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女的祖师爷到底是谁?
京剧《玉堂春》脍炙人口,几乎家喻户晓,很多人都会哼“苏三离了洪同县,将身来在大街间。。。”所以都会认为齐国的宰相管仲是妓女的祖师爷。那么,崇公道为什么会这样说呢?
无独有偶。远在京剧诞生前的明朝,谢肇浙的《五杂俎》就说:“管子之治齐,为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佐军国。”明朝的礼部尚书于慎行也说:“管子治齐,设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助军旅。”清代的褚学稼在《坚瓠集续集》中说:“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清代的纪昀(纪晓岚)也凑热闹,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说什么:“娼族祀管仲,以女闾三百也。”清代的张春帆在其小说《九尾龟》中也提到“从前管仲设女闾三百,以为兵士休宿之所,这便是妓女的滥觞。”清人余怀在《板桥杂记》中说:“管仲相桓公,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富国。”
你看,“三人成虎”,况且这么多的高官、文人都把“妓女祖师爷”的职称评选给了管仲,他又怎能推脱了呢?
但是却相反,妓院供奉的祖师爷牌位日夜受香火的人不是管仲,而是公正廉明、刚正不阿、日断阳、夜断阴的包拯包青天。
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错误出自包青天一次严重的错判。元宵夜,柳金蝉被杀死桥头,经过一审,官员断定颜查散为杀人凶手。包拯再审,也认为人证物证足以证明颜查散杀人,就判了颜查散死刑。颜查散大呼冤枉。包拯斩钉截铁地说:“我若冤枉了你颜查散,男为盗来女为娼。”颜查散被斩,尸身立而不倒。包拯大悟。决心探阴山,寻找第一当事人柳金蝉。果然,包拯也探阴山,在琉璃鬼的帮助下,查到真正的凶手,并将包庇其外甥,嫁祸颜查三的判官张洪判处铡刑。颜查散、柳金蝉还阳。京剧《探阴山》(也称《铡判官》)讲的就是这段故事。
冤案平反了,坏人锄掉了,可包拯却倒了霉,被妓女们认作了“老爸”,从此供养起来了。好官出了纰漏,被妓女拣个便宜,有了个清官做祖师爷,从此生意兴隆,培养出了像杜十娘、李香君、陈园园这样“千古流芳”的著名妓女来。
民间有″三百六十行,无祖不立″的说法。我国的各行各业,几乎都有祖师爷,比如:织业供奉黄道婆、织女,商业供奉财神爷(财神赵公明;文财神比干、武财神关羽;五路财神何五路),酒业供奉杜康,就连新兴起的自行车行业,也请来了哪吒为神。那么在娼妓行业合法的封建社会里,它的祖师爷到底是谁呢?
把包公奉为娼妓祖师爷,不仅荒诞可笑,而且有亵渎神灵,充其量不过是商业炒作而已,绝不可信。那么管仲呢?
经过考查,明清一些笔记小说和戏曲剧目,因为时代久远,且又是文艺作品,故可信度几乎没有。那么,这些说法从哪里来得呢?原来,关于管仲为娼妓之祖说法的源头,都来自《战国策》。战国策·东周策》里的记载,原文是这样的:“齐桓公宫中七市,女闾七百,国人非之。管仲故为三归之家,以掩桓公,非自伤于民也?”据《周礼·州长》注,闾是古代的社会组织单位,二十五户人家编为一闾。所谓女闾,《辞源》的解释是许多妇女聚居一处,立门市行商。以此解释,《战国策》记载的意思就是齐桓公在宫内建了七处市场,让许多妇女在市场上卖东西,借以游乐。
当然,齐桓公好色,生活很不检点。设女闾后惹起国内百姓怨恨。管仲作为宰相,为了转移百姓的怨气,自己也在街市建了豪华的住房,名曰“三归台”。也有学者认为,女闾就是女歌舞演员,《东周列国志》中就有齐景公从女闾中挑选歌女、舞女,组织“康乐团”送给鲁定公,让其荒于政事,气跑孔子的故事。当然,是否齐桓公到女闾泡过妞,历史无记载。就算如此,那不过是齐桓公的性奴,与妓院绝不一样。如果也叫娼妓的话,那祖师爷应该是齐桓公,而不是管仲。
因此,把管仲当作妓女祖师爷于史无据,不足为凭。
管仲作为一代贤相,受如此冤枉,实在是应该平反昭雪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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