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医药法》草案经过30年的漫长等待后,已列入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年底有望上会通过一读。
岐黄论坛传来好消息
6月30日,由中华中医药学会主办的首届“岐黄论坛”在北京会议中心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中国科协副主席程东红,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中华中医药学会会长王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岐黄”是指上古时代的两位医学家黄帝和岐伯。“岐黄论坛”已被看作中国中医药界最高规格的会议之一。
陈竺在这次会议的开幕式上,提到了中医药立法的重要性,他说:“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对传统医药实行了立法管理,制定颁布了有关中医药管理的法律法规。我国作为传统中医药大国和发源地,还欠缺国家层面的法律保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升任新组建的国家卫计委副主任,被中医药界认为是中医药将迎来振兴发展繁荣的标志之一。他在发言时指出:“中医药作为最具特色的中国元素之一,其振兴发展必然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
王国强指出:中医药服务已成为人民群众维护健康、看病就医重要的选择。在中国,90%的民众关注中医药的发展,88%的民众有过中医药接触的经历,53%的民众看病首选中医药或者中西结合治疗。
中医药在全球经济竞争中具有战略优势。仅仅是针灸,世界各地从事中医针灸的针灸师有20多万,每年针灸服务总产值超过100亿美元。
我国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日趋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基本形成。2012年,我国中药产业的规模占总医药产业规模的31.24%,2012年,中医药产品出口为24.99亿美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医药国情调研组组长、经济学家陈其广研究员也参加了首届岐黄论坛。他刚刚带领调研组研究“甘肃医改”归来,在微博、微信中粉丝众多的甘肃省卫生厅厅长刘维忠对中医药情有独钟,不遗余力地发展中医药成为“甘肃医改”的最大特色。陈其广说:“如果全国除甘肃和西藏以外的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能把此两项费用(门诊、住院次均费用)降低到甘肃已经达到的水平,那么全国一年节约的医药费用很可能达到甚至超过5500亿元。按照2011年推算数据,仅这笔费用就可单独满足5亿户籍人口1年的门诊和住院医药费用。”
《执业医师法》
1998年颁布并于1999年5月1日实施的《执业医师法》,是对民间中医的一次沉重打击。
该法第43条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由所在机构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而活跃在民间的许多老中医,都只有中学文化,一辈子诊疗治病,但没有职称,也通不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下子成了“非法行医”。
因这一条法规而沦为“非法行医”的民间中医有多少?陈其广研究员说,社科院中医药国情调研组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五种方法推算,2010年在行医的中医人员应该有四五十万人,其中有一定的中医药知识技能和临床实践经验而可以专业行医,却没有合法行医资格的,大概在25万左右。而2009年具有执业资格的中医师,接近二十六七万。也就是说,有一半的民间中医人员在偷偷摸摸地“非法行医”。
这其中的一个典型例子,是安徽马鞍山的老中医蔡长福。他经方论治40年,治好无数病人,全国各地大医院放弃治疗的疑难杂症,常常在他这里妙手回春,但却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活活难住了。失去执业医师资格后,原来合法的诊所被取缔,屡屡被当地卫生局查抄罚款,最重的一次一个方子就罚了几万元。白天门口来看病的病人排起了长队,他也不开门,等病人叫急了,才掀起窗帘一角看看外面有没有卫生局的人,确认没有才敢放病人进来,偷偷给他们看看病。就这样过了六年朝不保夕、穷困潦倒的日子,房间里贴满了他六年间潜心总结的中医经方口诀,正中挂着胡锦涛总书记的画像,贴着胡总书记强调重视中医药发展的谈话——以求被抄家时,总书记的画像和谈话能使查抄人员有所顾忌。
6年后,一个非常偶然的机会,蔡长福经人介绍给当地一位领导看病,将他在西医医院久治不愈的顽疾药到病除,使领导在感激之余,也认识到了中医的奥妙。在这位领导的关怀下,他的情况才大为改善,现在有了条件很不错的医馆,收了许多学生,还到各地讲学。
蔡长福的遭遇,乘以25万,就是全国没拿到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正在“地下”行医的民间中医人员的遭遇,在他们后面,则是千千万万患者本来可以解除却没有及时解除的痛苦,包括许多可以延长但没有延长的生命。
这个执业医师资格,还不仅仅是因为文化水平不高中医师就拿不到。2006年在山西运城市新绛县,两位临床经验丰富、通过成人考试、在省级医学刊物发表过论文的中医师,没有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因为考试中有两项内容,一是穿手术隔离衣,一是运用西医检查方法做肾脏触诊,两人都不会。而一天都没有做过临床工作的刚毕业的几个中医学生,却通过了考试。西医的穿手术隔离衣、肾脏触诊技术,中医其实用不上,即使需要,到时现学也来得及。中医的“肾”是指系统综合功能,西医的“肾”是指具体的脏器,涵义其实不同。
这项考试中,笔试的四分之一是纯西医内容,其余四分之三为中医基础与临床课目内容,但考试形式固定,内容刻板,某病某证型只能用教材上列举的某一个方,丝毫没有顾及中医临床运用的灵活性和复杂性、中医博大精深的“辩证论治”灵魂,往往是学富五车、临床颇有心得的老中医不一定答得上来,而刚从院校毕业硬背了几本教材毫无临床经验的学生却顺利过关。
令人欣喜的是,目前的《中医药法》草案第28条规定:“国家实行中医执业医师分类管理。在中医执业医师类别中设立传统中医师。传统中医师应当按照注册范围开展中医相关诊疗活动。传统中医师资格考试及执业注册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这个“传统中医师”的设置,如果能为像蔡长福、谢卓邦这样的民间中医大师“网开一面”,使被迫转入“地下”行医的25万民间中医人员重新持证上岗,为患者服务,善莫大焉!
第39条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可以申请参加传统中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而原来的《中医药条例》的规定是:“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人员以及确有专长的人员,应通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才能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相比较而言,《中医药法》对师承关系的规定更为原则,将考试内容和办法交给了中医药管理部门,是明显的进步。
如果《中医药法》能进一步修改完善,彻底扭转“中医西化”的趋势,建立起独立于西医的中医诊疗体制,中医药才能迎来第三个春天。中医药具有“简便验廉”的优势,不但能为我国而且能为世界人民特别是广大中下层人民解决医疗保健问题。立好中医药法,意义重大。
中医药必须单独立法的原因,就是我国的医疗体制已经西医化,而中医与西医在理论体系、诊疗手段、验证标准上都有根本的区别,我国的卫生立法都是从西医出发的,而让中医在立法上附属于西医,就会给中医带来许多根本性的伤害,使中医药发展遭遇各种法律风险。
《中医药法》已经呼之欲出,而地方立法其实也可以有所作为。山西运城走在了中医药立法的前面。2007年,运城市卫生局制订了《运城市民间中医和一技之长人员资格认定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是民间中医可在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从事中医专业工作,可在户籍所在地的乡、村申请设置中医个体诊所,执业范围仅限于中医类别。2008年,山西运城市卫生局对通过考核的262名民间中医、中医一技之长人员进行了资格认定,使被《执业医师法》剥夺了行医资格的民间中医师开始重新上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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