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律师说法 | 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造成的人身损害责任由谁承担?

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造成的人身损害责任由谁承担?

讲这个问题前,我们先要搞清楚两个概念,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假如你属于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就是跟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我们假设叫A单位,然后A单位把你派到把B单位工作,B单位就是用工单位。

劳务派遣用工现在已经非常普遍,但是因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虽然跟其他人一样在用工单位上班,可是本质上劳动关系却不在本单位,而属于用人单位(派遣单位),所以在工作中造成人身损害时会搞不清应该找谁负责,今天我们来捋一捋。

上文的人身损害包含了两个问题,第一个是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第二个是自己受到工伤。

 

第一个问题:如果你在工作中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比如在砸墙的时候锤子掉下去把一个路人砸伤了,该由谁负责?


这个在《侵权责任法》中有明确规定,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所以如果你是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把路人砸伤了,由你现在的用工单位承担责任,派遣你过来的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第二个问题:如果是自己上班受到工伤该谁负责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1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里面明确说了,要由用人单位(也就是派遣单位)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并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这个义务当然包括了购买工伤保险并承担相应工伤责任等义务。

另外,根据人社部制定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暂行规定》更加详细规定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受到工伤时应该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但是用工单位有配合、协助义务,而且两个单位之间可以签订合同约定各自的责任。

所以,如果你是一个劳务派遣工作者,自己不幸遇到工伤,应该由用人单位(派遣单位)负责,而且用工单位有责任配合、协助你申请工伤的各项待遇。

 

最后总结
伤到别人,主要找用工单位(上班那个单位)。
伤了自己,主要找用人单位(签合同那个单位)。
END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建筑工地工人人身损害赔偿要点
《民法典》下船员劳务派遣关系中的船东责任分析
雇佣关系与劳务关系有区别吗?千万别乱用!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和雇佣关系三者有什么区别?
农民工能否获得工伤人损双重赔偿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