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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论红楼之三:雪芹、脂砚、畸笏叟是同一人,此为“钗黛合一”

一部小说,批者可上书名,为何?因为著者、批者均为同一人。

“脂砚”——即为“红石见”——弘时见……


文/敏敏秀特尔

在此,笔者仍要再次强调,《红楼梦》是一部结构精妙、使用了魔幻现实主义写作方法的文学作品。《红楼梦》的结构究竟有多精妙,下面几句话可做概括:

  1. 正反面双面叙事的“双面异绣”的叙事写作方法:《红楼梦》是一部“文学双面异绣”,它正面有故事,背面有史实,这种奇妙的小说写作方法,截至目前,全世界仅此一家,别无分店。

  2. 正文、批注相结合的行文写作方式:《红楼梦》的小说正文与脂砚斋等人的批注,均是《红楼梦》全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缺一不可。要正确、全面地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和所要表达的观点,必须文本、批注相结合。对于《红楼梦》而言,爱新觉罗·弘时是导演,曹雪芹是编剧,脂砚斋则是画外音,虽然分工不同,但是其实这三者实为“三位一体”,是爱新觉罗·弘时为了文学表达、现实表达的需要而创设的不同角色,其实都是他本人而已。不仅导演、编剧、画外音均为同一人,《红楼梦》这部大片中的主要角色也由爱新觉罗·弘时自己扮演,他在书中最主要的形象、也就是他的“正传”是王熙凤,除此以外,他还经常客串为贾宝玉、薛宝钗、史湘云等等等等。

  3. 以“幻”为核心的人物形象塑造方法:《红楼梦》中的人物形象常常充满了矛盾和不合情理、违背时间发展线之处,这是因为作者将“道家72变”引入了小说创作方法中。书中每个人物都有历史原型,但是书中每个人物所代表的历史原型是动态的,而非一成不变的。以贾宝玉为例,在他身上就同时存在着胤礽、弘时、弘历这三人的原型,其实贾宝玉所代表的人物原型还远远不止这三人,在全书中,贾宝玉曾经分身为数人,这要具体文本具体理解,非一言可蔽之。

  4. 魔幻现实主义的叙事铺陈方式:这一点是《红楼梦》非常有意思之处,曹雪芹在世界小说史上也算是最早创造并使用这一方式进行写作的作家了吧。具体内容如何,请待笔者今后找时间再分析吧。

  5. 作者标配的阅读理解技巧:《红楼梦》有标配的阅读理解方法,这点作者亲自在全书第二回宣布给了读者:若非多读书识事,加以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参玄之力,不能知也。

    所谓“多读书识事”就是要“以事断人”,而不是用小说人物去简单地套历史原型,那样只会徒劳无功。

    所谓“致知格物”,就是要按照生活逻辑、时间发展顺序等等来合理地判断小说内容的真伪,以索隐出小说背面的历史,这就是看双面异绣之背面的阅读方式。

    所谓“悟道参玄”,其中“悟道”即明白作者将“道家72变法术”于小说人物形象上的使用,也就是上面所指的小说人物形象所代表的原型是不断变化的,而非一成不变的。其中“参玄”是理解全书的关键,也请待笔者今后找时间再与大家分析吧。

所以,只要懂得《红楼梦》以上基本文学创作方式和方法,掌握了正确的阅读理解技巧,读懂《红楼梦》或者说读懂“曹雪芹”心目中的《红楼梦》,真的不是梦!


雪芹舞矛,脂研执盾

《红楼梦》除了有人物形象、叙事情节上的“幻人幻事”之外,还存在“文本与批注”上的“著者与批者”之幻,即以“脂批”为文本外补充解释法的写作方法。

笔者认为,《红楼梦》的全部内容并非仅由文本单独构成,由脂砚斋、畸笏叟等批者所作的“脂批”是其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其中笔者断定,“脂砚斋”就是爱新觉罗·弘时除曹雪芹外的又一笔名,理由如下:

首先,“脂研”名字本身便含隐线——“脂”即红,“砚”字拆开即为“石见”,合起来正是“弘时所见”,与著者开篇所说的“亲见亲闻”相对应。古人之字号的含义往往与其名之意义相关,弘时自号为“脂砚斋”的目的并不难推敲。另外,尽管“脂砚”有时也作“脂研”,但都不影响“脂砚斋”这个名字的本意所在。

其次,脂批有云:“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这首诗“自相矛盾诗”有力地证明,所谓“茜纱公子”、“脂砚先生”、“芹溪先生”皆为弘时一人所“幻”。著者一人自执矛戈,以小说之故事情节和阅者批语互为补充,完成对他自身经历的撰述。

第三,在甲戌本第一回有未具名眉批,一般认为此条批注系脂砚斋所作,其云:“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据此批注,可得两个结论如下:

1.要读懂《红楼梦》,仅有曹雪芹不可,仅有脂砚斋亦不可,只有再同时出“一芹”加“一脂”,才可读懂此书,“余二人”才会因此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由此可见,由曹雪芹写作的小说,和由脂砚斋所作的批注,这二者是《红楼梦》全书的有机结合体,不可分割,也不能割裂开分别欣赏。那种只看正面小说的读书方法,不是作者“曹雪芹”所倡导和符合作者本意的读书方法。

2.看此处脂批指出,曹雪芹应于“壬午除夕泪尽而逝”,但批者在未注明脂砚斋是否也同样“已逝”的情况下,便直接说“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余二人大快遂心于九泉矣”,此处脂批中没有说“余二人大快遂心与九泉矣”,可见依批书人的本意,随着曹雪芹的逝去,脂砚斋也一同逝去是不言自明的。这也就是说,曹雪芹、脂砚斋都是弘时所创设的众多虚构人物中的两个,只是他们“二人”所担当的角色分别是编剧和画外音,而非演员。

第四,仍是上述那条脂批,批者云“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其中“是书何本”的含义曾令研究者困惑,其实此句意思很“纸面化”——即《红楼梦》小说的创作来源是什么?

也即这段批语的完整表述应为:(弘时创作此书时,正面以曹雪芹舞矛,背面以脂砚斋执盾,晓以其所历之真事。)那么,“今而后”假如有人能理解著者使用“一芹一脂”的用心,据此读懂《红楼梦》究竟讲述的是谁人历史、谁家兴衰,那么作书人和批书人都将心有所慰了。

更甚至,弘时于此处将能看懂此书者也称为“一芹一脂”,其实便是告诫或者暗示读者,要解《红楼梦》,必须将文本与批语看作一体,而这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钗黛合一”。

此外,读者也可自思,《红楼梦》批语是否真的可作为阅读理解的手杖?在缺少脂批的文段,读者是否往往会更无所适从和不得其解?

最后,冯其庸先生曾说:“……因为壬午年的十二月二十二日即已立春,按旧俗,立春以后,已是来年的节气了,也就是已入羊年的节令了……”就此,笔者认为所谓的壬午年(1762年)除夕确实就是一个不存在的日子。并且笔者认为,“芹脂合一”就能很好地说明,为何曹雪芹“逝于”这个不存在的除夕:那是因为书既成,雪芹之历史使命已完成,可以“泪尽而逝”。但脂砚先生仍在,即其实曹雪芹亦在。令人欣慰地是,这说明至少在乾隆二十七年,弘时依然尚在曳杖而行。

除此以外,畸笏叟作为作者晚年后期评点《红楼梦》时所用的化名,他的批注仍是《红楼梦》全书不可分割的部分。所谓“笏”,是官员上朝时所用的记事版,而作者的记事版是纸帛所做,是与正史完全不同的“外史”,是以被称为“畸笏”。由于作者使用此名称时,已近古稀之年,所以他用“畸笏叟”自称。虽然目前我不确定曹雪芹的确切享寿,但是我知道他的生年在70岁以上是无疑的。所以仍旧令人欣慰的是,至少在1774年前后,弘时依然尚在曳杖而行。

题外一句,脂本《红楼梦》书名即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脂砚斋作为批注人,与小说作者曹雪芹同样是《红楼梦》或者《石头记》的创作者,不言而喻。所谓“余命雪芹删去……”等等如何如何,都是弘时作为导演的自编自演,他不这样说,我们又怎会知道秦可卿之死里原来还隐藏了“遗簪”、“更衣”这么重要的内容呢?!

芹脂已逝,但以芹脂之力共同参详《红楼梦》全书,才是《红楼梦》正确的打开方式!

一部小说,批者可上书名,为何?因为著者、批者均为同一人。

“脂砚”——即为“红石见”——弘时见……


文/敏敏秀特尔

在此,笔者仍要再次强调,《红楼梦》是一部结构精妙、使用了魔幻现实主义写作方法的文学作品。《红楼梦》的结构究竟有多精妙,下面几句话可做概括:

  1. 正反面双面叙事的“双面异绣”的叙事写作方法:《红楼梦》是一部“文学双面异绣”,它正面有故事,背面有史实,这种奇妙的小说写作方法,截至目前,全世界仅此一家,别无分店。

  2. 正文、批注相结合的行文写作方式:《红楼梦》的小说正文与脂砚斋等人的批注,均是《红楼梦》全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缺一不可。要正确、全面地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和所要表达的观点,必须文本、批注相结合。对于《红楼梦》而言,爱新觉罗·弘时是导演,曹雪芹是编剧,脂砚斋则是画外音,虽然分工不同,但是其实这三者实为“三位一体”,是爱新觉罗·弘时为了文学表达、现实表达的需要而创设的不同角色,其实都是他本人而已。不仅导演、编剧、画外音均为同一人,《红楼梦》这部大片中的主要角色也由爱新觉罗·弘时自己扮演,他在书中最主要的形象、也就是他的“正传”是王熙凤,除此以外,他还经常客串为贾宝玉、薛宝钗、史湘云等等等等。

  3. 以“幻”为核心的人物形象塑造方法:《红楼梦》中的人物形象常常充满了矛盾和不合情理、违背时间发展线之处,这是因为作者将“道家72变”引入了小说创作方法中。书中每个人物都有历史原型,但是书中每个人物所代表的历史原型是动态的,而非一成不变的。以贾宝玉为例,在他身上就同时存在着胤礽、弘时、弘历这三人的原型,其实贾宝玉所代表的人物原型还远远不止这三人,在全书中,贾宝玉曾经分身为数人,这要具体文本具体理解,非一言可蔽之。

  4. 魔幻现实主义的叙事铺陈方式:这一点是《红楼梦》非常有意思之处,曹雪芹在世界小说史上也算是最早创造并使用这一方式进行写作的作家了吧。具体内容如何,请待笔者今后找时间再分析吧。

  5. 作者标配的阅读理解技巧:《红楼梦》有标配的阅读理解方法,这点作者亲自在全书第二回宣布给了读者:若非多读书识事,加以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参玄之力,不能知也。

    所谓“多读书识事”就是要“以事断人”,而不是用小说人物去简单地套历史原型,那样只会徒劳无功。

    所谓“致知格物”,就是要按照生活逻辑、时间发展顺序等等来合理地判断小说内容的真伪,以索隐出小说背面的历史,这就是看双面异绣之背面的阅读方式。

    所谓“悟道参玄”,其中“悟道”即明白作者将“道家72变法术”于小说人物形象上的使用,也就是上面所指的小说人物形象所代表的原型是不断变化的,而非一成不变的。其中“参玄”是理解全书的关键,也请待笔者今后找时间再与大家分析吧。

所以,只要懂得《红楼梦》以上基本文学创作方式和方法,掌握了正确的阅读理解技巧,读懂《红楼梦》或者说读懂“曹雪芹”心目中的《红楼梦》,真的不是梦!


雪芹舞矛,脂研执盾

《红楼梦》除了有人物形象、叙事情节上的“幻人幻事”之外,还存在“文本与批注”上的“著者与批者”之幻,即以“脂批”为文本外补充解释法的写作方法。

笔者认为,《红楼梦》的全部内容并非仅由文本单独构成,由脂砚斋、畸笏叟等批者所作的“脂批”是其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其中笔者断定,“脂砚斋”就是爱新觉罗·弘时除曹雪芹外的又一笔名,理由如下:

首先,“脂研”名字本身便含隐线——“脂”即红,“砚”字拆开即为“石见”,合起来正是“弘时所见”,与著者开篇所说的“亲见亲闻”相对应。古人之字号的含义往往与其名之意义相关,弘时自号为“脂砚斋”的目的并不难推敲。另外,尽管“脂砚”有时也作“脂研”,但都不影响“脂砚斋”这个名字的本意所在。

其次,脂批有云:“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这首诗“自相矛盾诗”有力地证明,所谓“茜纱公子”、“脂砚先生”、“芹溪先生”皆为弘时一人所“幻”。著者一人自执矛戈,以小说之故事情节和阅者批语互为补充,完成对他自身经历的撰述。

第三,在甲戌本第一回有未具名眉批,一般认为此条批注系脂砚斋所作,其云:“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据此批注,可得两个结论如下:

1.要读懂《红楼梦》,仅有曹雪芹不可,仅有脂砚斋亦不可,只有再同时出“一芹”加“一脂”,才可读懂此书,“余二人”才会因此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由此可见,由曹雪芹写作的小说,和由脂砚斋所作的批注,这二者是《红楼梦》全书的有机结合体,不可分割,也不能割裂开分别欣赏。那种只看正面小说的读书方法,不是作者“曹雪芹”所倡导和符合作者本意的读书方法。

2.看此处脂批指出,曹雪芹应于“壬午除夕泪尽而逝”,但批者在未注明脂砚斋是否也同样“已逝”的情况下,便直接说“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余二人大快遂心于九泉矣”,此处脂批中没有说“余二人大快遂心与九泉矣”,可见依批书人的本意,随着曹雪芹的逝去,脂砚斋也一同逝去是不言自明的。这也就是说,曹雪芹、脂砚斋都是弘时所创设的众多虚构人物中的两个,只是他们“二人”所担当的角色分别是编剧和画外音,而非演员。

第四,仍是上述那条脂批,批者云“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其中“是书何本”的含义曾令研究者困惑,其实此句意思很“纸面化”——即《红楼梦》小说的创作来源是什么?

也即这段批语的完整表述应为:(弘时创作此书时,正面以曹雪芹舞矛,背面以脂砚斋执盾,晓以其所历之真事。)那么,“今而后”假如有人能理解著者使用“一芹一脂”的用心,据此读懂《红楼梦》究竟讲述的是谁人历史、谁家兴衰,那么作书人和批书人都将心有所慰了。

更甚至,弘时于此处将能看懂此书者也称为“一芹一脂”,其实便是告诫或者暗示读者,要解《红楼梦》,必须将文本与批语看作一体,而这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钗黛合一”。

此外,读者也可自思,《红楼梦》批语是否真的可作为阅读理解的手杖?在缺少脂批的文段,读者是否往往会更无所适从和不得其解?

最后,冯其庸先生曾说:“……因为壬午年的十二月二十二日即已立春,按旧俗,立春以后,已是来年的节气了,也就是已入羊年的节令了……”就此,笔者认为所谓的壬午年(1762年)除夕确实就是一个不存在的日子。并且笔者认为,“芹脂合一”就能很好地说明,为何曹雪芹“逝于”这个不存在的除夕:那是因为书既成,雪芹之历史使命已完成,可以“泪尽而逝”。但脂砚先生仍在,即其实曹雪芹亦在。令人欣慰地是,这说明至少在乾隆二十七年,弘时依然尚在曳杖而行。

除此以外,畸笏叟作为作者晚年后期评点《红楼梦》时所用的化名,他的批注仍是《红楼梦》全书不可分割的部分。所谓“笏”,是官员上朝时所用的记事版,而作者的记事版是纸帛所做,是与正史完全不同的“外史”,是以被称为“畸笏”。由于作者使用此名称时,已近古稀之年,所以他用“畸笏叟”自称。虽然目前我不确定曹雪芹的确切享寿,但是我知道他的生年在70岁以上是无疑的。所以仍旧令人欣慰的是,至少在1774年前后,弘时依然尚在曳杖而行。

题外一句,脂本《红楼梦》书名即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脂砚斋作为批注人,与小说作者曹雪芹同样是《红楼梦》或者《石头记》的创作者,不言而喻。所谓“余命雪芹删去……”等等如何如何,都是弘时作为导演的自编自演,他不这样说,我们又怎会知道秦可卿之死里原来还隐藏了“遗簪”、“更衣”这么重要的内容呢?!

芹脂已逝,但以芹脂之力共同参详《红楼梦》全书,才是《红楼梦》正确的打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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