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有遗嘱,还去公证处做了公证,凭什么我还不能继承?
小李的奶奶生前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一套房子留给小李一人。可谁曾想,在奶奶去世三年后,小李的叔叔姑姑就跑来争房子,扬言小李压根不是法定继承人,就不该继承。
最终,一家人也是闹到了法庭上,判决结果也是意想不到,判决房子由叔叔姑姑继承,小李没有继承权。这是为什么?
您一定要知道,立遗嘱将自己的遗产给法定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是有很大区别的。
如果给法定继承人,那么默认他们是可以直接继承的。但是如果是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那就叫遗赠。法律规定受遗赠人,也就是小李必须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遗赠之日起60天内做出是否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过了这60天,没有做出表示,就视为放弃继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