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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和员工签订0租金汽车租赁合同吗?近期24个热点答疑精选

中创利安咨询 2023-12-23 20:40 北京

近期又收到不少财务伙伴的疑问,利安咨询税务团队整理如下,更多精彩分享,敬请关注利安咨询。

Q1:企业可以和员工签0租金的汽车租赁合同,约定汽车使用的油费由公司报销吗?

税务机关会认为,无租金租赁协议不符合市场规律,会核定租金;部分税务机关认为无租金租赁协议情况下,车辆所发生的费用依然归属个人费用,不得计入公司费用支出。

Q2:公司向客户收取的违约金,客户让开发票,如何处理?

销货方向购货方收取违约金分两种情况:

1. 合同履行前违约

如果购货方在合同履行前违约,双方最终并没有执行合同,则违约金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业务往来,由于没有发生经营行为,故不需要开具发票

2. 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

如果购货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而合同内容属于应缴增值税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即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一般地,销货方要将违约金与货款一起开具增值税发票给购货方,并计算缴纳增值税。

Q3:代收代付,需要开发票吗?

问题详情:公司有一笔已完结订单出现售后问题,供应商答应补发一个产品过去,但不承担费用。公司与客户协商后,同意由客户承担费用,现在这笔运费已经回到公司账上,公司还要汇给货运公司承运。像这种只是代收代付的操作,需要给客户开具发票吗?

答:代收代付不需要开发票,货运公司也不需要给公司开发票,而是由货运公司直接开票给客户,公司账面上通过其他应付款挂帐和清帐。可以补充一份三方协议,约定一下资金的往来。

Q4:计算存货周转率时,营业成本中是不是利润表里的营业成本,包括料工费,还是只是营业成本中的原材料成本?

营业成本是销售成本的概念,也就是包含:直接材料+直接人工+间接生产费用

Q5:子公司向集团公司分红要怎么分?是不是只有子公司报表盈利了才能给集团公司分红,亏损的就不能?

子公司向母公司分红,要看分配的是上年度的利润还是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

如果分配的是上年度的利润,那上一年度的净利润必须是正的,且有资金可以分红;如果分配的是以前年度累计的未分配利润,那不受上年度净利润指标的影响。

Q6:公司举办会议外包给第三方公司,给开的会展服务*住宿费,这个发票对吗?

外包会议开会展没有什么问题。具体明细可以以清单形式提供,可能包括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

Q7:采购时只做了实物入库,未作账务处理,未挂应付账款。现库存已经领用,并且库存商品的科目财务无法手工调整,只能通过系统入库后结转。请问怎样调整账务?

建议财务调账时过一下库存商品,做一下领用。库存月底数据还是不变的。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如果系统中不能手动录入库存商品的科目,账务调整简化为:

借:主营有任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Q8:A、B公司为同一实控人(个人),A公司于2017年购买了B公司的股权,这种情况下,2017年之前的报表需要并表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第三十二条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织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第三十八条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第四十三条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并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三十四章“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表述:

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视同该子公司从设立起就被母公司控制,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所有相关项目的期初数,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

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经营成果应持续计算。

Q9:公司出口销售到国外的一批产品,因质量问题有18万美金的销售折扣、折让,需要交什么税吗?

因企业给予外方折扣,少收回外汇,若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外汇局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办理退税。

若企业不能取得外汇局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问题给予外方的销售折让,就企业所得税而言,应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本期(月)发生的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按应冲减的营业收入,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退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科目。

因此,对于本期给予外方的销售折让,会计上应冲减营业收入。

Q10:酒店的房产税是怎样计征的?因为不是每间房都有出租,这种情况要怎么计算?

公司房产税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为标准计算,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按年进行征收、分期缴纳。

政策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说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歧缴纳。纳税期限由

Q11:企业聘用了一些农民工,年龄都比较大,需要买社保吗?账务怎么处理?工资要交个税吗?

1. 退休人员退休后,领取的退休工资(也就说养老金)是免征个税的,同时,退休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领取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也是免征个税的,再任职单位不需要申报不缴纳社保也不需要缴纳残保金。

2. 退休人员作为企业的正式员工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再任职企业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 返聘退休人员的账务处理仍然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计入费用,期末结转损益,企业作为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4. 男性超过60岁的,女性工人身份超过50岁的,干部身份超过55岁的人员,就不能参保了。男性首次参保最大年龄50岁。建议男性要在45岁前就开始连续购买社保。女性首次参保最大年龄45岁

Q12:工会搞活动发放纪念品,需要缴纳个税吗?

工会经费在税法允许范围内,工会活动中发放的针对全体员工的小金额纪念品,不需要缴纳个税。但如果是抽奖形式大金额的奖品,则是需要缴纳个税的。

Q13:企业通过平台捐款拿到正式发票。但企业年度亏损,如何年度汇算,能在下一年度汇算抵减吗?

根据财税【2018】1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三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所以企业如果今年是亏损的,可以递延到后面三年内扣除。

Q14:票据收益权转让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不可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九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一般来说,是要按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如果你们有长租办公的需要开发票的企业,如果可以明确划分出来,那一部分应按租金缴纳房产税。

Q15:单位工会针对个人发的补助,例如生育慰问、生病慰问,金额在1000元,需要并薪交个税吗?

利安咨询提醒,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一、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法规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不是人人都有,不是月月都有,不用并入个税。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Q16:公司法人在自己公司缴纳社保,但是没有工资可以吗?

目前金税四期上线后,社保的缴纳信息与公司发放是能够同步在税务系统中的。长期不匹配的话,涉及到代缴社保的风险,建议保持一致。

Q17:通用定额发票,21年10月的印发日期,现在还能使用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法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和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期限不得超过5年。

按照发票的开具时间,是可以追补抵扣的,但是需要做出专项申报,并且需要有其他证明业务真实发生的单据。

Q18:个人独资企业的股权能不能转让给公司?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是自然人,公司不能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转让给个人,不能直接转让给公司,但是可以将个人独资企业的资产转让给公司。

Q19:增资扩股引进新的股东,需不需要考虑报表上的未分配利润?

利安咨询:增资扩股一般情况下原股东会根据企业的净资产或评估价值来确定转让给新进股东的股权交易价格和享有的权益,因此会考虑留存的未分配利润。

Q20:我公司属于食品生产企业,车间发生的消杀虫鼠服务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可以。

Q21:公司收到政府的补贴-失业保险费补贴,这个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根据《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税2019 45号)的相关规定,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此,你公司取得的失业保险费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Q22:企业对企业增加投资,双方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吗?投资方按投资增加额缴纳印花税吗?

投资方增加投资,被投资方就其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部分计算营业账簿应纳税额。若投资方以货币投资,投资方不涉及印花税;若投资方以非货币投资,投资方、被投资方可能涉及“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 

Q23:日常在电商平台采购办公用品,没有合同,也没有其他协议,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二条规定“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八)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你公司在淘宝采购的办公用品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建议仅供参考,如果要实际操作此事,建议到当地税务确认后再执行。

Q24:公司有个业务请了几个专家评审,这个专家评审费需要对方给我们开发票做税前扣除凭证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聘请专家评审支付的费用属于劳务费,需有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可以去税务局发票代开,增值税免税,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无法提供发票,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做调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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