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
是必须还是必然?
是既必须又必然?
还是既不必须也不必然?
厘清这些问题,既是哲学方法论的必要,更是“事上磨”行良知实践的必须。
我们跳出圣贤经典的传统语言语境,在人类最新认知背景下用自己的直接体认来整体寻根究底“知行合一”的本意与外延。
知是什么?
行是什么?
合一是什么?
知,是人与人类心本体与人的认知对象(客体)的互动产生的意识成果。
这个认知对象(客体),可以是人的外部世界及外部事物,也可以是人自己本身(自己认知自己,自己是自己认知活动的对象、客体)。这个认知关系,涵盖人与物、人与人、人与自己。
人的一切行动,都是从认知开始。人有了认知不一定有行动,但没有认知,一定没有行动。错误的认知,一定导致错误的行动。
行,是人与人类在自己意识驱动下的活动。“行”有3个含义:
1、指这个行的目的追求意欲,我要干什么?
2、指这个目的追求过程,我在干什么?
3、指这个追求取得的现实成果,我干成了什么?
这三个“行”各有一个相应的“行知”与其严格对应:
1、行欲之知;
2、行动之知;
3、行达之知。
这三个“行知”可能“合一”“一体”,也可能“不合一”“不一体”。
合一,这里是人与人类的“知”对应人与人类的“行”的一种关系。这个关系,可以是一个“合”的过程,也可以是这个过程得到的结果:一体。
作者:江西省王阳明研究会秘书长 皇甫金石;本文选自《皇甫金石:新说“知行合一”核心义理与价值力量》;由作者授权独家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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