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对联是对子与楹联的统称,分为对与联两个方面,“对”多指词句对仗,“联”多指主题内容。对联是娱乐性与文学性各取所需的声律文学体裁与民间语言文化形式,是中华文明中独树一帜的文化瑰宝。
第一章,基本规则(对仗)
第一条,字句数量对等
对联由上联与下联(或者出句与对句)两部分组成,上下联字数与句数相等。
第二条,词组结构对应
上下联相同位置词组的组成方式、结构特征相同。
第三条,词组词性对品
上下联相同位置的词语整体属性相同,名对名,动对动,整词品性一致。
第四条,句形句式对称
上联全句与下联全句,句子的组成形式、构句法则、主干与修饰成份对称对等。
第五条,语流节奏对拍
上下联词句的节奏点位置一致,语流停顿节率同步。
第二章,声调平仄(声律)
第六条,平仄古今双轨
诗韵旧声平水韵与现代普通话新韵,均可用于对联声律,但在同一副对联中不得古今混用。
第七条,句内平仄交替
以文学性为主的对联,单边句内节奏点平仄交替,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多分句对联各分句句脚的平仄应相粘相替。
第八条,上下平仄对立
上下联相同位置节奏点上的平仄相反,上联收于仄声,下联收于平声。
第九条,忌三平尾
五言七言格律句对联,应避开三仄尾,禁忌三平尾。
第三章,主题内容(相联)
第十条,忌合掌
上下联应从不同的侧重点描述同一个主题,忌上下语意完全相同。
第十一条,忌不规则重字
在内容表达方式上,用词用字不得无规律的重复。
第四章,对仗程度
第十二条,严对
上下联相同位置上的每一个字,严格按照字义字类相对。
第十三条,工对
上下联相同位置上的每一个词组,严格按照结构与词性相对。
第十四条,宽对
在词法中,偏正结构的二字及二字以上的词组,偏的部分结构与词性不论;
在句法中,承担谓语的部分,动词与形容词可以互对;承担状语的部分,结构词性不论;
在传统对偶句中,自成序列的词语可以互对。
第十五条,趣对巧对
摘句对、集句对、双关对、回文对、谐音对、借对、拆字解字,嵌字嵌名等等文字娱乐性对联,均可在特定娱乐场景内,在对仗、声律、内容三个方面临时性极限放宽。
第五章,结语
第十六条,本通则由中国无情对鉴赏群拟定,解释权归犁梦所有。
第十七条,本通则是判定普通对联的依据,同时,也为无情对鉴赏提供反向参照(无情对不是对联,而是对联的变异形态)。
第十八条,本通则于2024年元月1日起试行,欢迎提出建议、指正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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