣鬼看病的过程、说的话多从《宝剑记》第二十八出抄改而来,但“汝府良医”一语却完全是作者的独立创作。所谓“汝府”,指汝王府第。终明一代,受封的汝王只有一个,即汝安王朱祐梈,藩地在河南卫辉府(今河南汲县)。

      《明史·诸王世表五》载:“汝安王祐梈,宪宗庶十一子,弘治四年封。十四年就藩卫辉府。嘉靖二十年薨。无子,封除。”

    “汝府良医”的医术或许真的很高明,闻名于卫辉府的周边地区,但在当时绝不会到了声名远播天下的程度。 丁纯任教谕的长垣县与卫辉府正相毗邻,才有机会获知这个说法。

       第六十八回,奉敕修理河道的都水司郎中安忱过访清河县,对西门庆谈到“南河南徙”;第六十九回,西门庆差人往怀庆府林千户那里打听京察消息,也说去“南河”。有学者认为“南河”系指淮河,张冠而李戴,大误。所谓“南河”,实指黄河,确切地说,是指黄河在流经今潼关以后由西向东流的河段。黄河古称“河”、“大河”,而在中原一带呈西东流向的这一段又专称为“南河”。本来,对于周边的山川湖海等自然景观,人们往往习惯于根据方位关系来加以命名,如南山、北海之类。“南河”之称也是如此。

     《史记·五帝纪》:“舜让辟丹朱于南河之南。”《正义》释云:“河在尧都之南,故曰南河。”这一称呼具有很强的地域特征,通常只适用于位居黄河北岸同时又距河不甚远的地方。至今,在原属明怀庆府管辖的河南沁阳、孟县、温县等地,仍然习称黄河为“南河”。《金瓶梅》中多次直称“黄河”(第一、七十一、七十二、九十一回),可这两回却改称“南河”,尤其是借由不通诗文的西门庆之口说出,显然用的不是古称,而是俗称,应来自黄河以北的百姓口语。

        长垣县在明时处在大名府南界,离黄河很近。嘉庆《长垣县志》卷五《地理书》引明旧志概括长垣形胜云:“澶渊距其北,大河经其南。”接连出现的这两处“南河”,正是刚从长垣离任的丁纯受当地百姓惯用说法的影响所致。

《长垣县志》

(二)《金瓶梅》的创作主旨与丁纯的人生态度、社会地位

      《金瓶梅》创作于嘉靖中期,是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的。明代中叶,正是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开始向市民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商品经济的逐步繁荣,催生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促进了人的自然欲求的空前勃兴,使人们的生活方式、社会风气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转变。这种转变在东南沿海和长江流域的经济发达地区表现得最为明显,也延展和深入到了北方。据山东《博平县志》载:

      至正德、嘉靖间而古风渐渺。过去乡社村保中无酒馆,亦无游民。由嘉靖中叶以至于今,流风愈趋愈下,惯习骄吝,互尚荒佚,以欢宴放饮为豁达,以珍味艳色为盛礼。其流至于市井贩鬻、厮隶走卒,亦多缨帽缃鞋、纱裙绸裤;酒庐茶肆,异调新声汩汩侵淫,靡焉不振;甚至娇声充溢于乡曲,别号下延于乞丐,逐末游食,相率成风。

     所有这些逾礼越制的现象,在《金瓶梅》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反映。作者生逢这样的时代,自然会有所感触。从《金瓶梅》卷首酒、色、财、气“四贪词”及书中“看官听说”等综合来看,作者显然是秉持着传统的儒学纲常伦理,把社会风气的变化归咎于“人欲”的恶性膨胀,这也是封建时代正统文人的传统思路。

      《金瓶梅》之作,正是出于惩恶扬善的道德教化目的,试图以此拯救那些沉溺于欲海中的男男女女回归善途。正如欣欣子序所说:“寄意于时俗,盖有谓也”,“无非明人伦,戒淫奔,分淑慝,化善恶”。然而,在写作手法上,作者抛弃了人们惯用的以正面劝善为主的传统模式,而专意于惩恶,企望通过对西门庆及金、瓶、梅等人恶行恶报的描写,使人心生悔惧,以达到回心向善之效。东吴弄珠客序所谓:“然作者亦自有意,盖为世戒,非为世劝也”,也正是此意。

       在“四贪”中,作者更为关注的还是“人皆好之,人皆恶之”的“色”,用西湖钓史(查继佐)《〈续金瓶梅集〉序》的话说:“《金瓶梅》惩淫而炫情于色”。但令人遗憾的是,《金瓶梅》中那些描写性活动的文字,使其问世不久就背负上了“淫书”的恶名。这实在是一种莫大的误解。在作者的理念中,有此因方得此报,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此所谓“以淫说法”。难怪廿公要为之大声叫屈:“不知者竟目为淫书,不惟不知作者之旨,并亦冤却流行者之心矣。”(《〈金瓶梅〉跋》)在近年的《金瓶梅》研究中,有的学者着意于从某位作者候选人身上寻找与性有关的劣迹,甚至有人推测作者是一位性变态者(比如太监),说到底仍是“淫书”意识在作怪。

       概言之,《金瓶梅》作者应该是一位思想意识比较正统甚至可以说保守的封建文人,该书正是作者为挽救当时江河日下的世道人心而开出的一剂猛药,是一部以否定的方式警示世人的戒世书。

       与《金瓶梅》作者的创作心态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其地位和身份问题。沈德符称作者为“嘉靖间大名士”,廿公说是“世庙时一钜公”,论者据此往往从位高权重的达官显贵中寻找人选。

       其实,所谓“大名士”、“钜公”原本就是虚誉之词,既可指身位显赫的高官,也可指声名卓著的文士骚客、德高望重的忠厚长者。通过对《金瓶梅》前91回回首诗传达出的作者对富贵、功名的淡泊超脱态度的分析,笔者曾对作者的社会地位和身份进行过推测:“他应当是一位怀才未遇、仕途失意的落魄文人。退一步讲,即便作者曾经跻身官列,也未必会大过县部正印之职。”丁纯终生只当过钜鹿训导、长垣教谕,都是未入流的教官。从现有资料看,丁纯平生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迹,被世人特别称道的是他的品行。

      《诸城县志》载:丁纯“砥行端方,通世务,两县士皆敬重之。”丁昌燕《丁氏家传》称“公性敦笃”,并记载了丁纯归乡后的两件事:其一,丁家大概由于家境不好,曾将田地佃于富民,富民得知丁惟宁官至直隶巡按,纷纷上门交还田券,被丁纯婉拒;其二,迁居城内以后,离丁氏祠、墓有百里之遥,每逢祭期,丁纯都不避艰辛,徒步往祭。

       丁耀亢《述先德谱序》称:丁纯“尚义喜施”,“乡人宗之,享年近古稀,终以乡贤祀”。 这些记载谈不上丰富,却已使一个道德名世的儒师形象跃然于纸上。以今人的眼光看来,丁纯的做法甚至可以说是迂腐。然而,正是这样的人,才会有一种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卫道的热情,去花费巨大的心力写作《金瓶梅》,为世人贡献出一个医心救世的良方。

《丁耀亢全集》

(三)《金瓶梅》的语言特征与丁纯的生活阅历

      《金瓶梅》的语言(方言)问题,是近年来学界争论得最为热烈——恕我直言——也是最为混乱的一个问题。除了传统的“山东方言说”外,先后又有“吴语”、“山西方言”、“东北方言”、“内蒙西部方言”、“清河方言”、“河北正定方言”、“湖南平江方言”、“徽州话”等等新说迭出。

       论者在论定《金瓶梅》的方言属性时,或者拈出书中一些在某种现代方言(通常是论者的母语)中仍在使用的语词,或者从书中找到与某位已知籍贯的明清作家的作品相同的用例,即宣称其必非该方言莫属。事实上,这种论证方法缺乏起码的科学性,是根本靠不住的,对《金瓶梅》研究也难有实际的助益。

       笔者以为,在《金瓶梅》方言研究中,应该采取一种更具严密性的论证方法——历史文献普查法,即:对于那些有方言“嫌疑”的语词,要在同一时代层面上进行尽量广泛的历史文献调查,只有在未见反例的条件下,方可断定其属某种方言。这样得出的结论尽管仍不是必然的,却可以使其可信度得以最大限度的保证。据此,笔者数年来对《金瓶梅》中那些被论者指称为某种方言的语词进行了细致的查验,结果是:被指为山东方言外的其他方言的语词,无一不可在同时代其他北方作家的作品中找到,其中的绝大多数都是当时南北通用的普通语词;而被指为山东方言的语词,十之七八也见于非山东籍作家特别是广大北方作家的作品,真正的山东方言语词充其量不过百十余条。据此,可以得出对《金瓶梅》语言风格的总体认识:“该书基本上是以北方官话写成的,其中所用方言确乎是山东方言,但纯粹的山东方言语词并不多。”

      进而,笔者在大范围的历史方言调查的基础上,对《金瓶梅》行用方言的具体区域进行了推证:从书中筛选出具有地域性特点、能够代表作者用语特色的三条语词——“推聋装哑”、“干…茧儿”、“管情”,与在山东境内同时使用着的、与它们存在排斥关系的异构同义语词——“装聋作哑”、“作(做)…茧儿”、“情管”等进行对比性调查,由此可以分别得到《金瓶梅》中三条语词的大致使用范围,而它们的重合、交叉部分也就是《金瓶梅》方言的行用区域,结论是:“《金瓶梅》方言出于山东东南部,按照明代建制,其地域主要包括兖州府东部和青州府南部的十数县。其中,最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诸城,因为该地是已知与《金瓶梅》一样同时使用'推聋装哑’和'管情’的惟一一地,而且也正处于说'干…茧儿’的方向,《金瓶梅》方言及作者的真正谜底很可能就出在诸城附近。”

      由于史料缺乏,对于丁纯早年生活经历的某些细节,今人已无从知晓。但可以肯定的是,丁纯自幼生长于诸城农村,有着非常丰富的下层社会生活体验,对于民间土语自然会非常熟悉。有了这样丰厚的生活积累,丁纯才能娴熟自如地从生活中撷取鲜活生动的家常口语,真实本色地摹拟出《金瓶梅》中不同人物的口吻,从而达到了闻其声如见其人的艺术效果。

        丁纯除有一诗外,未见其他作品传世,因而找不到他使用“推聋装哑”、“干…茧儿”、“管情”的直接证据。但是,从丁耀亢《续金瓶梅》等使用“推聋装哑”、“管情”及地缘、语缘关系接近的临朐人冯惟敏使用“干…茧儿”的情况来判断,丁纯的语言习惯也是如此。这就为丁纯创作《金瓶梅》提供了语言方面的重要保障。

(四)《金瓶梅》的素材来源与丁纯的读书之好

      《金瓶梅》(此处仅就前91回而言)中抄借了不少前代其他作品的内容,有故事情节方面的,作者改头换面,嫁接在本书人物的头上;有纯文字上的,作者用来议事论理,为小说的主旨服务……作为《金瓶梅》素材的这些作品体裁非常广泛,除了其所从出的母体《水浒传》外,目前发现并确定的就有:宋元话本,如《志诚张主管》《张于湖》以及收录于《六十家小说》中的《刎颈鸳鸯会》《戒指儿记》《五戒禅师私红莲记》《洛阳三怪记》《西湖三塔记》《曹伯明错勘赃记》《错认尸》《简帖和尚》《董永遇仙传》《杨温拦路虎传》等;讲史、公案小说,如《大宋宣和遗事》《包龙图判百家公案》之《琴童代主人伸冤》等;文言、诗文小说,如《如意君传》《怀春雅集》《娇红记》及《剪灯余话》中的《江庙泥神记》《贾云华还魂记》等;日用类书、善书、术数书,如《新刻时尚华筵趣乐谈笑酒令》《神异赋》等;剧曲、散曲,如《西厢记》《南西厢记》《琵琶记》《香囊记》《玉环记》《玉玦记》《宝剑记》等以及见录于《词林摘艳》《雍熙乐府》等曲集的大量套数、小令。

       不难想见,作者必是一个博览群书、涉猎极广的文人。在诸城丁家,丁纯算得上是第一个名副其实的读书人。丁家先世以武建功,对文学一途原不甚在意。至丁纯之父丁珍,已是丁氏自海州迁居诸城的第五代,仍是如此。据丁昌燕《丁氏家传》:“五世讳珍,公少任侠,又以先世将家子,治孙吴书,尤好《司马法》。……故戒子孙进习礼经。” 但到了丁纯,情况却有了变化。

      丁耀亢《述先德谱序》载:“时族多富、尚侠,独祖好学,稽古能诗,嗜鼓琴。试得售,以明经授于乡。”由此,丁纯出任教官,先后任钜鹿训导、长垣教谕。其后,读书、藏书在丁家蔚然成风。丁纯之子丁惟宁同样“性癖图书”(明王化贞等《祭丁柱史文》),“三任清要,每回籍,图书、衣被而已,外无长物”(《述先德谱序》)。至丁耀亢接手时,丁家的藏书已颇为可观。万历末年,丁耀亢在城南橡槚沟山居,筑舍三楹,“书藏千余卷”(《山居志》),“鸟声鸦舞图书满”(《橡槚山人歌》),这可能还只是一部分。崇祯十五年冬清兵破诸城时,丁家的藏书遭受了一场空前的浩劫,丁耀亢自云“藏书散失”(《山居志》)、“传书经乱无存”(《述先德谱序》)。 但事实上,丁氏藏书并没有散失到片叶不存的程度。清顺治十一年,丁耀亢《甲午元旦家居》诗:“闭门高卧有残书”;《答丘子廪寄〈过橡谷山居〉原韵》诗:“剩有名山锁旧书”,均可证。也正是这些藏书为以后丁耀亢写作《续金瓶梅》提供了相关资料。

《续金瓶梅》书封

      “好学”的丁纯究竟读过哪些书,今人已难知其详,但从一些零星的资料中,我们可以欣喜地发现,丁纯的读书之好与《金瓶梅》文本所反映的实际情况有着两点惊人的巧合:

       第一,丁纯拥有《六十家小说》一书。对于《金瓶梅》的成书来说,《六十家小说》堪称是一部有着特别重要意义的书。该书系明嘉靖年间钱塘洪楩编刊的话本小说集。1929年马廉先生据日本内阁文库所藏残本影印时,因不知其名,遂以版心“清平山堂”字样而题名为《清平山堂话本》。《六十家小说》原应60篇,现存29篇(有残损),尚未及全书之半。但就在仅存的29篇中,被《金瓶梅》以不同形式采录者竟有《刎颈鸳鸯会》等10篇之多。而且,有迹象表明,《金瓶梅》作者当时所读所用的也正是清平山堂刊刻的这个《六十家小说》的本子,而不是此前可能留存的宋元旧本的文本,或者当时可能由其他书坊辑刊的类似的话本集。

      证据有二:其一,《刎颈鸳鸯会》开篇有引词一首,有“一以使人愁”句,“以”字误。该词系南宋卓田《眼儿媚·题苏小楼》,“以”本作“怒”。《金瓶梅》第一回回首词即抄自《刎颈鸳鸯会》,“以”作“似”,显然是《金瓶梅》作者因“以”字有误而拟改,却并没有改对;

       其二,《洛阳三怪记》有一段春景词也被《金瓶梅》第八十九回抄用,该词出处不详,原作“日舒迟暖澡鹅黄,水渺蓯勑香鸭绿”应为对仗句,“蓯勑”二字(原刻为俗体。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王一工标校本《清平山堂话本》此二字作“茫藕”,不知何据?)语意不明。此二字,《金瓶梅》作“茫浮”,显系作者以其欠通而改写,但也未尽恰切。

      这两处对原文中误字的有意改动,留下了《金瓶梅》作者据《六十家小说》采录文字的痕迹。也就是说,《金瓶梅》作者当时所依据的这些话本的文本即出自现存的《六十家小说》。因此,说《六十家小说》是《金瓶梅》作者用以取材的宝库,并不为过。

      清初,丁耀亢撰写《续金瓶梅》,书前有“借用书目”一项,共列举了《水浒传》等59种书。其中,“元人《六十家小说》”即赫然在列。这些书,因不详其版本,哪些属丁耀亢自购,哪些从其祖、父传承而来,大都难以确考,但这部“元人《六十家小说》”却完全可以肯定是丁纯藏书的遗存。这是因为,从已知材料看,此书仅在明嘉靖间刊行过一次。关于《六十家小说》刊刻的具体年代,史料缺载,当年马廉先生从其版式、字样等方面推断当在嘉靖二十——三十年间,实际可能还要早得多。

       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卷二谈及《六十家小说》中的《西湖三怪》(即《西湖三塔记》),原叙署“嘉靖二十六年冬十一月”,可知此书的刊刻最晚应在嘉靖二十六年前。此后,《六十家小说》就再也没有复刻过,丁耀亢的书目已是古代文献中此书存世的最后记录。诸城丁家购藏《六十家小说》,应在与其刊刻时间接近的嘉靖中期,因而书的原主人只能是丁纯。丁纯拥有《六十家小说》的事实,又与《金瓶梅》对该书的多次引用接上了茬口。

第二,丁纯喜欢、擅长词曲。

       在《金瓶梅》中,有许多清唱、演剧场面的描写,也抄录了大量散曲、剧曲的曲辞。 粗略算来,除仅提及首句或曲牌者之外,仍达百余套(支)之多。这些曲辞的内容,大多切合当时当地的情境,对于导引故事情节、塑造人物形象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小说文本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比如,第七十三回,孟玉楼生日上寿,吴月娘点唱“[效]比翼,成连理”应景,而西门庆见景生情,怀念去世的李瓶儿,教唱“忆吹箫玉人何处也”,引起潘金莲不满,于是半真半假地与西门庆争吵,又挑拨西门庆与吴月娘的关系……故事沿着一支曲子的线索不断延展。

       从形式上看,《金瓶梅》作者对曲辞的采录也并非简单地照搬照抄,而是作了一番筛选、重组,颇见巧思匠心。如第四十四回李桂姐等递唱的[十段锦]“二十<八>半截儿”中的各支曲子本来不是一人之作,但经作者裁剪、联缀,竟妙趣天成,浑然一体。当然,在有些地方,《金瓶梅》作者大段抄录曲辞,也有累赘之嫌。比如第七十一回,写西门庆进京朝觐,借寓何太监家,何太监命小厮唱了一套[正宫·端正好]“水晶宫,鲛绡帐”,书中竟将罗贯中杂剧《风云会》第三折的全部曲文计1100多字悉数照录。作者这样做,可能意在以宋太祖雪夜访贤的英明映衬宋徽宗的昏庸,但抄用全曲的必要性并不大,客观上也造成了故事情节的阻隔。 所以,后来的崇祯本将其全部删去,仅存曲牌、首句。

      综合各方面情况来看,《金瓶梅》作者无疑对各种曲辞非常熟悉,有着格外的偏好。据丁耀亢《述先德谱序》载:“(纯)又长于弦索小词,脍炙人口。”所谓“弦索”,是各种丝弦乐器的总称,元明间因多用于伴奏北曲,又以为北曲代称。丁纯的这个特长,与《金瓶梅》中频频描写演剧、清唱,并大段抄引曲辞的做法正相吻合。《金瓶梅》中散曲、剧曲等大多系前人作品,收录于明代编辑的各种曲集中,其中尤以《词林摘艳》《雍熙乐府》为最多。

《词林摘艳》

       这个谜底就是首先由丁耀亢明白揭示开来的,《续金瓶梅》之《凡例》云:“前集名为《词话》,多用旧曲。”这本身就颇为耐人寻味。《词林摘艳》,明张禄辑,嘉靖四年(1525)刊;《雍熙乐府》,明郭勋等辑,在嘉靖年间共刊印过三次:第一次,嘉靖十年(1531);第二次,嘉靖十九年(1540);第三次,嘉靖四十五年(1566)。在丁耀亢的“借用书目”里,就有“南曲《吴骚》”、“北曲《雍熙乐府》”、“元人百种曲”。这里的“南曲《吴骚》”,所指不明,有王穉登编、万历四十二年(1614)刊《吴骚集》,以后续有二集、三集,又有《吴骚合编》;“元人百种曲”即是明臧懋循编《元曲选》,分前、后集,刊于万历四十三年(1615)和四十四年(1616)。这两种书的刊刻较晚,其时丁耀亢之父丁惟宁已逝,应为丁耀亢自藏。而“北曲《雍熙乐府》”,尽管难以确指其版次,但基本上可以肯定原为丁纯的旧藏。或许当年丁纯在利用书中资料时,在相关之处留下了某些印记,所以才为丁耀亢知悉底里,一语道破。

      综上所述,丁纯与《金瓶梅》作者有许多不期然之合,是无法用偶然来解释的。其实,丁纯之孙、丁惟宁之子丁耀亢在自己的诗作中已隐约其辞地透露出了《金瓶梅》作者的秘密。清康熙四年,丁耀亢因《续金瓶梅》案发而被逮系下狱,续书随即被清廷诏令焚毁。蒙赦还乡后,丁耀亢作《焚书》诗云:

帝命焚书未可存,堂前一炬代招魂。心花已化成焦土,口债全消净业根。

奇字恐招山鬼哭,劫灰不灭圣王恩。人间腹笥多藏草,隔代安知悔立言。

      诗中的“招魂”,指召唤死者的灵魂,屈原《楚辞》有《招魂》篇。而“隔代”究竟何谓,是改朝换代,还是指人的世代更迭? 好在丁耀亢《椒丘诗》中尚有用到“隔代”及“招魂”的诗作,可作参证。清顺治十二年,丁耀亢在保定容城教谕任上,曾会见过明嘉靖时名臣杨继盛(1516——1555,容城人,谥忠愍)之孙,作诗《处士杨玉川,忠愍冢孙也,年七旬矣,携酒就饮静修祠。朴直,有家风。忠愍,旧诸城令。故纪之以赠》:“名贤遗系典刑存,黄发山癯道气敦。家谱颂文存史录,遗囊疏草寄招魂。鼎彝隔代人犹古,祠宇传家世共尊。潦倒浩然堪仰止,琅邪旧治近青门”。“招魂”句下自注:“玉川家藏忠愍手疏稿在。”这里的“隔代”是指杨继盛、杨玉川系祖孙关系,中间隔了一辈;“招魂”自然招的是杨继盛之魂。又有《送杨蕃升廷试》一首,其中有云:“杨子忠愍之玄孙,百年俎豆承先恩。……当时先生莅东武,西郭祠毁碑尚存。我生隔代失闻见,至今野老传其言。”此处的“隔代”,乃就杨继盛与自己的祖辈同时而言,其意仍是隔了一代。回观《焚书》诗中的“隔代”、“招魂”,可以确知,丁耀亢的诗意,原是对其祖父丁纯的亡魂诉说衷曲。

       丁耀亢晚生,并没有见过自己的祖父,为何因《续金瓶梅》遭焚之事而溯及乃祖?此事说怪也不怪,因为丁纯正是《续金瓶梅》之源——《金瓶梅》真正的作者,更准确地讲,是前91回“遗书”的原作者。

《绣像金瓶梅》

三、概述及余言

       至此,可以对丁纯、丁惟宁父子创作《金瓶梅》的过程作一简要概括:

      大约在嘉靖二十三年,丁纯开始写作《金瓶梅》,从嘉靖四十一年到隆庆四年间,因就学国子监及出任钜鹿训导、长垣教谕之职而长期搁笔,卸任后,才得以继续撰作。到万历四年写完第九十一回后,丁纯即不幸去世,留下了一部未完的“遗书”。丁惟宁在万历十五年郧阳兵变后辞官还里,继承其父未竟之志,又续写了后9回,或许对前91回也作了某些增删改易,方最终足成全书。最后,谈一个相关问题:在民国间出版的许多《古本金瓶梅》卷前,都有一篇自称是《金瓶梅》作者的“观海道人”写的《〈金瓶梅〉序》。这篇序文以主客答问的形式,阐述了《金瓶梅》的戒世之旨:

      客曰:“……今子之撰《金瓶梅》一书也,……论人,则书中人物十九皆愆尤丛积,沉溺财色,淫荡邪乱,恣睢暴戾。以若所为,直贼民而蠹国,人神之所共愤,天地之所不容,奈之何尚费此宝贵笔墨以为之宣述乎?且更绘声绘影、纤细不遗,岂不惧乎人之尤而效之乎?敢问其说。”

      余曰:“……天道福善而祸淫。恶者横暴强梁,终必受其祸也;善者修身慎行,终必受其福也。子不观乎书中所纪之人乎?某人者,邪淫昏妄,其受祸终必不免,甚且殃及妻孥子女焉;某人者,温恭笃行,其获福终亦可期,甚且泽及亲邻族党焉。此报施之说,因果昭昭,固尝详举于书中也。至于前之所以举其炽盛繁华者,正所以显其后之凄凉寥寂也;前之所以详其势焰薰天者,正所以证其后之衰败不堪也。一善一恶,一盛一衰,后事、前因历历不爽,此正所以警惕乎恶者、奖劝乎善者也。奈之何子尚惧乎人之尤而效之乎?……”

      客闻余毕其辞,乃点首称善而退。

       客去,坊主人来索序言,遂书以遗之。龙飞大明嘉靖三十七年,岁建戊午,孟夏中浣,观海道人并序。

        该序因来历不明,难免有后人伪托之嫌,学界一般认为文献价值不大。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序文内容与笔者的考证结果有两处大致扣合:

       第一,诸城之地濒临黄海(当地习称东海),在其境内的九仙、五莲、藏马诸山都能看到大海,各山多有以“望海”、“观海”命名的景点。 故丁纯以“海滨先生”为号,这很容易理解。而这位自称是《金瓶梅》作者的序作者署名“观海道人”,取义接近。

       第二,“观海道人”序署作时间为“嘉靖三十七年”,从访客因《金瓶梅》详于描述各种恶行而担心为人效尤的话来看,当时他肯定没有看到书的结尾,全书可能尚未写完,所以在听了“观海道人”关于人物的预设结局——恶者“其受祸终必不免”、善者“其获福终亦可期”——的一番话后,方才释然;序末又说坊主来索序,似为用于付刻,则当时至少已有全书之半,大约有50回左右。据笔者考证,《金瓶梅》第五十二回应写于嘉靖四十年。这两个年代也差不多能够衔接起来。这些能说明什么?“观海道人”序的来源及真伪问题,似有进一步考索、探究的必要。

《古本金瓶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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